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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父母倒是要换回自己的儿子,可是那两个男孩子不同意啊!他们都哭着不肯回亲生父母身边。都上初一了,这么大了也不好逼迫,只能和原来一样。” “看来他们的养父母对他们都挺好的,所以他们才不愿意回去亲身父母身边。”夏小语说道。 林丽仙说道:“他们两个挺精明的,以后和养父母吵架,可以回亲生父母身边避难,这样一来,就有两对父母疼自己了。” 黎冰冰说道:“正好当结拜兄弟,以后两家人当亲戚来往。” 林俏梅说道“将来的事情可说不好,说不定将来他们就改变主意,都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了呢!” 第一百九十一章 私生女 今晚的话题让夏小语想起了伯父认回他的私生女时的情景,当然,不是她亲眼看见,是在上辈子听三堂嫂说起的。 那时夏日辉已经暴富,一天晚上和一帮朋友到茶楼饮茶,一个服务员走了过来,夏日辉的朋友就打趣道:“这服务员长得可真像你!” “是吗?”夏日辉一脸微笑。 “真的啊!不信你再仔细看看。”那些朋友七嘴八舌地说道。 夏日辉仔细看了看那个女服务员,随便问道:“你是哪里人?” 那位服务员见这一帮人看起来是有钱人,虽然说的话像是开玩笑,但是毕竟不好得罪。于是她老老实实地回答:“我是**市的。”虽然都是在广东,但是城市不同,还不相邻,相隔比较远,按理说两人是不可能有联系的。 “咦!”夏日辉开始认真对待这个话题了,说:“我在年轻时去过**市,我在那里有一个好朋友,叫***。”对于具体城市和名字,夏小语记不起来了。 那个女孩子愣住了,说道:“那是我妈!” 那女孩子打电话给她mama,说起这件事情,她的mama说:“那是你爸爸!” 当年夏日辉已经结婚有了几个儿子,但是常年随大轮船四处走,到了这一个市,遇到了一个女孩子,当时还是黄花大闺女。 夏日辉人长得英俊,见识广,读过的书多,气质儒雅,自然就把这个年轻女孩深深吸引住了。当然,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夏日辉本人也是很喜欢这个年轻漂亮的女子的。 夏日辉在这里停留了短暂的一段时间,和这个女子度过了一段缠绵的日子,某一天,他就随着大轮船离开了。 在夏日辉离开后不久,那女子就发现她怀孕了。一个未婚女子怀孕,在七十年代可是要被很多人指点的。但是她又找不到夏日辉,于是她就赶紧找个人嫁了,这样就不会有人说什么了。 婚后不久,她就生下了一个女儿,就是夏日辉的私生女。那么多年过去了,她一直瞒着女儿,没有告诉她这个秘密,没想到她竟然到了这个城市里打工,还能在茫茫人海中偶遇她的亲生父亲并被认出来。 夏小语想到这里,只觉得很不可思议,要是这是戏剧,还可以说是作者故意编造的巧合,但是这两起现实中的认亲,似乎冥冥中子女和失散的亲生父母在某一天真的会相遇,再加上样子相像,不用验DNA就能知道是亲生父子、亲生父女了。 夏小语思考了一下,这存在着概率问题,也和哲学有关: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制约。 这应该是偶发事件吧,还有多少失散的亲人就那样擦肩而过却没认出来呢?只是认出来的这些例子被人所津津乐道罢了。 对于夏日辉,夏小语觉得这个人不好评价,你说他不好吧,所有人都称赞他,他也是个有能力的人,但是他无论是对夏小语这边,还是对伯母,暗地里所做出来的这些事情,都让人堵心。 关键是堵心之后,还没人说他什么,他做事滴水不漏,就连私生女事件,假如不是在茶楼偶遇的话,也许等他老去,也没人知道这件事情。 那个私生女后来自然是想认回自己的亲生父亲,于是约了夏小语的堂哥堂姐,搞了个认亲宴席,伯母自然是大闹了一场,最后认亲事件不了了之,但是夏日辉在暗地里还是给了她不少好处。 星期五晚上,夏小语接到了萧罄鸣的电话:“小语,我听说你在篮球场送花给别人了。” “呵呵!”夏小语在电话这头想不出什么话来回答。 “真令我伤心啊!当年我在学校打篮球的时候,你连看都没来看过。”萧罄鸣在电话那头,语气里是满满的怨气。 “我又没把花送给男生!”夏小语声音弱弱地反驳道。 “难道你还想把花送给男的?”萧罄鸣语带威胁。 “没想过。”夏小语说完,突然就开始生闷气:“我又没有收到过花!难道连送花的自由都没有了?” 那边的萧罄鸣笑了,说道:“小语,你想要收到花?等我回来送你花就是了。” “不要,外面卖的花太贵了,性价比不高,买进后不会增值。”夏小语把她选股的那标准拿出来了。 “那我买别的礼物给你吧!”萧罄鸣在电话那头说道。 “什么礼物?”夏小语问道:“我可不是什么礼物都喜欢的,别是买来占地方的。” “广告上说的,你们女孩子不都是喜欢首饰吗?我给你买首饰好了。给你买条钻石项链!”萧罄鸣说。 “不要,钻石有辐射,会造成皮肤溃烂。”夏小语反驳道。外面卖的小钻石,都是人造的金刚石,戴这种新钻石,就会像挖稀土厂废泥的民工那样皮肤溃烂,就算皮肤不溃烂,也会对健康产生影响。除非放置个几十年再戴。只为了炫耀给别人看,有必要买来戴吗? “大颗钻石是天然钻石,经过那么多年,里面的辐射早就微乎其微了。我给你买的话,当然是买天然钻石了。”萧罄鸣说。 “钻石的价格都是炒上去的,我还真是喜欢不起来。有那个钱,还不如买金银呢。对于首饰,我可不喜欢,每次看到别人脖子上挂那么重的东西,就替她们感到酸。我喜欢金条、银条、金币、银币、金元宝、银元宝,找个箱子装着,每天拿出来摸一摸、数一数,嘻嘻!”夏小语想想那个场景,就觉得美! “小语,你这样,不怕别人说你俗吗?我家小语可真是财迷!”萧罄鸣笑着,无奈地说道。 “别人说我俗,我会觉得是对我的赞美。我就是一个俗人啊!有本事他们不吃、不喝、不穿衣服,我就说他们不俗!”夏小语笑了,说道。 “我就喜欢这样的小语!”萧罄鸣在那头笑着说。 挂掉电话后,夏小语看着窗外的夜色,沉思着。她对别人所喜欢的一些高雅的物件,还真是喜欢不起来。但是她不想隐藏自己的本性,假如萧罄鸣不能接受的话,还能早点放弃。别真像大禹和他的九尾狐老婆那样,最后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