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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就在想,如果能跟他死在一块,也挺好。能死在一起,也好过生离死别,在她看来,这样也是HE。 好在,韩峪身上的那捆炸药并没有太大的威力。韩峪本人承载了炸药大部分的威力,他被炸得血rou模糊,当场死亡。后面据警察说连脸都给炸没了。而纪孝行护住她,她只是身体轻微灼伤。纪孝行则身负重伤,在ICU躺了整整两个月。 那时,所有人都以为他醒不过来了。就连医生都是这样认为的。好在,老天爷终究还是眷顾她的,让他醒了过来。他昏迷两个月后醒来。头部受损,却没有失忆。他还记得她,醒来的第一句话便是,“长宁,别哭!” 她能不哭么?他能醒来,她都要高兴死了,当然会喜极而泣。 他身上烧伤严重,尤其是后背,去美国动了几次植皮手术,如今还算恢复地不错。好在伤得不是脸,她跟他开玩笑说:“要是伤的是脸,你毁容了,我就不要你了。” 他轻轻地笑了笑,说:“就是怕你不要我,所以爆炸发生的时候,我就用手死死捂住脸,就是害怕毁容。” 她听他这样说,眼泪又不争气地簌簌掉落下来。因为只有她最清楚,事发当时,他用一双手死死地捂住了她耳朵。他说:“长宁,别怕,我在这里……” 这就是她爱的男人啊!生死一刻,他想的依然是让她不要害怕。其实她当时一点都不害怕,因为在她心里,她始终觉得,能跟他死在一起也是好的。 而如今,他们俩都活下来了。活着,总好过死去。真好! 纪孝行穿一件藏青色西装,浅蓝色衬衫,没系领带。她记得他们重逢的那天,他也是穿得这一身。笔挺的西装将男人衬得更加英挺俊秀,说不出的英气逼人。她家纪先生真是怎么看怎么好看呢。 “哎哎哎……”甘甜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回神了,眼珠子都要掉了!你天天对着你男人,还没看够呢。” “没看够。”她托着下巴,犯花痴,“怎么看都看不够,我家纪先生怎么能这么帅呢。” 甘甜:“……” “快说,你是谁?把我们店长藏哪儿去了?”尼玛,这还是她家店长呢?好恐怖! 路长宁:“……” 她不客气地赏了甘甜一颗毛栗子,“滚蛋,小样儿!” 甘甜嗷嗷叫,笑嘻嘻地说:“店长,你终于回来了。” 这才像她家店长大人嘛! 刚才托着下巴,两眼放光,旁若无人地犯花痴的那个女人绝对不是她家店长。 这时纪孝行走到台前,接过主持人递来的话筒,全场寂静。 “很高兴今天大家来参加木槿花餐厅成立三周年庆典。今天我不是以餐厅BOSS的身份站在这里发言。我更不会发表那些枯燥乏味的演说。今天站在你们面前的只是一个名叫纪孝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人。而且今天借助周年庆的机会,我要做一件事。” “很多年前有个姑娘曾经拿着一块手表跟我求婚,她说纪先生娶我吧。我当时哭笑不得,点头答应了。可惜这么多年过去,我始终欠她一个婚礼。今天,我想将它付诸实践。” 男人突然拿出一幅画,单膝跪地,眼神诚挚无比,他说:“那个姑娘曾经说有生之年她一定要买下谢先生的这幅画,我当时就在想,随她怎么去折腾吧。反正她没有实现的梦想,我都会一一替她实现。” “我不是个完美的男人,二十岁之前,年少轻狂,游戏人间,出格的事情没少干。二十五岁进入政坛,年轻气盛,行事向来乖张桀骜,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自然也得罪了不少人。但从政多年,我无愧于天地,无愧于大众,更无愧于自己的心。唯一愧对的只有她。数次让她身处险境,险些丧命。如今而立之年,收敛脾性,放下仇怨,只想跟着她好好过日子。” “所以路长宁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摸了摸自己的眼角,居然在不知不觉已经湿润了。这是她最爱的男人呐!他跟自己求婚了。她觉得自己除了感动之外,好像并没有多么意外。因为这本来就是他们的结局啊!相濡以沫,共渡余生! “我愿意!” 路长宁缓缓朝他走来,脸上是无限满足和安心的笑容。在她身后,一整条长宁路绵延伸向远方,车水马龙,灯火辉煌。 从最开始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条路很长很长。好在,再过绵长终有尽头。长路漫漫,余生一起走!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写了这么久,终于完结了。说实话,这本写得很累。中途有无数次想放弃,但还是咬咬牙坚持下来了。 感谢所有默默支持我的人,鞠躬,感谢! 写得不好,请多担待! 一期一会,下期再会! --- 第58章 番外——新文试读 喻言时/文 第一话 缘分叵测,我们无从得知下一刻会发生一些什么。——林徽因 - 2013年十一月初,A大。 早上八点二十五分,经过刚才学生们兵荒马乱的席卷,此刻食堂已经完全冷清下来,除了一两个食堂大妈之外,几乎已经看不到人影儿了。 付忘言鞋底抹油,一溜烟冲进了寝室楼下的第五食堂。对着窗口里的大妈大喊:“阿姨,麻烦给我一个红糖馒头!” 她的声音清脆嘹亮,在空荡荡的食堂里显得格外突兀。 正在和一个大叔讲话的阿姨,听得耳膜一震,忙不迭探向窗口,答:“等会儿啊姑娘。” 阿姨麻利地从蒸笼里拿了一个红糖馒头递给付忘言,她刷了饭卡后就拔腿开跑。 速度快得惊人,几乎只是一瞬间的功夫,窗口里就没人影儿了。顿时留下那阿姨好一阵怔肿。 付忘言边啃馒头边跑,云陌初冬的冷风迎面袭来,吹得她眼睛都眯不开,脸上更是一阵接着一阵的刺痛感。刚才从寝室下来跑得很急,也不记得戴一只口罩。即使她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五年,但依然无法从心底里真正爱上这座城市,不说别的,单就是这冬天的妖风就已经让她从骨子里厌恶透了。那风刮起来,冻死狗都绰绰有余。 付忘言一路狂奔,风驰电掣,但还是迟到了。她堪堪踩完最后一级台阶,刺耳的铃声就从身后传了过来。一声连着一声,压榨着她的听觉神经。 早知道就不买早餐了!她将最后一口馒头咽下肚子,懊悔不已。 她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的时间,正好八点半,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从食堂跑到主教楼那么远的距离她就用了五分钟,速度简直不要太快。每个学期的八百米测试她都没有这么卖力过。想来真的是被怪老头打压地魔怔了。 虽然说大学上课悠然自得,只要你人去了,即使迟到个十几分钟也完全不是个事儿。但奈何付忘言的老师是个十足的“鬼见愁”。没打铃就进教室,一打铃就点名,人一没到就扣平时分。这还不是最奔溃的,最最让人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