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蕤全身上下,只有两处不瘦,一处便是这特有福气相的耳垂,耳尖还有尖尖的,有精灵的空灵感。叶鸿鹄爱惨了这对敏感的耳朵,咬了不说,还舔了吮了。等在人发怒之前,叶鸿鹄停住了流氓行为,抱住他贴在他耳边轻声叹息道:“蕤蕤别怕,我叶志之便是舍了这条命,也舍不得你受半分委屈,更何况是那种人人指点的骂名。但承诺易许,也易违背,在我看来,给你任何承诺都太过轻薄不隆重,我能做的,会做的,便是用这一生一世来践行和你的,一双人。”“你不相信也罢,陪着我一辈子看我去完成即可。”这看似宁静的一天便过去了,然而不平静的是,叶鸿鹄这次赖在林葳蕤房间不走的时候,被他允许留下来过夜了。若不是时间地点不对,吴冕等人都要摆上红烛彩灯来庆祝大帅的这一新婚之夜了。深夜,总统府书房。“谁让你们这般蠢货开枪的!我不过去了西山阅兵三天,回来你们就给我送这份大礼,呵呵,好得很!你们怎么这么难耐啊!朝学生开枪?瞧报纸上是怎么说我的?□□统治、□□军阀、无为总统?你们说这要怎么收场?”屋里传来摔东西的声音,书房里一堆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大人物被训得抬不起头来。最上首的人一声戎装,有些痴肥,光着头,瞧着慈眉善目,但一双年老而混沌的双眼却是永远精明,此刻眉眼阴沉地看着手下的人:“是哪个下令开得的枪?”“是……”“是卑职。”“很好,你最近压力可能太大,在家中休息一段时间吧。”至于多久,那要看总统的气何时消或者他能否戴罪立功了。“统帅!”那站出来的人不安地喊道。“拖下去!”门一打开,几位卫兵朝那人示意道,“将军,请!”那人眼见统帅没有回心转意的想法,只能不甘不愿地走了。他知道,若是没有奇迹,自己这下是彻底玩完了。总统府门外,常思域看着垂头丧气出来的昔日同僚,心底沉重,他呼出一口气,然后走了进去。“大总统,常都督求见。”“让他进来。”“老常啊,那林葳蕤怎么样了?可同意为我们所用了?”“属下失职,那林葳蕤油盐不进,实在是令吾等难做啊。前几日,还狠狠地下了我的面子,不若我们再寻旁人合作?”“哼!旁人?你可知,今个奉天那边的探子传来情报,奉天的水稻到了收割之际,粮种改良之事已经被确认为事实。而广州那边的孙韫仙也开始和奉天接洽,他们党国内部本来是分为两股势力,一派是孙韫仙,一派是宋元驹,现在倒好,两方人马开始握手言和了。若是再让叶志之那小子继续笼络各省下去,迟早我们要孤军作战!”这可不是他想要看到的局面。他想要看到的是一个相对分裂,但是以他为权利中心的局面。待到日后时机成熟,再慢慢吞并蚕食各省军阀势力,实现以他为中心的大统一。而目前,挡在他眼前的,便有两个最明显的绊脚石,既然不能为我所用,那边毁灭了吧。“你过来,这样做……”常思域边听边点头。窗外新月如钩,惨白无华,群星暗淡。——————————————————————---演武场下围着一群叫好的大兵,台上的两人正一招一式比划着。“夫人厉害!一定能把大帅给打倒了!”“夫人,踹下阴腿,踢膝盖!大帅在您后头!”“大帅你这都多久了还没拿下夫人,是不是腿脚没劲了哈哈哈哈!”这是胆大包天调侃助威的下属们。“大哥加油!四哥……也加油!”林蓁芃也在一旁摇旗呐喊。林葳蕤发现就连林蓁芃也会一些拳脚功夫之后,心血来潮想和人试试看腿脚上的功夫有没有松懈。没人敢跟夫人对打,于是陪打的是叶大帅。场上的两人虽然看上去你来我往,势均力敌,但是林葳蕤心知肚明,其实是对方在放水。林葳蕤因为从小混迹的环境,没长成优雅的主厨前,还打得一身好架,一打三没问题。不过在叶鸿鹄看来都是野路子。叶鸿鹄小时候跟一位武师拜师学过拳脚功夫,当初叶父是希望儿子长大后在战争年代能有保命的功夫,没准还能当个县里老爷的看家护卫,也是个稳当正经的活儿。结果儿子太争气,竟是考上了奉天军事学堂,可把老两口给高兴的,连连给祖坟烧香。叶鸿鹄的拳脚走的是大开大合的风格,加上前世在现代学到的特种兵打技,可以说是虎虎生风,动作快很准,没有耍好看的花架子,出手就是致命一击。当然跟媳妇对打,自然不能这样,而是循循善诱,让人招招可打,简称喂招。“不打了。”林葳蕤抹了额上的汗,停了下来。叶鸿鹄让人端了温水和毛巾备着。水不让喝,先让他擦干了汗,休息了一下才喝水。林葳蕤累得出汗,叶鸿鹄这厮脸不红,气不喘,还张罗着一大堆事,真是体力高下悬殊啊。“葳蕤很厉害!”叶鸿鹄发自肺腑的赞美。换来林葳蕤一个优雅的白眼。“明日继续!”林少爷可是不服输的男人。“求之不得。”第110章癸丑年夏至·宫门抄一大早,或赶集或工作的老北平人匆匆奔走,为生活的柴米油盐或是革命理想奋斗个三俩铜板。但也不乏一些家有余钱的阔爷们拎着鸟笼走街串巷,悠哉散步。这些闲爷们的一天通常从一碗面茶和果子、烧饼开始,能花上半天时间在早点饭馆里吃喝玩乐,斗蛐蛐逗鸟,顺便唠嗑上今天份的皇城脚底下的新鲜事,等到午饭点到了,再由黄包车载着去往下一摊。“嘿!福爷来啦!”被称呼做福爷的人面白腰肥,整张脸犹如发面过头的面团,嘴唇上还蓄着一撮小胡子,瞧着倒是不油腻,尤其是天生的笑唇,使他看着像是个讨喜的胖子。然而在座的各位可都不敢把胖挂在嘴边。您仔细瞧了,他浑身上下无一不展现出暴发户的气息,穿着体面的赭色缎子夹袍,许是天热,外套着一件短款暗纹马褂,头上带着一顶镶玉黑色瓜皮帽,带着玉扳指的手上拿着手杖,身后还跟着俩小厮,一个是替他拿着包的,一个等他坐下后帮他扇风的。再瞧这体型大伙就都知道,这是位能吃是福的爷。这福爷之所以叫福爷啊,就是因为他常挂嘴边的一句人生座右铭,他爹曾跟他说过的“能吃是福”,他也确实能吃,会吃,吃遍京城八大饭庄十三饭店一百零八小饭馆,他也不挑,只要是美食,那就算是个路边小摊他也能坐下买一碗尝尝。旁人看他坐吃山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