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快穿之都以为是她先动了心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5

分卷阅读25

    害羞.JPG)@福宝V】

    沈慕之虽然画的不是深受年轻人喜欢的漫画,但他的画朦胧又梦幻,有种特别的魅力。不少上网的年轻人,都曾经用他的画做过屏保。

    而沈慕之最新围脖一发出,就有不少粉丝留言。

    【咕咕:我的天啊,这次元壁破了。】

    【双眼皮:我的男神为我的女神画画,一时间,我竟然不知道自己要先嫉妒谁。】

    ......

    而沈慕之这一举动,大家都很好奇,从没为商业画过画的沈慕之,怎么突然就会为一本画封面。

    这一好奇,也吸引了无数原本对网络不感兴趣的人,纷纷涌进风雅颂文学网,就想看看让沈慕之破例的,是一本什么样的。

    岑书白的笔力是过关的,加上这次新颖的题材,成功留下了不少因为好奇点进来的读者。

    一本好的书,哪怕是网络,也能引起人们的思索。

    没过几天,一篇的长评,就被无数媒体转载。

    这几天,我被安利了一本。原本只是想随手翻翻,没想到看了三章,就被吸引了,一口气看到了最新一章。

    ......

    这本书,与其说是公主的逆袭,不如说是一群姑娘的逆袭。

    王珩,起初我以为这只是一个寻常的大家闺秀,未来会是一个称职的古代贵妇。但我猜错了,王珩后来成了瑶光帝的左膀右臂,子承父业,成了有史以来第一位女宰相。

    兴国□□平歧路,女郎亦可踏青云。

    我还记得,王珩在那个雨后说的那番话,“少女时,享家族的富贵。出嫁后,享夫家的富贵。是很多闺阁女子梦想的人生,可是公主,臣女不甘心。”

    “臣女不甘心自己一辈子是父兄,丈夫背后的玩意儿。”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男子能做到的事,为什么我就不能呢?”

    ......

    原本瑶光帝和王珩,都是不能自主命运的可怜人。但后来,她们都改变了自己既定的命运,牵着许多姑娘的手,一起活出了和前人截然相反的人生。

    ......

    虽然文中简略带过,但我能想象瑶光帝为了让那时候觉得女子当官为将是错误的时代,让女子走出来,付出了多少努力。

    公主逆袭记,不仅仅是公主一个人的逆袭,更是那个时代女子们的逆袭。

    这一篇长评,还被许多读者转发了。

    【云凤:看了这篇文,我懂得了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就要自己去争取。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只有靠自己才是最保险的。】

    【小珠珠:与其成为霸道总裁心爱的女人,不如自己成为霸总,成为优秀的人。】

    【陶牡:看了这文,真想告诉那些女配只为衬托女主纯洁的作者和以为女生们只会争风吃醋的男人一句话:不是所有女孩都愿意为了一个男人争风吃醋。】

    第一本文的大火,也让岑书白这个月的收益非常可观。

    囊中不再羞涩的岑书白,捐了一半的收益给福利机构后,就开始释放自己的购物**。

    这件仙鹤印花烫金坦领襦裙,她穿上去一定很好看,买!

    这个扫地机器人看起来特别会打扫卫生,买!

    这双鞋子看起来很合脚,她穿上去一定特别合适,买!

    哇,这套口红这么多好看的色系,她要一天换一支涂,买!

    买到就是赚到,买!买!买!

    ......

    【酸了,我也想眼睛都不眨地就清空购物车。】

    【之前我还在嘀咕白姐真是勤俭朴素,没想到这才是真实的白姐。】

    【难怪之前白姐从没出去逛街,原来白姐一买起东西,就刹不住车。】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想要继续这种生活,就要继续努力码字,争取赚到更多钱买买买。

    岑书白把这两句话反复念了几遍后,心里那股购物**才慢慢消失了。

    随之涌起的,是岑书白高涨的码字热情。

    这世上,唯有金钱和存稿不会背叛她。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发现墨者好像会吞字……

    ☆、失落的主妇(21)修

    岑书白开始挖第二个坑。

    上一本书,岑书白写了“重生”。这一次,她打算写上辈子经久不衰的穿越。

    十六岁的明茹云,是花国最为平常不过的高中生。这一天,明茹云如往常那样推开大门出去上学时,却发现门外不是自己熟悉的街景,而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大森林。

    明茹云吓坏了,连忙跑回家里。

    再一次打开门时,明茹云发现门外那片大森林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自己熟悉的街景。

    ......

    【白姐这次打算写穿越吗?】

    【不过好像和我之前看的不太一样。】

    “嗯,这次打算写穿越。”岑书白伸了个懒腰,“之前我写过穿越,这次想写一点不太一样的。”

    第二天,明茹云如常打开家门,发现门外是昨天看到的那片森林。

    这一次,明茹云有经验了,她退回门里。

    再打开门时,门外依旧是熟悉的街景。

    十六岁的女孩,正是好奇心旺盛的时候。明茹云晚上吃饭时,没忍住把这消息透露给家人听。

    明茹云哥哥明飞舟听了,笑得喝的汤都喷在明茹云碗里,“你是不是睡傻了?”

    明茹云气得追着哥哥打,自然而然把那扇门的诡异给抛在脑后。

    第二是周六,明飞舟约了朋友去打篮球,一大早便出门了。

    只是当明飞舟推开门时,发现门外,是一片树荫浓密的森林。

    大纲写到这,岑书白就接到沈慕之的电话。因为岑书白正忙着把大致情节写出来,所以就外放了。

    “福宝,我今天做了糖醋排骨,你想吃吗?。”

    “再给我十分钟,我把这大纲写完再过去。”

    “那你早点过来。”沈慕之声音有些低落,“你这几天都在码字,都没怎么陪我。”

    听沈慕之这么说,岑书白心里也愧疚了。他们虽然在一起了,但因为她最近忙,两人在一起的时间也没有比之前多。

    而沈慕之也没埋怨,反而在她忙得顾不上吃饭时,还做好饭菜送过来。

    因为这点,自觉理亏的岑书白声音软和了许多,“乖,我明天就有空了,到时一定好好陪你。”

    “你如果说话不算话,以后就不让你摸......大白。”

    “你确定不让我摸的是大白?”岑书白语气带上了nongnong的调侃,“而不是——人?”

    对面的沈慕之避而不答,只是控诉道:“福宝,你又欺负我。”

    “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