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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基本接受了这个现实,也积极配合他所提出方案准备治疗。他个人很欣赏郑浩这样的年轻人,也希望傅煜能够给这个坚强的小夥子以支持和鼓励。傅煜听了很高兴,那才是本来的郑浩,有著一股百折不回的韧劲。开车回家的时候,傅煜便跟郑浩说一早就开车去阿尔伯塔,见他没有异议的点头,鬼使神差地伸手在他头发上摸了摸。这个动作他常常对在他看来还是孩子的郑铭做,等反应过来边上坐著的这个是和自己年纪相仿的郑浩,傅煜尴尬的笑著放下了手,郑浩倒是无所谓的低下头调收音机去了。傅煜见郑浩放下电话,脸上的神情说不出的诡异,有点兴奋,又有点怀疑的样子,便问:“怎麽了?”郑浩吸了口气,定定神说道:“医生的助理打来的,说是医管局今天早上发了通知,上次我检查用的那批试剂灵敏度有问题,让我回去重新测一次。”“假阳性?”傅煜倒是听说过这个名词,不过完全没想到会让自己碰上,他怕郑浩再受一次打击,於是问:“我陪你去吧?”“最糟糕的都过来了,还有什麽可担心的,你还是按原计划出发吧。”郑浩摇头拒绝,见傅煜已经熄了火,忙提高声音说:“你不相信我?”傅煜停下解安全带的动作,盯著郑浩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终於坐了回去。是啊,难道郑浩不值得信任吗?作为朋友,他愿意尊重这个朋友的决定;作为男人,他更加钦佩眼前这个男人的勇气。傅煜重新发动了车,却听郑浩忽然说:“对了,你给我带的‘红塔山’和‘五粮液’呢?”“这种东西,以後还是少碰点的好,对你身体不好。”傅煜说。郑浩弯腰趴在车窗上,轻声笑著,带著一点嗔怪的意味说道:“喂,不是一直说不要多想嘛,你还老是提醒我。快说,东西放哪儿了,你不会自己‘密西’了吧?我看你这几天在我面前也没怎麽抽,是不是晚上回房间自个儿偷著抽抽喝喝来著。快点,坦白从宽。”傅煜也笑了,能重新看见轻轻松松的郑浩真是好。於是把那些婆婆mama的思绪扔到脑後,他说:“都在书桌的抽屉里放著呢,自己去找吧。”见郑浩直起身体,让到一边,傅煜抬手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然後慢慢地将车开出了停车位。12目送著傅煜的车子离开视线,郑浩将手里双肩包甩到肩上,往自己的停车位走去。考期临近,今天是考前最後一堂“tutorial”,他还有好几个问题要去问问小助教。加拿大的大学和国内的机制完全相反,宽进严出,一个学期板上钉钉地至少三次考试,不考试的科目那就是每月固定一份长篇报告。郑浩恍惚了好一段时间,如今只有加倍用功,他可不希望再花银子重修。刚才在电话里和助理约好了时间,因为受到这批试剂影响的患者比较多,助理小姐抱歉的问他介不介意等两天,她那里这个星期之内实在是排不出时间来。郑浩说没关系,他可以等,最後约定了下个礼拜五的下午做检查。助理见他脾气甚好,便主动提出一旦有人改时间,马上就通知他,郑浩笑著说了谢谢。若说没有一点著急,那是不可能的。刚得到结果的那几天,他确实很无措,理智告诉他要接受现实,又不是马上就死了,还有几年的时间,应该好好打算。可是感情上却始终无法平静下来,那种感觉就像把自己的一颗心放在小火上慢慢炙烤,虽然说不上痛彻心肺,却是一点一点侵入深处的煎熬。好在他一直是个放得开的人,当最初的惶恐退去,他便开始正视自己的状况。既然事实已然如此,他所能做的也只有让自己继续走下去。不过他倒没有想到,这一次面对生死他竟然能这麽快的恢复理智,不知道是应该归功於自己的乐观本性,还是该感谢傅煜的“神经一日游”。在郑浩忙著考试的时候,傅煜跟著当地的旅游团,几乎走遍了所有坐落在阿尔伯塔省境内,隶属於落基山脉的崇山峻岭。当他在雪上与冰川之中穿行的时候,常常情不自禁地在这蛮荒而原始的壮观美景中停下脚步。在这样的时刻,傅煜总是有一种渺小的感觉,身後的一切显得如此微不足道:上海,地盘,金钱,兄弟,甚至阿海都无法进入他的世界。那天他正如往日一般,站在山顶了望远处绵延起伏的群山,口袋中的手机震动把他带回了现实。挂了电话,傅煜仰头望著湛蓝色的天空,由衷地感谢著:不管你是上帝,耶稣还是如来佛祖,谢谢!假期的最後几天,傅煜回到班芙,准备把剩下的时间用来滑雪和泡温泉。他放弃了酒店,拿著郑浩给他的电话,找到了Eric。原来那并不是一个与汽车旅馆类似的B&B,而是由民居改建的那种家庭旅馆。Eric热情地接待了他,听说是郑浩介绍过来的,还特地拉了傅煜去看门厅里的照片墙。在密布的照片中,傅煜看见了郑浩,搭著Eric的肩膀,笑得灿烂,身後是绕屋而建的木质回廊,以及廊上挂著的一张五彩斑斓的布质吊床。这栋房子一共隔出了四个房间供住客选择。楼下是两个大套间,都有独立的洗手间;楼上是两个单间,共用一个洗手间。四个房间分别用“蓝”,“紫”,“黄”,“绿”四种颜色命名,傅煜参观之後才知道原来每套房内的色调都以各自的名字为主打,可见Eric是一个十分讲究情调和个性,用心经营的主人。傅煜定下了楼上的“黄”,他很喜欢那个大床上暖暖的柠檬黄卧具,与外面灿烂的阳光相得益彰。Eric在他选定了房间之後,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不过也只是告诉他二楼中间的小起居室里有便携式的DVD和碟片,晚上要是无聊可以拿到房间里去看,又跟他定了第二天的早餐时间,便告辞走了。他并不住在这里,而是住在镇上他的女朋友家里,他们在镇上还开了一家餐馆,所以傅煜有幸每天早上都享受一顿丰盛而美味的西式早餐。临走前的一个晚上,傅煜正在找地方放这几天的小费。拉开床头柜抽屉的时候,看见一本硬壳的记事本。打开看时,原来是之前每一位住客的留言,多数是对主人的赞美和感谢。傅煜无聊的翻了几页,偶尔遇见中文的便仔细看看。突然他停了下来,拿著本子下了楼,找到了还在收拾客厅的Eric。他问Eric自己是不是可以留下其中的一页,Eric摇头,说那是他的宝贝,存著将来老了以後作为回忆的,不过他答应复印一份,明天一早带来给傅煜。Eric说完,笑著问傅煜:“你就是Howard在里边提到的那个,希望可以一起住在这里养老的人吧?”看见傅煜诧异的眼神,Eric解释道:“我看不懂中文,不过几年前他来得时候,我们聊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