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七零:强扭的糙汉好甜 第300节
顾舟还一直在旁边问我怎么出那么多汗,我只好随便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大步往田间走去。 清晨的凉风让我稍稍冷静下来,我在心底嘲笑自己有些不自量力。 我们俩的差距不言而喻。 尤其是当我想到家里的处境,我心底刚泛起的那一点小涟漪立马就平息了下去。 我埋头干活,很快就提前完成了十个公分。 等我从后山洗完澡回来,天色还早,天边的云被烧得通红,让我忍不住驻足看了一会。 下一秒,早上那个下凡的仙女就向我走来了。 夕阳的余晖映照在她白皙的巴掌脸上,我只看了一秒就赶紧别过眼去,尽量控制自己的呼吸不要太大声。 本来以为她只是路过,虽知道却在离我一米外的地方停了下来。 “你是顾霄吗?” 我诧异地抬眼望去,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但感觉不是什么好事。 因为她说话的时候气鼓鼓的,两个粉白的腮帮子都鼓了起来,但莫名地让人觉得可爱。 “我是顾霄。”我如实回答。 “自我介绍下,我叫林笑颜,你知道我们两个有娃娃亲的事吗?” 不知道为什么,说到这里她的脸色不自然地红了。 我也好不到那里去,犹豫了一会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娃娃亲的事,我是知道的。 毕竟人是我小时候哭着闹着选的,但是后面因为工作的原因,两家人还没正式见面谈过这事。 再后来,父亲就出事了,我们自然也就不再提这事。 毕竟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现在早就已经不流行包办婚姻。 如果大家都不提,这件婚事就可以当不存在了。 没想到,她竟然来了这里做知青? 不过看她气呼呼的样子,也不像是来谈婚事的,倒像是来退婚的。 当我准备和她说不用担心,话还没说出口就听见她说道,“是爸妈让我来这下乡的,不过我先说清楚,我不同意包办婚姻,咱俩的婚事不能作数。” 说完,她直接从口袋里拿了一个镯子塞给了我,“这个还给你,我们就两清了,以后在村里,我们就当不认识。” 说完,她不等我回复就气势汹汹地走了。 看着她纤细的背影,走起路来两根麻花辫子一甩一甩的,我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 同时对她的印象也变了。 窈窕还是窈窕,但肯定不是淑女。 大概是太久没笑过,她走了之后我非但不难受,还挺高兴的。 反正也不敢奢望和她的婚事能作数,现在一上来说清楚还挺好的。 第489章 番外:顾霄的前世(二) 回到家后,我便把她来这里下乡的事告诉了母亲,不然万一以后她自己知道了,肯定更难受。 我告诉母亲,我们两个是互相没看上,这个婚事就算了吧。 我母亲难受了一会就接受了,“这样也好,以后明面上我们就当不认识,不然对她不好,不过私底下能帮就帮,毕竟她是你林叔叔的女儿。” 我答应了。 不过从那天以后,我们再也没说过一句话。 虽然每次上工的时候总会碰上她。 不过大多数也只是我远远地用余光看一眼而已。 其实不能怪我,是她太瞩目了,在人群里也很耀眼。 不过,虽然我们两个不说话,并不代表没有交集。 有时候分到一块下地干活的时候,我就尽量帮她分担一些。 不为别的,我答应母亲私下多帮帮她,而且她太瘦了,根本也不是干农活的料。 不过这样的机会并不多,她身边的追求者太多了。 尤其是她知青点那个姓高的家伙,整天对她献殷勤,不过我很看不惯他,一看就是个靠不住的小白脸。 但她太善良了,甚至有点单纯,连身边的人好坏都分不清楚。 不过我也没有什么资格去说,毕竟,我们是从来不会说话的陌生人。 而且,这世界上别有心事的人太多了,只要不去害人就行了。 没想到她竟然会在自己人生当中最重要的一天出事了。 那是恢复高考的第一年,也是参加考试的第一天。 天微亮,我同往日一般上山打猎,下山的时候看见知青们一个一个都陆陆续续出发去参加考试。 唯独没有看见她的身影。 不知道为什么,这几个月以来我好不容易让自己不再去关注她,脚步却不听使唤地往知青点走去。 刚走到知青点的门口,就看见她被同一个屋的知青给抱着走了出来,小脸灰白,眉毛也痛苦地拧成了一团。 我顿时心底一坠,连忙问道,“怎么了?” 抱着她的女知青也很着急,“不知道怎么回事,早上就一直拉肚子,现在人也有点意识不清楚了,我刚喊了大队长帮忙送医院,怎么还没看见人!” 我听完立马往村里跑去,“别急,我去找车送。” 去村长家的路不远,按照我的速度应该要不了两分钟,但我还是跑了一身汗。 我到的时候,村长正推着板车走了出来,“顾霄,你来的正好,等下一块推车去送知青去医院!” 我看一眼破旧的板车,又想起她那痛苦的小脸,直接拒绝,“板车太慢了!用拖拉机。” 村长皱了皱眉头,“拖拉机在是在,但是开拖拉机的人去县里了,一时半会回不来啊。” 我当即喊道,“我会开。” 等我发动了拖拉机来到知青点的时候,之前那个女知青已经抱着她站在门口等了半天了,我下意识地想伸手接过把人抱上车,不过被她给避开了。 我想到了什么,脸上一热,暗自嘲笑自己的鲁莽。 等两人上了车,我顾不上多想,直接往医院奔去。 好在送的及时,医生说人没有大事,就是有些脱水,挂点盐水休息两天就好了。 但是高考是肯定错过了,一想到这几个月她的努力全部化为泡影,我控制不住地替她感到心痛。 等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从门外看见人没事,我觉得我还是回避一下比较好,便离开了医院。 独自在大街上吹了好一会风,思绪也越吹越乱。 我觉得我不能再这样任由自己沦陷下去了。 当时恰好在街上碰上村里会开拖拉机的人,我直接把车摇把给了他,嘱咐他去一趟医院接人,自己随便找了个借口先走了。 从那以后,我几乎没再见过她。 只是从我那爱聊天的弟弟口中得知,她要准备再次参加高考了,以及她要回城了… 我除了欣慰并没有其他太多的触动,毕竟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她不属于这里,永远也不可能属于这里。 后来,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也抓到了机遇,全国各地的跑,事业也扶摇直上。 只可惜,这么多年东跑西闯的,个人的感情一直是张白纸。 以至于后来,下面的员工都背地里讨论我并不喜欢女人。 毕竟这么多年,公司员工也好,合作伙伴也好,不乏美女。 但是说实在的,的确没有那方面的想法。 我以为自己是因为太忙了,无暇顾及情爱。 后面传的久了,我甚至也一度陷入了自我怀疑。 直到有一天,我的男秘书和我对行程的时候,提到了一个无足轻重的酒会。 原本平时我不太喜欢去那种场合,非常心累且无聊。 但是那一天,我不知怎么回事,突然拿起了酒会邀请名单开了一眼。 就那一眼,我感觉浑身的血液一下子往头上涌。 心跳也一下强过一下,我很震惊,没想到时隔多年一个名字竟然让我慌张成这样。 就连我的秘书也看出了端倪,当下就问我是不是找个理由退掉算了。 我稳了稳心神,半晌也回应道,“反正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晚上就去看看吧。” 那一天,我突然没有了工作的心思。 下午的时候一个人开车回到了家里,淡定地洗了个澡,翻箱倒柜找了一套看起来不那么显老的西装。 然后坦然坐在沙发上等待晚上的到来。 那一晚上的情景我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我是一个人只身前往的酒会,虽然这种酒会大家都会带男伴或者女伴,但是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约束,身边的人也早就习惯了。 等我进场的时候,人群一下子涌上了上来和我寒暄。 过了好一会,总算是应付完了,我这才把目光淡淡地投向刚才一直瞟的角落里。 她身着一身低调的黑色连衣裙,衬得皮肤干净雪白,浑身上下只有一套项链和耳钉相互呼应,但好看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