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宋时风的1991在线阅读 - 第1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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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时风回手就给他一下,嘴上还不忘问,怎么错了?一举两得的好事哪儿错了?

    你们现在最该关心的不是抄袭事件吗?证据也有了,打官司要说法要赔偿才是最重要的。什么影响力让杂志更上一层楼不都是附加的好处?有,那是万事大吉,没有也不损失什么,怎么就非要死磕这个呢?

    这不怕官司赢不了

    那就去找更多的证据,把官司砸实了,请好律师,做足了准备工作,我就不信在铁证面前他还能抵赖。法官又不是吃素了,随便让他颠倒黑白。再说了哪怕是一审败诉还可以二审,二审不行还能再告,你怕什么?闫冬说着又跑回厨房,面差不多熟了,把面条和豆角拌在一起,等你们官司赢了,你还怕没名气,那可是个大厂。再说了这官司指不定得打多久,说不定到时候杂志早就发行全国了,还用得着借他了力?

    宋时风如同醍醐灌顶,整个人眼前都清亮了。可不是!自己完全被卢霆的那干说辞给绕住了,怎么就本末倒置了呢?他的本意就是打官司,其他的什么名气利益有没有又有什么关系?他们杂志还在成长啊,终有一天会成为他想看到的样子,干嘛急于求成呢?

    想通了这一点的他忍不住狠狠的抱了闫冬一下。

    哎哎哎,饭饭饭!闫冬把手里装满焖面的碗塞个给他,那边有蒜汁儿,自己加。

    好心情的宋时风狠狠加了两勺,大大的吃了一口,脸上满是弥足,好吃!

    闫冬笑开。

    三人行公司把蓝氏公司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抄袭《时尚杂志》原创服装设计。当然了,告都告了也就没有保密的必要了,宋时风前一天天就把事情告诉了旗下的员工们。

    告的对,告死他们!

    真不要脸,抄袭都抄到我们头上了。

    需要我们做什么主编你说,咱别的不行,摇旗呐喊总可以。

    一干人义愤填膺气的了不得,都是把杂志一点一点搞起来的,就跟自己孩子一样,谁听了能受得了。

    大家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对杂志最大的支持。宋时风说,要是官司打赢了,我给大家伙一人发一辆自行车!

    赢赢赢!一定赢!为了自行车也得赢啊!

    宋时风也没具体说是什么厂抄袭,就是为了稳住员工,免得他们人心惶惶,工作都不好好做了。

    法院从受理到开庭还有一段时间,正好上回想到的找合作商现在就提上了日程。三个人一直觉得直接给闫冬得了,熟人熟路的,都放心。

    闫冬当然没意见,但他郑重签了合同,把设计提成什么的写的清楚明白,绝对不会亏待了任何人。另外他还送了百分之十股份给三人行,说是以后两家就算兄弟单位了,要互相支持提携。

    合同该签,可这股份宋时风说什么都不要,开玩笑,平白无故拿人股份算怎么回事?心上人的产业当然要给他牢牢把住,想要外流先问问他同不同意。流到他手里都不行!

    股份没送出去,新版衣裳倒先制作了出来,从选款到用料,从打版到成型,杨家宝平关跃两人步步紧跟,出一丝差错都不行,那认真严肃样把一干老师傅都压住了。

    好在成品非常棒,这回出的也不多,一共也就四款,男女各两款,都是一款长风衣一款短风衣,用料做工款式都没得说,就一个字,美。

    然后定价也美,挺高,走的就是精品路线,不过却比蓝氏公司的定价堪堪低了一线。

    正品比盗版价格还低,哈,后面有得看了。

    这一期杂志直接把官司加到封面,没有再找什么模特,直接把三个人去法院告状的照片登上,带有国徽的法院大门就是背景,三个被侵害的苦主就是模特,他们手举状纸满面肃穆,请求法院还我公道。

    状纸上大大的红色犹如流着鲜血的的维权两个字醒目之极,让人看一眼就感觉惊心动魄。

    不驯的风吹过绣着竹叶的雪白长衫,卷起长衫一角,三个满目坚韧的青年创业者笔笔直雪雪白的站在那里,无声控诉。

    而品牌内页自然少不了对事件的一顿陈述,他们得让自己的读者知道,蓝氏盗版衣服设计,买盗版就是在打压自己喜欢的杂志,呼吁大家买正版。自然而然的,正版也被拉了出来。

    杂志还又添了两页,专门给正品做广告。

    好嘛,这广告一出,再加上杂志上的抄袭打假,读者都炸了。

    倒不是大家对什么正版盗版有看法,实在是盗版比正版还贵,你这是当大家都是傻子吗?有了便宜正版谁去买盗版啊。

    杂志的影响力在本地还是非常可观,刚发出去就有电台记者找上门,宋时风顺水推舟接受了采访。

    记者:今天您状告蓝氏公司抄袭大国时尚设计图,您凭什么认为对方就是抄袭?大家都知道,抄袭这件事非常难以定论。

    宋时风:我们有服装设计原图纸,每一张图纸都是我们的设计师一笔一划设计出来,我们绝对是原创,那么正在卖的跟我们设计一抹模一样衣服的蓝氏公司能拿出来吗?一件可能撞了设计,不可能七八件都撞!我们的读者还在问我是不是跟蓝氏公司有合作,怎么会出一样的衣服。我在这里认真的告诉广大读者,蓝氏就是抄袭,我们的合作商另有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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