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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这么多……”孙谚识咕哝了一句,“那我每个月给你一千,你先收着吧,年底有剩余的话你再还给我。” 朗颂抿了抿唇,没有再说什么,顺从地点了点头。 好久没吃过这么正常的一顿早餐,孙谚识喝了一碗粥,吃了两个鸡蛋两个包子,最后一个包子实在是咽不下去了,他扔在了黄豆的碗里,黄豆三两口就干掉了。 朗颂去厨房洗碗盘,朗月又站在孙谚识旁边的矮凳上。她今天穿了一条淡紫色的连衣裙,搭配一双白色蕾丝边短袜,脚上穿着白色小皮鞋,就这样抱出去,附近公园里的老头老太太肯定要逮着夸奖几句“这是谁家的娃,养的可真好啊”,谁能看得出来她其实只有一个哥哥照顾着。再反观朗颂,身上总是那么两三件T恤,领口都变形了。 孙谚识摸着朗月的头,感叹道:“你哥对你可真好啊,长大了也要对你哥哥好一点。” 朗月抬头,全然不知道孙谚识说了些什么,只是露出甜甜一笑,像是在无声回应着孙谚识。 一大一小趴在柜台上各玩各的,朗月原本认真描着绘本,突然蹦下凳子穿上鞋子跑出了柜台。 孙谚识不明所以地跟了上去,发现朗月是为了找哥哥,而朗颂不知何时就蹲在后门的那个货架前,在整理货架上的物品。 “怎么在这?”孙谚识走到朗颂旁边,问道。 朗颂才发现孙谚识在他身后,他转过来回答道:“我看有些东西都落灰了,想擦一擦整理一下。” 孙谚识扫了一眼,才看到最上面两排竟已经整理好了,货架上一尘不染,所有货物都被擦拭得干干净净,摆放得很整齐,短时间是收拾不出来的。 “这……”孙谚识有些不好意思,“你什么时候收拾的?” 朗颂一边继续埋头整理,一边回答:“早上弄的,有空就理一点,你这里店面小,很快就能收拾完。” 孙谚识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意识到这不是朗颂单纯的勤快,而是一个十九岁少年寄人篱下的自觉。 遥想自己的十九岁,在干嘛呢?那时他刚进大学,家里条件还可以,父母给了足够多的生活费,他和同学在宿舍通宵打游戏,去小吃街吃烧烤,去外地旅游,总之不是像现在的朗颂这样过早地挑起生活的重担。其实哪怕他工作后也一直顺风顺水,并没有吃过什么苦头。 “怎么了?”见孙谚识脸色阴沉不说话,朗颂局促不安地问了一句。 孙谚识回过神来,浅笑着回了一句:“没什么。” 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一尘不染的货架上,然后回想着上次擦拭货架是什么时候,好像是过年的时候象征性地进行了一次大扫除。 虽然这两年来他一直守着他爸妈留下来的这家小店,但事实上他并没有认真细致地打理,一直是以一种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经营着这家店。 偶尔有老顾客来买东西也会唠叨两句:“这东西都落灰了也不擦擦,你可没你爸妈勤快。” 此时此刻看着这么干净的货架,孙谚识愧疚难当,他爸妈都是勤快的人,以前家里上上下下收拾地井井有条,怎么就被他糟蹋成了这个样子了呢? “我也来吧。”体内莫名涌上一股干劲,孙谚识蹲在了朗颂旁边,也跟着干起活来。 第18章 历历在目 两大一小干得有模有样,没一会收拾完了一个货架。 孙谚识双腿蹲得发麻,刚站起身口袋里的手机恰巧响了,他一遍跺脚一边接了电话。是批发部老板打来的电话,告诉他货送到了,让他赶紧去搬。 店里的大部分货品都是在同一家小批发部进的货,基本上每十天补一次货,老板会亲自把货送上门,但因为孙谚识的小店在巷子里,巷口没有临时停车位,所以每次老板都把货卸在巷口,然后打电话让他去搬。 挂掉电话,孙谚识弯腰拍了拍朗颂的肩膀:“剩下的货架明天再弄吧,我去搬货,你先看着店。” “去哪里搬?”朗颂问。 “就巷口,不多,我去就行。” “重吗?我去吧,我力气大,我经常去批发市场帮忙卸货。” 孙谚识瞄了一眼朗颂的胳膊,肌rou很结实。昨天搬行李的时候他就发现了,朗颂的力气确实很大,而且要命的是孙谚识发现朗颂比他高了那么三四公分,关键是朗颂可能还会再长。 男人争强好胜的心理作祟,虽然孙谚识其实并不想在这么热的天气出门去,但还是咬牙拒绝了朗颂的好意:“不重,搬上小推车推进来就行,你就在家吧。” 可是孙谚识忘了,他发给老板的订货单上有十几件水和饮料,结果在运完第一趟以后还是由朗颂脸不红气不喘地搬完了剩下的货。 孙谚识只能心虚地递上了一瓶可乐聊表心意。 搬完货也差不多到了饭点,朗颂早晨去过一趟菜市场买好了菜,所以直接进了厨房开始做饭。 一个小时后,三菜一汤就端上了餐桌。红烧鲫鱼,rou沫茄子,蒜蓉空心菜,还有一个海带豆腐汤,朗月照例有一份嫩滑的水蒸蛋。 孙谚识想逗她,作势要抢她的蒸蛋吃。 朗月不护不抢,乖巧地用勺子挖了满满一勺送到了孙谚识的嘴边,张开粉嫩的小嘴示意他张嘴。 纵然是铁石心肠也要被暖化了,孙谚识低了头轻轻地吻了一下朗月的头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