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娇 第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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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骨架比较小啊。没办法。” “嗯,适合被东西锁住.....” “啊?” 豫欢狐疑地看他,不知道他又要开始做什么妖。沈常西轻嗤,没搭理她,只是变魔术似的变出来一个盒子。 漂亮的黑色丝绒盒子,打开后,里面是一条璀璨夺目的手链,银河般流光溢彩。 十来颗克拉钻石坠在细细的铂金链子上,拎在手上像无数摇曳的流星。 豫欢的眼里瞬间亮起两盏溶溶的灯火,“好漂亮啊!” 沈常西拿过链子,绕在了女孩的细腕上。 果然,很适合她。 这么漂亮的手,就该配一条昂贵的链子,锁住。牢牢锁住。 “好看。”沈常西为她系好后,手指/插/进链子的缝隙,轻巧一勾就把人带了过来。 “送我手链干嘛,哼,讨好我啊。”豫欢嗔他一眼,把手举起,对着头顶的光源,看着那钻石在灯光下迸射出绚丽的火彩,心头微漾。 算起来,他这人真的好爱跟她买东西啊。每次去逛街,她明明都还没说喜欢,不过是多看了眼,他就能敏锐地察觉到,隔天,她就会收到各种各样的惊喜。 沈常西看着她俏丽的笑颜,心头塌陷了一角温柔,他用力摁住女孩的背脊,感受着纤微的易碎感,嗓音低沉,像在说最美好的情话: “当然不是讨好你。” “是绑住你,宝宝。” 豫欢怔了怔,失神地看着男人温热的手心下滑,直到掌控住她的脚踝,他手指轻轻点了点凸起的踝骨,“这儿还差一条。” “到时候,你就再也跑不掉了。” 豫欢脖子向后仰去,宛如脆弱的鹤,她泪眼婆娑的看着身上贪婪索取的男人,心想,她怎么就会跑呢? 她不是一直都在吗? - 次日,豫欢睡得很沉,临到中午的时候才起床。睁眼就看见男人已经穿戴整齐,似乎要出门。 “你去哪啊?”一出声,豫欢惊讶于自己的声音怎么这么哑? 后知后觉想到昨晚男人的罪行。 真是太讨厌了!这人怎么这么喜欢对着镜子啊! 豫欢把头埋进被窝里,不让视线越过小拱门,去看那衣帽间里的大落地镜。 沈常西走过去,揉了揉女孩乱糟糟的头发,“醒来了?午饭做好了,就在餐厅,你赶紧起床了就去吃,你这天天睡懒觉不吃早饭,对胃不好。” “哦。” “你去干嘛啊....” 闷闷的声音从被窝缝隙里透出来。 沈常西笑了声,捞起床头柜的腕表,慢条斯理戴上,“带卤蛋去宠物店打疫苗。前几天就预约了。” 还是早上医院的前台打来电话通知,他才想起来这事。卤蛋的所有事他都是亲力亲为,包括带着去宠物店修剪毛发,洗澡,打疫苗等等。 豫欢又是“哦”了声,随后小脑袋跟弹射器一样,从被窝里跳出来,“我也想去!” 沈常西:“等你换衣服化妆出门,天都黑了。我带他打个针很快就回来。” “那你也带甜瓜去洗个澡。你可不能有了儿子就忘了女儿。”豫欢白眼快翻到天上去了。 “对!我想起来了,甜瓜也要打疫苗了!这么重要的事我竟然给忘了......” 沈常西看她一眼,“她去年几月份打的?” “九月?八月?”豫欢一大早醒来,小脑袋还没能处于正常运转,她烦躁地抓了抓头发,“她的小本本里有记录。我得回去拿。” 说着就要掀被窝下床。 沈常西觉得她风风火火的,做事也没个章法,真不知道这么不靠谱的主人是怎么把甜瓜拉扯大的。 真是苦了他的女儿了。 “这样吧,我回去接甜瓜,顺便找你那个什么小本本。然后再来接你,我们带他俩一块去医院,成吗?” 豫欢想了想,觉得这主意好。她还能有时间打扮一番,美美地带着儿子女儿去宠物医院,想想就太开心了。 她连忙让沈常西把包给她拿来,从包里翻出小公寓的钥匙,递给沈常西,“是林佑医院发的疫苗本,就放在我卧室的抽屉里,你找不到的话就跟我打电话。” 沈常西应了声,接过钥匙,又交代几句后就开车回小洋楼接甜瓜。 豫欢的小公寓和小洋楼正好顺路,一路开过去也不远,大概三四十来分钟的路程。沈常西轻车熟路把车停在公寓楼下,上了二楼。 这是他第一次,独自一人来到她的香闺。想到上次在这发生的乌龙事件,他不由失笑。 沈常西悠闲地在小公寓里转着,心里逐渐滋生出一种肮脏的念头,是不是能透过她的私密之地,来窥探更多属于她的秘密? 干净,简单,散着幽香的少女卧室。 是她住了两年的地方。 在这,她学会了独立,读完了大学,找了工作,还养了陪伴她的猫咪,完成了人生中的一次次的剧烈的蜕变。 想到这,他心头有柠檬水一样酸涩的滋味。 如她所说,她是坚强的,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比谁都坚强。 沈常西深吸气,把那些兰花香气囫囵塞进肺里,抛去一些揪心的念头,开始按照女孩的指示,找甜瓜的疫苗本。 打开前两个抽屉,没有找到。 直到抽出最后一个屉子时,他看到了好多小册子,一个一个耐心的翻开,果然在其中找到了疫苗本。 把弄乱的小册子重新整理好,不小心在最底下,翻出来一个牛皮纸的信封。 沈常西的动作顿住,看着这再平常不过的信封,心头诡异地突突一跳。卧室里没有开灯,阳光如碎金一样洒落,满室明媚。 也不知道这没来由的强烈的预感是因为什么。他凝神片刻,鬼使神差地把信封拿出来,拆开。 直到上面几个大字占据了他所有的理智-- 【关于.......协议书】 甲方豫欢,乙方林奕恒。 - 第48章 048 不敢见她 48 沈常西一字一句地, 读完了整整两页的条款,指尖的烟忽明忽灭,早已蓄满长长一截灰白色。 尾页拓着女孩用钢笔认真写下的两个字“豫欢”, 以及那娇小的, 胆怯的,却无比坚定的红指印。 墨水和印泥早已干涸在白纸上,用手指狠狠去蹭, 依旧红得刺目。 也不知道沉默了多久,阳光仿佛落入深海,只剩下一种空透的安静。直到皮肤被火星烫出了燎泡, 一种死气沉沉的痛感惊醒了他。 他骤然一松手, 烟径直掉了下去。烧穿了羊毛地毯, 隐隐发出焦糊的味道。 原来, 这才是她想要隐藏的事实,这才是所谓的,她“抛弃”他的真相。 她没有抛弃他。 从来没有。 女孩轻如羽毛的安抚划过耳廓, 带来比刀尖还锋利的痛感。 --“沈常西, 其实我比你想的更坚强。” 她想表达的原来是这个意思。 她为了他,去和一个她根本不喜欢的人订婚, 而他, 被痛苦蒙蔽了双眼,这些年里, 竟然还一直恨着她。 多么讽刺的一件事。 沈常西脑子一片混乱, 理不清,不知道该怎么理。焦灼,比那被烧焦的烟灰还要焦灼。 他把协议书甩开,撑着一旁的座椅从地上站起来, 颤抖着手,去从口袋里掏烟盒,过程中,那木质的烟盒掉下去两次,他只好去捡。 浓烈而苦涩的烟草味裹住沈常西的神经,好像神思这才回来了丁点,他的眸色漆沉一片,迎着烈烈朝阳,也燃不了眼中的灰败之色。 “哈....” 他忽然笑了。凉透的笑意飘落在空气里。 笑自己,笑命运,笑这讽刺的五年,还是笑什么? 有这么一刻,他恨不得亲手剜了自己,但在这之前,他得先剜掉另一个人。 - 豫欢等了一个多小时,还没有接到沈常西得电话,只好先给他拨了过去。 电话嘟了好几声那头才接,一个低沉嘶哑的声音传入耳中。 “欢欢.....” 豫欢愣了好一会儿,这声音怎么听上去像哭过? 想到这个字眼,她哆嗦了一下,觉得自己可太会发散思维了,沈常西这种混不吝的,不让别人哭都是他开恩了。 “你怎么还不来接我啊?我都化好妆了。” 女孩抱怨的声音落入沈常西的耳中,他无声笑了下,眼里越发苦涩。 男人欲言又止:“欢欢....公司突然有紧急的事要去处理。我让沈常乐来陪你逛街好不好?” “啊?” 豫欢翘起的嘴角顿时垮了下来,可听到是公司有急事,还是没有过多的抱怨,只是不高兴地嘟囔了几句。 “好吧好吧,那你去忙吧。我和jiejie去逛街了,刷爆你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