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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在她看来,自己还不如她一个弱女子? 心里陡然冒出这样的想法,周行上前,不由分说的从宋清欢的手里,接过了那两屉青团。 “周行哥哥……”宋清欢手里猛然一空,吓得她极为担忧的喊了一声。 她好不容易才做出来的青团啊,撒了的话都是钱啊! “我不是那般没用。”周行手里端着笼屉,看着她,缓缓说道。 听了这话,宋清欢有一种心思被人戳穿的感觉,眼神一转,又双手合十,轻轻的拍了拍,笑靥如花,“我知道,周行哥哥最厉害了。” 外头,姜半夏已经先打开门,摆好了桌子。 两张八仙桌拼接在一起,将笼屉置于桌上,就是最为简易的摊位。 众人都知道河广客栈的规矩,买东西必须排队,所以众人早已自觉的排成了两条长龙。 “各位客官,今日,河广客栈所售青团,分为艾草和清明菜两种大类,然后,又分为豆沙、咸蛋黄rou松、花生芝麻三种口味,所以,若是想要每样口味都来一个,就恰好是六个。大家可以根据自己喜欢的口味来进行购买。” 在开始售卖之前,宋清欢便站在人群里,先把这事给说明了。 众人一听,顿时来了兴致。 “宋娘子,无论是什么口味,只要是你河广客栈售卖的,自然不会差了去,我们啊,就是冲着你的手艺来的。”有人说道。 “就是,宋娘子的手艺,那自然是没的说。”那人刚说完,有立马有人附和。 “如此,清欢就在此谢过各位了。”宋清欢又站定了,左手握住右手,左拇指压在右手拇指之上,屈膝下蹲,颔首,双手下摆,给众人行了一个礼。 三人配合有序,分工合作,周行负责收钱,宋清欢负责招揽客人,姜半夏负责将客人要的青团给用纸盒装起来,客人虽多,却也不至于显得手忙脚乱。 就在三人都忙着的时候,谁也没有注意到,在街巷的拐角处,有个身影,盯着三人瞧了许久,才转身离开。 宋清欢做的那些青团,只用了一上午的时间,便尽数卖了出去。 虽说劳累,可当她看到一上午所赚的钱,顿时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 那赚的,都是钱啊。 钱是什么?是她所追求的安全感的来源。 …… 用过了午饭,宋清欢便吩咐姜半夏关了客栈,挂上了有事外出的牌子,备下香烛纸钱,还有青团,带着两人,去给宋远上坟。 梨花风起,清明已至,游子寻春,纷纷出城。 虽说已是午后,可镇外,还是少不得进出的行人。 一路走来,人们知道宋清欢是去给宋远上坟,都忍不住唏嘘。 那样好的人,却说走就走了。 从众人的只言片语里,宋清欢反而越发的糊涂,实在猜不出那位宋远,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说他古道热肠的也有,说他邪气至极的也有,似乎在每个人的口中,听到的评论,都不一样。 这样的人物,她却没有机会真正的认识,实在有些遗憾。 仲春的太阳,带着暖意,照在人的身上,让人也变得懒散,宋清欢和周行,默默的跟在姜半夏的身后。 三人先直接上了山。 姜半夏知道宋远埋在何处,将两人带到了宋远的坟前。 祭台上,摆放着一壶酒,红色的小笺边缘,已经微微有些褪色,但依旧可见上面写着的三个字——故人归。 多少天涯未归客,清明时节尽数归。 在那酒壶的旁边,一朵黑色山茶花,还正新鲜。 角落里,还有几个小酒壶,没有贴着标签,不知是哪位故人所赠。 甚至还有几包糖果。 看到黑色山茶花时,谁也没有注意到,周行的眼神,明显的躲闪了一下。 “老掌柜的故人,真的很懂他。”姜半夏看着祭台上摆放的那些祭品,唇角微微扬起。 她跟了老掌柜好几年,知道老掌柜最喜欢的便是喝酒,也喜欢在高兴或者不高兴的时候,吃上一两颗糖。 他总是对她说,只要尝到甜味,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了。 在他走后,还有人记得他的习惯,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在这些祭品中间,有一个小碟子,上面放着用红色绫罗包裹着的糕点,引起了宋清欢的注意。 她蹲下身,将那盘糕点仔细打量了许久,才睁大了双眼,忽而惊呼道:“这是……红绫餤!” “红绫餤?”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周行,也有些惊讶,“宋前辈的坟前,为何会出现红绫餤?” 反倒是姜半夏,似乎并没有听说过这种东西,又问道:“掌柜的,这红绫餤,是什么?” “红绫餤,其实就是一种饼饵,将红豆沙和着猪油,包裹进面粉里,再用模具压成各种形状,进行烘烤,最后用红绫包裹着,所以叫做红绫餤。这种糕点,一般是官家将其作为御赐的糕点,赏赐给新科进士,或者有功之臣。有诗云:莫欺零落残牙齿,曾啖红绫饼餤来。所以,人们向来都以能够吃上这种糕点为荣。” 宋清欢看着那碟红绫餤,一字一句的解释道。 听完宋清欢的话,姜半夏眉头微蹙,眸子半阖,似乎在思索什么,片刻之后,才听她开了口:“掌柜的,听你这样说,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或许与这红绫餤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