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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芮丽视而不见,继续用正宫夫人的挑剔眼光,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把眼前的这个不知从哪出现妄图勾搭自己男朋友的小浪蹄子仔仔细细地打量一番,然后她收回目光,淡淡一笑,“不过啊,我可是一直都知道你的存在呢,奚星海是吧……” 进来那会儿,她就觉得奚星海面熟,情况紧急,她又一时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这小孩儿,于是作罢。 这会儿听见了他的名字,凌芮丽立刻就想起来了,【奚星海】,不正是闫飞航家对门的那小孩的名字嘛? 她跟闫飞航是小学同学,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校,高中毕业之前,她住在幸福路小区,高中毕业之后她才搬走。 上学那会儿她不爱打扮,也不会打扮,一心只黏在学习上,所以在旁人看来,她就是个随处可见的平平无奇的学生妹。 奚星海就不同了。 刚搬来幸福路小区那会儿,奚星海是个什么情形她不清楚,她对奚星海产生印象时,奚星海已经是个名副其实的杀马特弄潮儿了。 黑眼线,小皮裤,十五六岁的一群男孩儿,整日整日不着家地厮混在一起,抽烟喝酒,打架斗殴,拿着鸡毛当令箭,拿着根工地捡来的钢管当光剑,呼朋唤友,吆五喝六,那副全宇宙皆浊他独清,世人碌碌他独清醒的模样,跟现在的这副乖乖牌模样差别可大了去了。 可外表变化再大,照现在的情形看来,这人的内心世界似乎还停留在当初试图以一人之力拯救世界于水火之中的中二状态里没出来呢。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这人竟然连家门口的人都敢乱搞。 看来还是受到的社会毒打不够多啊,凌芮丽在心里冷笑,既然如此,那就让他凌姐来帮他揠苗助长吧。 “奚星海是吧,住在航哥家对门的那个小孩嘛,我知道你,说起来这件事其实我也有错,这段时间我忙着工作,忽视了航哥,这才让你有机会乘虚而入,不过现在我回来了,航哥也不用再那么寂寞了,至于你嘛……”她轻轻一笑,把心胸宽广任劳任怨地替男友驱赶烂桃花的正宫夫人形象演得活灵活现,“就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吧。” 话音落,奚星海最后一丝血也被她杀光了。 有一说一,这些年来来去去,跟奚星海一样胆大包天嫌命长跑来追求闫飞航的人其实不算少,——大部分都是女人,也有小部分男人。可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除了奚星海,还没哪个人近过闫飞航的身,更别提挽着他的胳膊了,正大光明地宣告自己的身份了。 原因也很简单。 闫飞航的长相固然很帅,可不同于裴瑞凡那种见人三分笑撩人于无形的痞帅,闫飞航的长相其实是有点凶恶的,——他的眉毛很粗,斜着往上,他的眼睛又很大,平常状态看着人的样子,就让人有种被地痞恶霸流氓盯上的错觉,更别提他脾气不好,没耐心,又容易发火了。 工作场合,他还能收着一点儿脾气,发火骂人都会适合而止。 私下里可就不一样了,没了老板形象包袱的束缚,脾气上来了,他能把你骂得妈都不认识。 是以这些年来,除了他妈跟奚星海,还没哪个人能忍着不生气,在他身边待过三个小时以上。 而现在,这份不算长的名单里,似乎多了眼前这个女人。 奚星海曽给自己定过一个攻略闫飞航的分步走计划方案。 方案的终止条件有两个。 一个是最终目标达成,——奚星海攻略下闫飞航,把他掰弯,把他变成自己的男朋友。 另外一个则是闫飞航结婚,或者,有了交往的对象。 而现在…… 奚星海在心里苦笑了一下。 他想过计划会失败,想过闫飞航会交女朋友,——闫飞航都27了,不管他主动,还是他妈逼他主动,只要他没有喜欢上自己,变成自己的男朋友,他就随时可以交女朋友。 奚星海想过这一点,但他没有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样快。 现在,这一天来了,理智上,他知道自己应该按照方案里计划的那样,潇洒地转身,留一个洒脱而凄婉的身影给闫飞航,好让他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最好像情爱小说里描述的那样,午夜梦回记起自己时,心口传来密密麻麻的痛。 可真到了这一刻。 奚星海才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 他的脚像是被钉在了原地,眼神黏在凌芮丽的身上,脑海里反反复复播放着的,只有一个声音:闫飞航交女朋友了,闫飞航有女朋友了,闫飞航的女朋友好漂亮…… 但是很快地,这些声音很快被另外一个声音所代替:他交女朋友了又怎么样?他的女朋友很漂亮又怎样? 谈恋爱了可以分手,结婚了可以离婚,现在离婚率那么高,人均恋爱次数超过三,闫飞航才谈第一段,自己跟在闫飞航身后忙前忙后那么多年,终于把闫飞航掰得稍微弯了一点点,这时候放弃,岂不是便宜了后来的哪个小浪蹄子? 那怎么可以? 他不会插足他的恋爱。更不会去当男小三。但他愿意等。 况且,老话不都这么说嘛?治疗情伤的最好办法是尽快开始另一段。 等凌芮丽受不了闫飞航,一脚把他蹬了——闫飞航脾气那么差,被人蹬了是迟早的事。 失恋这颗苦果的滋味谁尝谁知道,闫飞航伤心也伤神,揪心的痛苦无处所说,借酒买醉也无法缓解分毫,到那个时候,自己趁虚而入,成功率说不定比现在还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