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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不错,火炮将来会改变天下,但一时半会,此物产量不多,十分稀少,不可能遍及天下,但十几年后,便说不准了,”萧君泽解释道,“可我们说的是这两年,主功之事,还要交给军阵。”

    桓轩表示受教。

    萧君泽又讲起草原动荡,他们俩可以做什么——当然是获得人口,如他所料不差,草原异动,必然会引朝廷出兵镇压,甚至因为北魏国中各地都在兴建工坊,需要奴婢,草原诸部便是最好的来源。

    只要在朝廷中稍微打通关系,便能获得、咳,是解救大量奴隶,到时自然能壮大队伍。

    ……

    这些也早萧君泽将要做的安排,他此次去襄阳,必然也停留不了多久,南国还需要他来镇住。

    他需要回去南朝,把朝廷的官制再做修改,让各大世家相互制衡,如此,才能维持北南两国皆是安宁的假像。

    当然,还有最重要一点。

    “……若我所料不差,南北两朝,自此以后,都会大兴佛教,”萧君泽幽幽道,“佛家之说,教人忍耐,安于现状,求得来生,慰及心灵,若是世道黑暗,求佛教之人必然如长江之水一般,滔滔不绝。”

    贺欢也是拜过佛的,疑惑问:“公子,这样,难道不好么?”

    “所以的事情,都过犹不及,”萧君泽叹息道,“佛教僧尼,不事生产,不服丁役,却耗费钱财、人丁,出家的人的多了,在家的人便在少了,但是,朝廷的用度却只会多不会少,多出的那些税赋、摇役,又会是哪些人承担呢?”

    贺欢和桓轩几乎同时皱紧了眉头,后者更是道:“可是,若是朝廷苛政于未出家的庶民,岂不是又要逼得那些不想出家的人去出家?”

    “正是如此,”萧君泽微笑道,“所以,你以为太武帝为何要灭佛?”

    “那便又是一场天下动荡?”贺欢心中有些恐慌,“北朝分明是兴盛之景啊。”

    “他学了汉族门阀,当然要把南朝一岁一易主的传统一起学过来。”萧君泽倒是不急,“你们都是年轻俊杰,将来乱世,定会是你们崛起的阶梯。”

    桓轩顿时脸红:“阿萧过誉了。”

    贺欢则认真深思道:“所以,公子,刺史大人也有登基之志么?”

    萧君泽微微挑眉,笑道:“算是吧,虽然皇位对他也不太重要。”

    贺欢懂了,立刻道:“谢公子指点。”

    萧君泽有些困了:“今天便讲到这里,有事明日再提。”

    两人对视一眼,火花飞溅一息后,又飞快移开眼,各自收回目光,退出这座小院。

    萧君泽轻轻吐了一口气,侧着身子,倒在铺有稻草的床榻上,将武器放在枕下,侧身躺下,闭上眼眸。

    ……

    贺欢与桓轩走出房间后,几乎是立刻就抬手,一者出拳,一者架住对方的拳头。

    两人在黑暗的台阶上扭打成一团,但都没有发出声音,不过桓轩这几年不说养尊处优,但亲自上阵厮杀的次数极少 ——毕竟,他是喜欢那种中原人的“谈笑间破敌”,而是金戈铁马,裹尸而还,所以和贺欢这种从小厮杀到大的同龄人打,不占优势。

    但桓轩也有自己的韧性,那就再痛也要给对方一个教训,否则别人会以为自己好欺负,所以就算挨的奏更多,也死死咬住不放。

    数十息后,两人都筋疲力尽地躺倒在湿冷的泥地上,望着天空皎洁的明月。

    “他根本不喜欢你!”桓轩看着明月低声道,“你在纠缠什么?”

    “他难道喜欢你了?”贺欢也看着天空,随手从旁边扯了根马尾,叼在嘴边,“我并未纠缠,只是想做一些力所能及之事罢了,其它的,并未多想。”

    桓轩简单道:“胡扯!你就不是个只会旁观隐忍的。”

    贺欢忍不住笑了一声,偏过头看向桓轩,道:“桓兄,朋友一场,我劝你一句,既然事不可为,那至少把自己心思收敛着些,莫要显出一副不值钱的样子,反而让人困扰。”

    桓轩一怔:“什么意思?”

    他虽祖上是大族,但爱情观被山民影响甚深,只知道喜欢便要表明心意。

    贺欢却没有再答,而是爬起来,拍了拍身上尘土,走出门去,他还要去给自己部将报声平安,同时也要告诉他们,暂时不用修城寨了,他找到一条新的出路。

    桓轩爬起来,但爬到一半,便闷哼一声,继续倒在地上,他还需要缓缓,这胡狗,下手可真狠。

    ……

    贺欢吹着口哨,乘着月色,举着火把,离开了,然后,又大半夜地,把自己部下重新带回了桓轩山寨。

    桓轩大怒,禁止他们入寨。

    贺欢也不纠结,就让人在山寨外驻扎,反正也就一两日的时间罢了。

    如他所料,萧君泽住了一夜,便要贺欢陪他南下了,桓轩自然也跟在一起。

    但在出门前,萧君泽看着贺欢脸上一点淤青,关切道:“你的脸怎么了?”

    贺欢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先前和朋友切磋了一下,技不如人。”

    萧君泽当然不会认为是他的部下对他动手,于是看了一眼桓轩,心中了然,伸手摸了摸他的伤处:“下次小心些。”

    桓轩心中大怒,有心想说他打得我更重,我背上臀上都淤青了!

    但,一抬头,便看到贺欢有些揶揄目光,顿时把牙都磨响了——终于知道这小子有多用心险恶,他总不能脱了裤子给阿萧看自己身上的伤处吧?

    贺欢收回目光,有些小声地道:“是桓兄输了,他其实还要伤得重些。”

    萧君泽于是看向桓轩,那疑问的目光一扫过来,他本能地把腰挺得笔直:“一派胡言,分明是你先躺下!”

    萧君泽眉头紧皱,却一点不为他的武勇动容:“你们俩个,下次不许私下打架!”

    贺欢认真点头:“你放心,这一路,我都听桓兄和公子的。”

    见阿萧的目光扫过来,桓轩忍了又忍,才让自己表情没有太崩,闷声道:“我也一样。”

    第167章 有些不对

    桐柏山并不算是高大的山脉,它只是正好的隔出了南阳盆地,加上紧靠云梦泽,交通不便,成为诸多山蛮的家园。

    山路崎岖难行,萧君泽和桓轩走在山林中时,速度并不快。

    桓轩在一边,给他讲起了蛮人这些年的生存困境。

    山蛮们其实也不是一开始的就住山里,他们以前也在云梦平原上定居,但随着中原王朝对荆湖一带的开发,住在河边的蛮人们要是不走,那他们和他们的土地,就一起是权贵世家的财产了。

    尤其是最近这几十年,南朝的宋、齐两朝,想尽办法欲把荆湘一带的蛮人的变成编户、奴隶,完全不讲武德,于是刘宋、萧齐两朝加起来不足百年时间,就有近二十次的蛮人起事,叛乱的蛮人从桐柏山到大别山,从秦岭到大巴山,几乎遍布了所有他们存在的地方。

    当然,南朝在北伐上水平不高,收拾这些蛮族却是十分在行,几乎所有南朝大将都有过绞山蛮的功绩,像陈显达、崔慧景、裴叔业都是从这过来的,山蛮还是南朝最大的奴隶来源,在淮河以南,百余年间,斩首、俘获的蛮人,在官方那边,是以百万计的。

    “……所以,从北魏冯太后当政的年间,山蛮们便向北魏逃亡,”桓轩叹息道,“大阳蛮首领桓诞曾经以二十万山蛮,投奔北魏,被封襄阳王,后来,田氏部族也有六千余户投奔北魏,我这些年也是这样准备,收拾山中丁户,只要能个三千户,便能内附北朝,至少封个将军。”

    当然,他的野望其实更大,他想一统桐柏山、大别山的蛮人,一但人数能上二十万,就能像他的父亲那样,封上一个刺史,如此,在阿萧面前,也就不比那位君刺史差了。

    贺欢忍不住笑道:“那就祝桓王心想事成了。”

    换做是他,他肯定不会去想着什么高位,从小官做大,也不是什么大事,硬要凑太多,怕是就要错过时机了。

    萧君泽则有些猜测:“你这些年,应该不只是以征伐来统领此地的山蛮吧?”

    桓轩点头,他是靠着武力之外,还垄断了山中皮毛、盐铁贸易,许多部族生活艰难,都愿意主动归付,他才会有如今的人力物力可以cao作。

    言谈间,太阳渐渐升起,秋日暖阳,透过高大茂密的树冠,稀疏地洒下几枚光斑,整个林间,仿佛都有烟雾在缭绕……

    萧君泽觉得有些头晕,随手扶住了身边的贺欢。

    “这就是瘴气么?”萧君泽有些明白,“腐烂的动植物分解产生的有害气体在密林中难以挥发,加上蚊虫滋生,所以容易得病。”

    贺欢扶住他:“什么是分解?”

    萧君泽定了定神,给他解释了下腐烂的会产生气味,这种气味是有形气体,还顺便给他解释了空气的存在。

    贺欢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神奇的知识,当知道“气”也有这么多奥秘后,整个人散发出了nongnong的求知欲。

    萧君泽还在休息的时候,给他做了几个小实验,如小孔明灯、用排水法收集燃烧的空气,燃烧的小木棍放到这样的空气里立刻熄灭,萧君泽还用两个竹片做了个竹蜻蜓,讲了利用气流的原理……

    贺欢打开了新世界大门的同时,也多了些疑惑:“可是,知道这些‘气’,又有什么作用呢?”

    “认识了规律,才能利用规律,”萧君泽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像那孔明灯,若是能做到比房间还大,便能载人御天,一日千里,看万里江山。”

    贺欢捧着脸想了一下,一时心驰神往。

    桓轩在一边有些不屑,这些小知道,襄阳书院早就教过了,他都是能解方程的人了,这胡儿果然什么都不懂。

    于是他在一边淡淡道:“阿萧既然身有不适,还是不要用这些小事去打扰他了,你想知道什么,可以来问我。”

    贺欢不由好奇:“公子,这些都是你教桓王的么?”

    “那倒不是,”萧君泽悠然道,“在襄阳时,我时间有限,一两月才能见他一次,要让我教,不知要教到何年何月去了。”

    “原来如此,”贺欢心中有数,“公子博学多才,也不知师从哪位大家?”

    萧君泽思考了一下,淡定道:“硬要说的话,就是那位君刺史所授了。”

    贺欢顿时神色更加恭敬。

    又走了一段距离,萧君泽发现自己这次果然是草率了,他虽然体能不错,但在山间长时间行路,和在宫廷里长跑练剑之类的,完全不是一回事——他从穿越过来,基本没受什么折腾,不是坐马车就是坐典舆,才走不到两个时辰,整个腿就好像灌了铅,已经有点抗不住了。

    这里山路可是连台阶都没有的,只有一条条羊肠小道,周围还有各种荆棘乱石,虽然贺欢和桓轩都体贴地帮他把拦路的荆棘处理了,但那凹凸不平的山路,还是让他整个脚底都是火辣的。

    不得已,只能坐下来休息。

    贺欢心中有些明白:“你平时走路不多,怕是磨伤了,把鞋脱下来,我帮你看看。”

    桓轩没有反应过来,而这时,萧君泽已经脱下鞋袜,果然,在小脚趾和拇指的侧面,还有脚掌前边,都已经磨出了水泡。

    萧君泽看着白皙又柔软,脚跟连点老茧都没有的脚,颇为无奈。

    这不是他不想锻炼啊,而是他身上真的很难生出茧子,就算练习枪法那么多年,手掌上茧也几乎看不到,似乎这身体所有的技能都点在了恢复力,连个疤都不会留下那种。

    他从荷包里拿了一点魏贵妃配的药粉,自己挑破了水泡,处理了一下,便又穿上鞋袜。

    这时,桓轩认真道:“阿萧,我背你走吧。”

    萧君泽看着他的脸,笑了笑:“不必了,这点路,我只是有些不习惯。”

    贺欢却是道:“那,你打个绑腿吧,否则到了明日,你会走不动路的。”

    萧君泽当然同意。

    于是又走了两个时辰,这时天已经快黑了,诸人开始安营扎寨。

    贺欢吃完晚饭,便不知道去了哪里,第二日时,却见他的已经做出一个刚刚绑好的滑杆:“公子,要不,你坐这个走吧。”

    萧君泽皱起眉头,这种山路,挑夫是有风险的,他并不想让别人把他抬下去。

    贺欢却认真道:“你要是觉得为难,可以付一枚药,我有位兄弟,伤口一直不愈合,他也没有钱买,我让兄弟把你带出去,如此,也算是帮了他们一把,好不好?”

    这个说法就很妥帖,萧君泽也知道自己的速度在拖大家后腿,便点头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