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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只是后来才知道你不喜欢我,于是我便觉得,有些话我不该再出口,出口便是唐突你,冒犯你。我想着我既然不是你的心上人,那便做个君子,远远照顾你,给你田宅,帮你安家,望你一世平安喜乐,再没有忧愁烦恼。” 风煊抬起谢陟厘的下巴,他想看着她的眼睛,也要她的眼睛看着他。 “可我没有死在流沙中,这是老天爷让我再活一次。这一次我不想做君子了。若我只能再活一日,我便喜欢你一日,若我只能再活一个时辰,我便喜欢你一个时辰。 一生一世也好,一时一刻也好,阿厘,我要你知道,我喜欢你。” 第64章 你若是不喜欢我 谢陟厘对于听到“大将军喜欢你”这类的话已经很有经验了。 在军中众人都这么认为, 惠姐更是时常挂在嘴边,就连休沐回到将军府,高管家也要来一句“凭主子对姑娘的宠爱如何如何”……她可以说是已经听到了耳朵起茧子、差不多已经麻木了的程度。 但她从来没有想过, 这种话会从风煊口中说出来。 她觉得自己的脑子就好像一只小茶杯, 现在正有人提起一整壶的茶水往里灌, 她就算是把自己撑死了也盛不下,脑子里乱作一团,汁水横流,一塌糊涂。 她呆呆地看着风煊, 一双杏核眼睁得滚圆。 烛光在她的眸子里跳跃, 她的眼睛眨也不眨,像是被吓傻了。 “二位卿卿我我够了么?”古纳的声音传来, “大将军有功夫聊正事了么?” “别害怕。”风煊像是没有听见古纳说话,目光始终落在谢陟厘脸上, 抬手理了理她的鬓发, “你若是也喜欢我,那自然是再好不过, 你若是不喜欢……” ……那我便让你喜欢上。 谢陟厘觉得完蛋了。 风煊离得这么近、声音这么近,还用这么温柔的眼神看着她, 她好像带脑子带心脏都要化成一滩水了。 她明明是醒着的, 却觉得自己身在梦中,可哪怕是最大胆的梦, 她都编不出这么荒唐的景象。 风煊……喜欢她? 是从前否认过太多次了吗?这样的念头一冒出来, 立刻就被脑子摁下去, 脑子还自动加上一句——“不可能”! “咳咳,”古纳就宛如那个孜孜不倦叫起的人,生生把谢陟厘从梦一般的恍惚中拉了出来, 他又开口道,“我想我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 谢陟厘当真是如梦初醒,把一片混乱的脑子赶紧压下,扶起风煊,办正事要紧。 古纳站在那奇特的塑像前,从供桌上取了只碗,刀锋划过手腕,鲜血滴进碗中。 谢陟厘之前点蜡烛的时候看见过那只碗,还以为它本是深黑色的里子,此时才知道那是取血祭祀之用,那些深黑色估计便是从前留下的年久日深的血迹。 顿觉有几分毛骨悚然。 古纳指尖沾取鲜血,点在自己的眉心、唇上以及心口,然后将剩下的血供奉在神像前。 “大将军知不知道,很久很久以前,十八部各自为政,草原上并没有北狄王庭?” 风煊在史书上读到过那段历史。古时候的北狄不足为患,就算他们想南下劫掠,单只一个部族的兵马,中原人对付起来很容易。 但是千余年前出了第一任北狄王阿什喀图,他统一了十八部族,挑选各部精锐组成了令世人闻风丧胆的北狄铁骑,从那之后北狄崛起,成了中原边疆的祸患。 “草原太大了,人又少,且迁徙不定,居无定处,想要统合这样的地方真是太他妈难了。统一北狄的人不是阿什喀图,而是天神。天神将祝福赐予阿什喀图,阿什喀图才拥有了各个部族的忠诚与敬畏。” 古纳说着,下巴点一点神像:“就是这位。它人首狼身,又被称为狼神。” 风煊皱了皱眉:“……狼?” “不错。”古纳看看自己身上的伤痕,再望向那道被堵住的裂缝,眼神有畏惧,“根据祭司的歌谣,天神身边有漠狼侍奉,每次信徒向神像敬献的鲜血,都是漠狼享用,漠狼是天神的化身。” “你是说……方才那个,是狼?” 谢陟厘忍不住问。 是狼,就算是什么漠狼,也是狼的一种,不是鬼神不是怪物,而是兽类,这让谢陟厘顿时觉得没那么害怕了。 她甚至有点好奇:“漠狼是什么样的?” 师父半生云游,去过无数的地方,见过无数的兽类,什么稀奇古怪的都拿来当故事讲,但从未提过什么漠狼。 古纳一笑,向风煊道:“大将军,你这美人胆子不小。” 风煊心说她对上人胆子小得很,对上兽倒是天生亲近,来者不拒。 “所以这里是你们的神庙?为何会在地下?你可知道出路?” “我也不知道。”古纳摇着头叹了口气,“我们没有史书,只有祭司的歌谣。据说以前人们每年都要来神庙参拜,但是忽然有一年,神庙一夜之间从大地上消失了,前来祭拜的人再也没找到它的踪迹,人们都说是天神带着神庙和兹昆一族去的天界。” “兹昆一族?” “兹昆一族不属于十八部族,他们一直侍奉天神,被称为神族,他们修建了神庙,代代有圣女敬奉天神,传达天神的旨意。歌谣里说兹昆一族奉神至诚,所以全部成为了神仙,离开了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