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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魏说着说着,忽然勾唇笑了。 秦延看着他,他昂起头,转开了脸。 “我爸那老头,平时看着挺讨厌的,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情怀。” “你平时看着也挺讨厌的,没想到,还有这样有情怀的老爸呢。”任玥打趣。 大魏沉默了几秒,点头:“对,我到今天还是个好警察,都是因为我有这样的老爸。警校毕业之后,我就被分去了缉毒大队。因为头脑灵活,领导让我去做卧底,我在西亚区待了好几年,像个混混一样的活着,活在花花世界里,很多时候,我都会忘了自己是个警察。可是,每当我游走在那条临界线上时,我就会想起我爸对我说起我哥时的那个眼神,我心里一次次地提醒自己,可不能让那老头再失望一次。” 秦延轻轻地摸了一下大魏的后脑勺。 大魏害羞地躲了躲,再次望向秦延:“秦队,你呢?你为什么做缉毒警察?” 秦延摇头:“没有故事。” 是真的没有故事,只是干了这一行,觉得值得干下去,他便一门心思扑在了这上面。而万千警察之中,大部分的人都和他是一样的,并非受过什么伤害有过什么曲折的经历才成为警察,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一份普通的工作,一点都不特别。 大魏看向任玥:“那你呢?” 任玥正抹桌子,见话题转到了自己的身上,她也摇摇头,和秦延给了一样的答案。 大魏还想问点什么,任玥没给机会直接转身进了厨房。 她记得,这个问题温茗也问过她,当时她告诉温茗,这是个秘密,可这会儿当着秦延的面,却没有勇气把“秘密”两个字说出口。 因为这个秘密,和秦延有关。 -- 两年前,在柏香警察局,任玥遇到秦延,所有人都以为那是他们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或许,连秦延都是那样以为的,但其实并不是。 任玥第一次见到秦延那年,她才十九岁。 那一年,也是盛夏。 她高考结束,在一家奶茶铺子做兼职,想赚点外快给母亲补贴家用。奶茶铺子的老板娘人很和善,工作也挺轻便的,唯一不足,就是下班时间不太稳定,平时还好,客人一多,下班时间就会变得很晚。 她记得,那天晚上,她一直忙到十点左右才收拾东西关门。因为太晚,公交已经停运了,她为了省下打车的钱,在街道路口扫了一辆自行车,决定骑车回家。 夏夜,无风,路上行人稀少,她卯着劲蹬自行车,只想快点回家洗澡吹风扇,哪知自行车一拐弯就撞上了灌木丛里跑出来的醉汉。 醉汉笔直倒地,手里的酒瓶碎在水泥地上。 任玥自己也摔得不轻,可是她顾不得膝盖上的伤口,立马爬过去看那醉汉。醉汉紧闭着眼,怎么叫都叫不醒,她吓坏了,以为自己撞死了人。 秦延就在这时候出现了。 他看了一眼现场,就大概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立马拦了辆出租车,把醉汉扛上车,然后带着任玥一起带去了医院。 一路上,任玥怕得直哭,他以为她疼,便拿手轻轻地替她扇着伤口,不停地安慰着她。 到了医院,做了个检查,才知道醉汉什么事情都没有,只是睡着了而已,倒是任玥的膝盖,因为摔得严重,得有好几天不能正常活动。 任玥打电话叫来了母亲,母亲刚到,那醉汉就醒了,他喝了很多酒,神志不清,一边对任玥母女破口大骂一边索要高额医药费,还动手动脚推搡威胁着她们母女。 母亲是个胆小妇人,但是,为了保护她,她哆嗦着挡在前头,装成很强大的样子。 任玥心疼坏了,可是,又疼得动弹不了。 秦延原本已经打算走了,转头看到这画面,又立马折回来。 醉汉嫌他多管闲事,出手要打人,可他哪里是秦延的对手,秦延三两下就把醉汉擒住了,扣在墙上。 那一夜很多细节任玥都记不清了,她记得最清楚的,就是秦延掏出手铐将醉汉双手拷住的那一瞬间。 他太帅了,那种帅不止让人怦然心动,还有点神圣。 也是那一瞬间,让任玥确定了此生的志向。 她想像他那样,做个警察,做个保护弱者的警察。 高考分数线出来之后,她去了警校,大学四年,她勤学苦练,为的就是有朝一日站在秦延身边时,显得不那么逊色。 可是,这个男人太优秀了。 当她毕业回到家乡,他已经是警队的传奇,是队内公认的英雄。她和他之间,仍有一大段距离,她只能默默站在角落里,仰望着他。她以为,她还得仰望他很久,直到,北疆的缉毒任务落到她的肩上。 当领导询问她是否愿意加入北疆之行,以秦延的假妻身份投入任务时,她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她愿意,她当然愿意。 这么多年来,她就是在等一个机会,能和这个男人并肩作战的机会。 终于,她等到了。 ☆、第三十四章 南国相思14 秦延一夜没有睡好。 早上,天刚蒙蒙亮,他就起床把随身携带的枪支都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问题之后,他走到院子里,坐在门槛上抽烟。 没一会儿,任玥也起来了。 两人一起吃了个早餐,就出发去了瑞吉大本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