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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春酒(美食) 第38节

    “知府很得意指着面前蒸鱼,‘鲈鱼四鳃,独占松江一府。’”林绣紧跟着补充,“这是说自己官大。”

    故事才听到一半,讲故事的人却偏要吊胃口。林绣把剩下食盒一一打开,才慢悠悠继续说。

    “总督一笑,夹起块蟹,‘螃蟹八足,横行天下九州。’知府这才发现他身份不俗,吓得连连赔罪,骂自己有眼不识珠。”

    众人皆笑,林绣也眯起眼睛,把一个雕花圆匣子推至她面前。坊主一看,正好是道金灿灿的蟹酿橙。

    笑过后坊主又极认真地回想,“总督是不是姓陈?还是姓胡的那位?”

    “前朝轶事,具体已不可考。”林绣赶紧打住她往下联想的心思,递上木著长勺,“再不吃就凉了 。”

    和蟹同蒸,里头的荸荠丁失其爽脆,从马蹄变身为地梨,彻底成了柔柔嗲嗲的小女子。蟹rou却不再冷淡,所剩无几的腥味也全都浓缩成秋熟的甘美怡人。

    鲜橙做瓤器,颇小巧一只,用小银匙舀着吃,秀美盈人,很得乐坊诸位小娘子的芳心。

    冉娘子不知什么时候也来了,执起盏蟹酿橙,“林姑娘懂得真多。”

    她淡笑摆摆手,实属谬赞。闲聊一会,姑娘们乐不可支,玩闹得快要无心吃饭。

    林绣说得口渴才突然想起,食篮两侧棉花垫子里还塞着两瓶饮子呢。芦根骨节斩断,加挖出来的橙rou煮水,清凉下火。她赶紧拿出来倒在小盅里,用洗净的秸秆做吸管,一人一根“滋滋”吸得畅快。

    快要午时,馆里苏柔几人肯定招呼不来。林绣起身说声告辞,又被挽留,大概如此客套三次就能走了。时间掐得正好,她满意地重新坐回椅子上。

    真正收拾好东西要走,正事还没找到合适的时机说出口。坊主把她送至门前,林绣突然停下脚步,“还有一事相烦。”

    “林老板但说无妨。”

    被换了个称呼的林老板硬着头皮说事。

    之前也有人订烧鹅或是蛋糕的,都是自家仆人亲自来取。直到由店里自个儿送外卖,才发觉纸上谈兵不可取。

    她不好意思地挠头,“店里跟女儿国似的,暂时还缺着得心的帮手。”

    又道明自己的想法:想找几个短期差役,只需在饭点来往几趟。

    坊主沉吟着走至窗边,推开木窗,河风扑面而来。绿波叠荡,舟楫穿梭,满眼皆是忙忙碌碌的人间烟火。

    “你看河边的短期工如何?都是精干可靠的小伙子。”

    林绣眼睛一亮。

    接下来便是繁琐的一系列,样样都需cao心和四处奔走。好在有坊主帮忙,认识行会中的小头目,并不算十分麻烦。程郎君从码头工里挑选几个最利索的,又单拎出来敲打一番。

    等到林绣跟前时,穿着青衫的几个小伙子齐齐向自己鞠躬,喊着“林老板好”。

    她赶紧回礼,以同辈相称就好。去往官府的路上想起这个称呼,又有点甜滋滋的,将来哪一天,说不定就真成大老板了。

    几人契书都是短时约,很快就能办下来。

    填写契约时,那位府吏眯起眼睛打量她。女人家的,还是这么年轻貌美的小娘子,能做得了什么大事。

    把文书递给她,府吏到底有些轻慢,“短工签月契,一月后还需再来。”

    “多谢大人。”林绣笑得眉眼弯弯。

    听小娘子脆生生应答,一口一个“大人”,他略一点头。倒是个懂事的,不算毫无可取之处。

    最后一份也盖好章,就算办完了。正要递还给她,府吏突然愣住。

    右下角浅浅的印记,好像刻的是如意酒肆四字莫不是京中诸位贵人都拍手称赞的那一家?

    “有劳大人了。在下先行告退。”

    府吏轻呷口茶,淡淡“嗯”了声。这小老板真是深藏不露。

    等休沐日去如意馆,是先吃鱼宴,还是喝碗茶汤呢?

    第33章 秋风起,熟栗香   捡来的栗子和炒饭的渊

    风轻拂过, 秋虫唧唧,又了却心事一桩,林绣晚间睡得格外安稳。

    第二天醒来时天光大亮, 她推开窗户一角, 眯起眼睛朝外看去。

    茶汤已经卖过一轮,外间坐的客人不过稀疏几个。唏哩呼噜的喝汤声之外,似乎还有人在问, “怎么不见林老板?”

    林老板和困意斗争许久, 最终还是说服了自己。

    朝食吃得差不多,昼食还差点时候。现在起来当不当正不正的, 我索性再赖会床吧。

    正想着, 突然听见门被推开,林绣立即缩头假寐。

    纹花木窗透着条小缝, 若是开了一晚,定要受风寒。她把目光移到床上,明明刚才还露着脑袋,见自己进来, 被子下的人飞速滚作一个球。

    对着一团不明轮廓的庄娴:“”

    很想伸手掀开林绣的被子,想了想还是没动作。她朗声道,“刚送来的大鸭梨, 过时不候。”旋即取了东西扭身出去。

    这招果然奏效。

    林绣噌声钻出来,赔着笑脸, “这不是醒了吗,就来。”

    水灵灵的偌大一只,黄皮白芯,放在竹筐里任人采颉。

    她拿起个鸭梨坐在窗边啃,和自己的拳头大小差不多。外头树叶摇落, 还不到枯黄的时候,红的绿的很喜人。

    林绣感叹着,还是秋天好啊。不冷也不热,雨水还多,总能偷懒。

    她又咬一大口秋梨。何况秋天水果多,李枣栗银杏,橙梨柿木瓜,样样都好吃。

    时光最易消磨,啃几个梨子再贫贫嘴就过去半个时辰。

    林绣刚拿布巾擦干手要去干点正事,远远看见窗边走过个熟悉身影。

    等了片刻,来取外卖的小伙计果然叩门。菜蔬是前一天晚上就备好的,处理起来不算麻烦。

    苏柔噼里啪啦一顿快炒,将各色小菜都严严整整装进食盒。汤与粥都在灶火上温着,盛碗打包即可。

    林绣掀开帘子,朝里头吆喝一声,“用咱们昨日刚取回来的攒盒。”

    生意规模逐渐做大,从前的食盒就不够看。样子不必多精美,主要得保温性好、盛的多才行。

    林绣自认为目光很是长远,前些日子约了工匠,打出一套专用的器具。果然昨儿才取回来,今天就能派上用场。

    摞在最上的攒盒原用来盛各种果脯、果饵。圆扁扁一个分格装的大盒子,正好放些容易窜味的小菜。

    工匠手巧,林绣也跟着脑洞大开,给他描述一番想要的花纹,把自己讲得口干舌燥。纹饰要新奇不流俗,还要好看,最好能提现如意馆的特色

    本来没抱着一定行的心态,没想到拿到手还真是栩栩如生。林绣在阳光下仔细观察,“如意酒肆”几个字熠熠生辉,越发觉出精致和余韵。

    她之前常买曲奇饼干,实在是闪着银光、纹着浮雕的彩色铁皮盒太勾人。饼干总吃不完,盒子却宝贝一样收藏着,“买椟还珠”也自得其乐。

    提匣则是个长方形的饭盒,中间锁着蝴蝶式铜皮合页,有种古朴自然的美好。

    内里器具打造完成,剩下就是最外包装该如何保温。

    林绣在古玩店见过许多硬木茶壶桶。多是大家贵族们出游时为了喝上热茶汤而带,保温有余,轻便不足。她干脆把周围填充的铜改成棉花和蒲草。

    还好工匠是个见多识广的,没被如此多天马行空的想法吓倒,很快做出几套。

    用新盒打包起粥饭,林绣把伙计送至门外。

    有苏柔几个帮手以后,她总觉自己越发的闲散起来。就譬如现在,在门口逗逗猫捉捉虫子也好,就是懒得回来干活。

    几个伙计拿她也没辙,老板是个不爱回家的负心人,只能自己更勤快些。

    也罢也罢,白手起家之后,坐享其成才对嘛。微风中飘来不知哪家店的香气。林绣又惆怅起别的来,秋风起,熟栗香,是吃栗子的时候了

    风把一个毛壳吹至脚下。林绣顺着掉落的方向抬头一看,是棵不知名的树种,下落的果实还和栗子很像。

    桃枝还在啃梨子,漫不经心地抬头,“如今野地里的栗子长的正好呢。”

    果然吃货的心灵总是相通。林绣心念一动,伸手捞过她,“走吧,请你吃糖炒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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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移观桥最近的荒地走路只需百余步。听桃枝说,原来是个小果园子,可惜长势不好,就慢慢荒废下来。

    林绣围着几棵毛栗子树转了几圈,果真无主。

    旁边也有几个来打栗子的人,笑着同她解释,“自家栽的还吃不完,哪有功夫管这荒郊野外的。”

    既然如此,敞开了摘也没问题。林绣放心地折根树枝打栗子,不多时就扑簌簌落下一片。

    桃枝见识过她爬树的本领,心里痒痒,“绣jiejie,爬上去打。”

    身边几个拿竿子挑的人先笑起来,“树枝软,怕是载不住人呢。”

    收拾好打下来的满满一筐,林绣打算一半炖鸡块,另一半炒着吃。

    毛栗子个头一般,握在手心像是扎手的松球。有的不太熟,还微微泛着青涩。

    栗子生吃也好,剥开硬韧的黑壳,里头白生生囫囵一个,脆桃一样清甘。

    林绣说着剥好一个喂给桃枝,又捡起个已经爆开的。口味和抚平褶皱的鲜核桃仁差不多,不过核桃更脆嫩,栗子rou厚味甜,敦实的可爱。

    旁边地里还发现几颗长缨子的小萝卜,像没渣的大鸭梨一样水嫩,她通通拾掇到自己的竹筐里。

    空手而去,回来的时候竹篓里满满当当。珠梨接过她手里的东西,奇道,“竟然能捡来这么多。”

    林绣把栗子交给庄娴处理,没来得及详述,先往一指身后某个呲牙咧嘴的小丫头。

    珠梨捂着手,委委屈屈地一撇嘴,“被酸枣枝勾着了。”

    林绣昨天烤串吃多了,嘴角起两个泡。熬一整锅绿豆汤来下火,又给自己倒碗枸杞橘皮水,就着洗净泥的樱桃萝卜慢慢吸。

    汤汤水水有了着落,她把目光转向主食。昨天米饭蒸多了,掀起木盖一看,还剩大半锅。

    庄娴想了半晌,“要不煮成粥?”

    桃枝吹着涂好药膏的手指,“或者磨成米浆?”

    林绣很神秘地摇头,“不若炒饭吧。”

    从最初朴实的“卵熇”,再到现在加腊肠、虾仁、鸡脯rou的,各种炒饭把平平无奇的大米吃出了花。

    有人崇尚金黄蓬松的蛋块。铁锅烧的青烟直冒,单手在锅沿潇洒地磕一颗蛋,立即油点四溅,鼓起白泡。再把米饭倒进去快速搅和,染上金光一样油亮。下锅后必须不停以勺击米,震得粒粒分明,对炒勺要求极高。

    如此颗颗完整,极有嚼劲。要是非得挑毛病,就是有点噎人。尤其是她这种吃饭快的,来不及仔细嚼就吞下去。

    还有种则是先把鸡蛋搅匀,隔夜米倒入蛋液中,饱吸汁水,柔嫩异常。吃蛋不见蛋,粒粒饱满的大米碎金一样,又有个金镶银的美名。可惜掌控不好火候就会太过松软,缺少层次分明的口感,嚼起来始终都是一个味道。

    若非得选一个,林绣还是更喜欢后者。总之不论如何,炒饭一定不能怕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