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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娱乐圈第一封律师函

    “律师函

    致:搜讯娱乐

    平京一流律师事务所受陈野先生(下称“委托人”)委托,就贵司所运营网站搜讯网娱乐频道(.***.***)上发布的严重侵犯委托人权利的相关内容郑重通知贵司。

    我国《民法总则》……

    ……

    委托人已授权律师完成证据收集工作,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诉讼等一切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陈野大概口述了一下内容,接着对王雨微说:“再换个人名,写一篇类似的,发给维达,两份律师函找几个报纸还有门户网站发一下。”

    那篇文章中出现许多能证明徐康、陈野以及沈超叶翔身份的描述,已经是很明显的证据了,陈野搞的这份律师函有理有据。

    之前不想理维达,一是不想让这货碰瓷儿炒作人气,二是顾着徐康的面子,不好撕破脸。

    这回见他连国家台都捎带骂上了,陈野怎么可能放过这个痛打落水狗的机会。

    于是,这个时空娱乐圈第一份律师函,至少是第一份大张旗鼓在互联网刊登的律师函,诞生了。

    “这个陈野脾气可真大,被人骂了竟然直接要上法院。”

    “律师函都出来了,看来他真是被冤枉的,维达这下撞枪口上了。”

    “早就看那个维达不顺眼了,徐康的新歌多好听,竟然抹黑说是抄袭。”

    “楼上的你可能搞混了,当初被维达指责抄袭的是陈野,不是徐康。”

    “……”

    这时的网友还很单纯,对“律师函”还有种很畏惧的感觉。

    不像陈野穿越之前的时空,明星动不动就发律师函,真真假假的,网友早就看烦了。

    “正要起诉他们吗?”

    周一这天,王雨微忍不住问陈野。

    “让律所那边把证据固定,简单准备一下就行,起诉倒不至于,看那边怎么回应吧。”

    现在的门户网站的娱乐频道,还属于很小众阶段,没太大影响力。

    也就是很怂。

    当天收到律师函,搜讯网那边就有一个负责运营的副总打电话给陈野,一个劲儿道歉,说把文章赶紧撤下来。

    “都是实习生不懂法律,这么严重的文章未经核实就敢发表,我们肯定严肃处理,开除是肯定的。”

    有事儿不是临时工干的,就是实习生,在领导的智慧方面,两个时空没啥区别。

    陈野也不能真为难人家:“往后某些人的新闻肯定要慎重审核,别什么都发,对你们搜讯的影响多不好。”

    维达那边倒是没有给陈野打电话,只听袁书海说有联系他们那边,无非就是道歉。

    徐康不在公司,去了鲁省的岛城忙商演,自然“没有时间”理会这家伙。

    不过,就徐康那边透露的消息,这回维达不用再想着上什么春节晚会、元旦晚会了,国家台那位被他骂的领导,已经生气了。

    维达那边的新专辑,也改成了无限期延迟。

    这些,都是陈野顺带手干的事儿。

    但是,如果此时不说清楚,对他和徐康的影响可能有限,但是对沈超和叶翔两个新人的伤害是巨大的。

    必须第一时间就掐住苗头,省的到未来真成了什么实锤黑料。

    这俩人倒是不知情,傻呵呵地来公司找陈野,沈超说是要一起帮着把《童年》的编曲做做。

    “这歌您干脆给我们吧,校园民谣,多符合当初您对‘水清木华’的定位。”

    胖子是目的不纯。

    “也行,我本来想给你们写五首新歌,算上这个正好可以少写一首。”陈野作如释重负状。

    “啊?”胖子听了,肠子都悔青了。

    “别啊野哥,该写还是要写,要不然我不成了扼杀一首好歌的罪人了吗。”

    叶翔虽然没说什么,但是目光中带着期待,他对陈野的新歌也特别感兴趣。

    当然,他可能还对陈野为什么能写出这些歌比较好奇。

    不过,就像很多这方面的天才一样,他们可能就是有某种天赋,即便没有受过科班教育,也能写出传唱度很高的歌曲。

    写歌的不一定唱歌好听,唱歌好听的不一定会写歌,术业有专攻吧。

    陈野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仨人凑一起说起改编的方案。

    一首歌,独唱和合唱的唱法肯定是不同的,这里涉及到一些细节上的改编。

    陈野前世听过几个版本的《童年》的合唱,选了一个不错的版本说了说,让他们俩落实到细节改编上面。

    一首还算成熟的歌,两个专业的人才,两三个小时就搞定了全部的编曲。

    陈野对这效率还算挺满意的。

    “野哥,您之前说的新歌,有没有写出来?”

    胖子又提起这茬。

    “目前只有一个大概的方向,既然是校园民谣,那就将成长的几个阶段描述一下,可以分为童年、大学、在人间,咳,是童年、中学、大学、爱情、理想、奋斗,这样几个主题来写。”陈野简单说了说自己的想法。

    叶翔那边也在思考,显然他对这个建议还是挺认同的。

    “风格上可能会没那么统一,但是以这样的成长阶段为主题,能让专辑看起来丰富一些。”

    陈野很想说,我就是记性太差,索性搞一个大杂烩。

    选歌当然是从“水清木华”山寨的那个组合着手,再填补其他一些符合主题的歌就行了。

    陈野也让叶翔跟沈超各自写写,放几首他们原创的歌曲到专辑里。

    他们是下午过来的,两三个小时把编曲搞定,正好一起去平大附中那边。

    昨天陈晟跟小伙伴们沟通了一下,基本达成共识,愿意跟陈野的音乐公司签订松散的经纪约。

    无非就是歌曲版权的归属问题。

    陈野去的时候,顺便带上了王雨微,让她专门解读一下那份合约。

    “合约是对双方的一定约束……未来的薪酬方面,在第二页上面,你们回去可以给爸爸mama看……还有有关版权的地方也要注意,除了公司,合唱团不能未经允许授权给其他平台……好了,主要就是这几点,大家回家记得给爸爸mama看,然后让他们签署这两份协议,需要签名的地方我再说一遍,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王雨微跟小朋友解释了半个多小时,反复叮嘱哪些地方需要签字,还愿意面谈的家长可以去公司找她。

    这么啰嗦一阵,指导老师早就不耐烦了。

    “孩子们好不容易挤出时间排练,你们还耽误半个小时。”

    老师是一个戴着眼镜的长发美女,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很有气质。

    听说人毕业于名校,专业过硬,带学生很有一手。

    “魏老师您多包含,这也是为了他们今后更好的发展,我们这边的互联网平台,未来做大做强,肯定会为他们增加一份不错的履历。”

    陈野看着胖子抢了自己的台词,觉得这货的嘴脸很猥琐。

    魏老师听了不置可否地撇撇嘴,推了推眼镜,萌萌的样子把胖子看得心神荡漾。

    这货没救了。

    中学是四点半放学,他们五点到七点总共两个小时的排练时间。

    耽误了半小时,时间就不那么充裕了。

    不过,好在陈野这个“原作者”在,还有叶翔、沈超两个专业歌手,再加上魏老师以及她带给沈超的动力。

    这次排练很快进入了正规。

    又过了半个小时,进入可以完整演唱了。

    “叶翔这个版本改的不错,比我之前尝试弄的好听多了,我们再多练几天,肯定能在元旦晚会上一鸣惊人。”

    魏老师对叶翔的改编很是满意。

    胖子在一旁看不过去了,急忙说他也有出力。

    没人理会。

    第一次排练,肯定不会太完美,还有许多要调整的地方。

    比如谁的声音适合独唱,谁的声音适合高中低音的哪个声部,都要做一定的调整、尝试。

    “伴奏带你们那没问题吧?”排练间隙,陈野跟叶翔沟通一下。

    “可以,最近我跟沈超其实也没太多事情,为了晚会推了那么多商演,反倒闲下来了,肯定会尽快找人做出来。”

    在得到叶翔的答复之后,陈野就提前告辞了。

    反正用到他的地方也不多,这帮孩子在听了胖子和叶翔的演唱之后,终于觉得陈野可能不太适合唱歌,虽然写的歌很好听。

    于是,陈野就拉上王雨微准备走人。

    ,刚要收拾东西离开,活动室的门被人推开,走进来一个苗条的身影。

    陈野看去,发现竟然是一个许久未见的熟人。

    “孙部长?您怎么来了?”

    “是副部长。”

    来人纠正陈野的称呼。

    正是当初那个硬拉陈野参加迎新晚会的宣传部副部长孙旖。

    这位今天没有穿那身职业套装(主要是天冷),而是换上了毛衣和牛仔裤,脚下是一双女士皮鞋。

    她一进屋就脱下了外套,陈野看那被毛衣包裹住的身材,真是充满了惊心动魄的线条美。

    暗自跟赵欣的对比了一下,好像自家女友要略小一些。

    这些念头当然是转瞬即逝。

    “我来接弟弟,就是合唱团里的孙宁轩,你也是接你弟弟的吗?”孙旖回答完陈野的问题,又反问道。

    “我是来跟合唱团谈合作的事情,顺便对排练提点意见……”

    没等他说完,孙旖那边做恍然大悟状:“哦,我想起了,孙宁轩昨天回家就说要跟一个什么野火公司签合约,这个公司就是你的吧,名字都有联系。”

    陈野对这个妹子的分析能力还挺佩服的,说道:“对,小公司,主要是想请他们唱几首歌,我们公司正好要做一个音乐网站。”

    “你可真是到处拉人,刚把我们学校的话剧社副社长拐去拍戏,又让学校的唱歌主力退学了,搞得我们元旦晚会节目都紧张了,现在又把手伸到了合唱团了。”

    妹子对陈野表达着不满。

    怪我咯?陈野表示很心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