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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花十几年养出来的,傅斯冕几年就给他们挥霍糟蹋没了。 周时旬想到这一点就想杀人! 但他没人可以倾诉,常常在夜里气到翻来覆去,只能爬起来捶杨萧两拳。 “今天晚上不出去玩儿?”周时旬有些笨拙地爬上阳台和周时轲并排坐在一起,风袭进领子里,吹得浑身冰凉。 “不去,”周时轲又丢了一个球到院子里,这回下去的是小时,他耷着眼皮,“昨天颗颗把杨上臣裤子咬破了,杨上臣说看见我就打死我。” 周时旬:“……” “你们三岁?” 周时旬无比庆幸老三有杨上臣这么一个朋友。 “傅家要来北城?”过了很久,周时旬有些不自然地提起来这回事儿,一边说一边观察周时轲的表情,结果对方什么表情都没有。 “jiejie和你说的?” “周时萱会和我说?”周时旬切了一声,“傅家不是有婚纱和礼服这个版块嘛,跟我的专业也有交叉,听他们说的。” “你怎么想的?”傅家来不来北城,周时旬一点都不关心,傅斯冕就是死了大白灯笼挂一排他都不关心,他只想知道周时轲现在心里的想法。 “没什么想法,他要过来就过来,别出现在我面前就行。”周时轲神情淡漠,像是说起了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 周时旬一时找不到话回答。 过了会儿,他说:“你要告诉周时萱吗?” 周时轲摇头,“用不着,我看见她熬夜在写关于家里要往药品版块发展的计划,傅家除了服装品牌,另外就是药品,没必要因为我的事情影响家里。” 傅斯冕理智,他也可以。 在北城,其他企业可能会怵他,但周家不会,再者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他是不屑于拿家里去和傅斯冕干仗,他也说过了,只要不凑到他眼前来,一切好说。 这话。 周时旬叹了口气,“是不能让她知道,她也三十五了,她要是知道了,估计得气死,就她那脾气,她不把傅斯冕打残我把名字倒着写!” 周时轲看着院子里追着球跑的阿周和小时,心里闷得慌。 “我以后,都不会再这样喜欢一个人了。”周时轲用很缓慢的语速说道,他眼底像一座枯萎衰败了的花园,各处都渗透进了死气。 周家这一家人,在感情上几乎没有出过坎坷。 周吉庆与洛露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婚后也一直黏黏糊糊甜甜蜜蜜,正好给底下三个孩子做了榜样。 周时萱是因为事业心重,将婚姻搁置到一旁,而周时旬和杨萧是初中同学,接着杨萧出国,后来两人在大学重逢,周时旬喜欢杨萧,穷追猛打把人弄到了手。 所有人都顺利又幸福,周时轲一直以为,两个人在一起,就应该是这样的。 他从小成长的环境,周围人让他看见的,告诉他,爱是不计得失的付出,爱是义无反顾的牺牲,爱是热烈直接的表达。 就像爸爸为了mama将周家发展到如今,就为了给她最好最优渥的生活,而最初,洛露只不过随口说了一句“我想要很多钱”。 就像杨萧为了二哥被他爹打个半死,半夜拎着几件衣服跑到周家“妈的,我来上门了!” 可是傅斯冕告诉他和教给他的却是,爱是凉薄敷衍,爱是不为所动的冷漠,也是权衡利弊后的放弃。 也算是长见识了,算他妈的上了一堂要命的课。 周时轲永远记得在台下踮着脚看主席台上白衣少年时候的那一天,日光鼎盛,白云蒸腾,所有最美好的事物都汇集在了那一天。 而令他印象更加深刻的,却是几个月前他从江城离开那天,青年冷漠的表情里甚至还带着好奇,多残忍啊,他抽筋扒骨的疼,傅斯冕还在不解为什么。 江城那天的天气,雾蒙蒙灰扑扑的,那层雾,逐渐盖过了他们第一次相遇那天的光亮。 往好处想,乐观点,他们至少有始有终,哈哈。 - 林治晔出国,是傅斯冕亲自去送的,也算完成了他最后一个心愿:他之前说想见傅斯冕。 在停车场。 傅斯冕在车里,自周时轲走后的一段时间,他也变得清瘦了些,眉眼的凛冽感更盛,再加上彻底拿下了傅家,他身上的气势虽然内敛,年少时的温和淡然几乎已经被尽数洗涤,温和也像把刀子,淡然也像目中无人的蔑视。 林治晔穿着驼色的大衣,他的行李由司机守着。 他笑了笑,“我这才刚回国多久,你就赶我走?” 傅斯冕撩起眼皮淡淡地看了一眼,不言不语。 “傅哥,我真没想到你这么无情,你不顾和周时轲几年的感情,也不顾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林治晔的头发扎在脑后,笑得虚弱,“你没想到周时轲是周时萱的弟弟吧?哈哈,你们现在想和好也难,周时萱是不会同意的。” “听说你要去北城发展傅氏娱乐,你胆子真大啊,那可是周家的地盘。”林治晔感叹着说道。 “你是算准了,按照周时轲的性格不会拿家里压你,傅斯冕,你算计你爸算计我就算了,你连他你也算计,”林治晔笑得颇有些幸灾乐祸在里面,“他不会原谅你的,我敢肯定。” 傅斯冕睁开眼睛,眼寒如凛冬,“你可以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