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电话情人在线阅读 -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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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远想到这里不禁笑了起来,他想骂这句话想了好久,如果真的有树洞让他去喊,他愿意交些罚款来把洞挖得大点。一口喝尽酒杯里的酒,安远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这酒虽然喝起来甜腻得好似糖精加多了的饮料,可度数在葡萄酒里算是高的,一杯杯下去,安远好像也有那么一点点地晕。

    他想喝完这杯是不能再喝了,还是趁着酒意赶紧去睡,说不定还能做上几个春梦。手机响起来的时候,安远正想今天安排谁来做春梦的主角,他拿起手机看了一眼荧幕,嘴角的幅度就有点控制不住,他想明天我就要去买彩票,足彩、福彩、什么彩的,统统买一遍,这机率,也是没谁了。

    对方「喂」了一声。

    安远也「喂」了一声。

    对方说:「你好,我是刚刚聊天室那个,就是那个说忙完给你打过来的,不好意思啊,我忙得有点久。」

    安远听得笑了,心道:你忙得是挺久的,这都半个月了。可是嘴上却说:「没关系啊,我说过会等你的。」

    对方停顿了一下,小心翼翼地问道:「今天没有喝酒吧?」

    安远哈哈大笑,之前因为对方失踪的不快烟消云散,他觉得太可爱了,实在太可爱了,这句话就像是暗号,只属于两个人的那种,说起来坦然听起来暧昧。

    于是安远也没有为难他,他已经不想去问对方为什么不接自己电话,也不想问他为什么改了名字,现在这些都没有关系了。

    话题又是从酒开始,对方说自己很喜欢酒,这让他想到了宋知非。

    他想起宋知非走之前办了一个同学会,也叫上了自己,当然是全班同学都叫了。他想表现得好一些,至少要给宋知非留个好印象,可是偏偏那一天他喝醉了。

    宋知非在同学会上提供的都是啤酒和葡萄酒,安远来江州念书之前在老家那边和初中同学是早已成件地喝过啤酒的,知道自己的酒量不差,葡萄酒虽没有喝过,看度数却是不高,想也没有大碍。于是他来者不拒,只要有人找他拼酒他就接下来,也不知说几句场面话便是仰头就喝,几圈下来,啤的白的红的灌了一肚子。到后来安远觉得头重脚轻,脑子里咕嘟咕嘟得如同煮开的沸水,他想要是再喝下去就要出丑了。他不想出丑,这么重要的日子,他不能出丑。

    安远靠着顽强的意志忍住没吐在包厢上。他起身出来后就跌跌撞撞地去向厕所,终于还是在厕所抱着马桶吐了个干净。

    安远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移了位,他想还好,还好没有丢脸丢在包厢里。他扶着墙壁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长长地出了口气,然后打开门,走到洗手池那里,接了一捧水洗脸,他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红得可怕。安远刚想擦把脸就回去的时候,镜子里出现了宋知非的脸。

    宋知非从另一个隔断里推门走了出来,他也走到洗手池这里洗手,然后脸看着镜子,对着镜子里的安远笑了。安远愣在那边不知所措,他在很多时候很多地方远远地看过宋知非这种笑:礼貌的,柔软的,疏离的。离这么近看见,安远还是第一次。

    按道理说安远应该回给宋知非一个笑,或者随意说点什么,可是安远没有,他觉得此时的时间是静止,脑子也是静止,他被静止在这空间里,无力应对。

    宋知非转过头,看着安远,安远也转过头看着宋知非,宋知非说:

    「安远,你喝多了。」

    不是疑问句,是肯定句。

    安远点点头,说:「是的,是喝得很多。」

    宋知非说:「下次别喝这么多了,很伤胃。」

    安远的脸别过一边,梗着脖子点点头。

    宋知非问安远是不是要回包厢,可以一起走。

    安远头又正过来,他觉得有一股热流从脚趾出发以光速冲进了大脑,他看着宋知非的脸说:「别走,我有话想和你说。」

    宋知非疑惑地看着安远,但还是礼貌地点头:「好啊,有什么事你说吧。」

    安远张开嘴,说出的却是一句:「今晚的酒很好喝。」

    宋知非听了这话意外地高兴:「你真的这么觉得吗?」

    安远说:「是啊,要不然怎么会喝多,尤其是那个淡黄色的,尤其好喝。」

    宋知非笑着说:「我也喜欢那个,今晚的酒都是我挑选过的,全是我喜欢的,难得,你居然也觉得喜欢。」

    安远说:「喜欢,喜欢的,我都喜欢……」

    那晚聚会的最后,宋知非单独叫住了安远,他让安远把未开封的酒都拿走,算是他送他的礼物。

    宋知非说:「你拿回去吧,既然你喜欢。」

    安远猛烈地摇头:「我不能要,这些酒都是你拿过来的。」

    宋知非说:「是我拿过来的,可是我拿回去也没有什么时间来喝它们了,倒是你带回去可以随意拿来喝,酒么,就是用来喝的,总放着有什么意思呢?你如果不嫌弃,就带回去喝吧,你不是说喜欢?」

    最后安远还是拿了那些酒,不算多,刚刚好是一个大箱,12支。

    他很花了一番力气将这些酒保存了十年。宋知非说酒是拿来喝的,可是安远又怎么舍得?

    他把酒带入了大学,放在自己的橱柜里,他把酒带入公司宿舍,放在自己的床底下,他把酒带入了群租房,放在了书桌的下面,后来他有了自己的房子,终于有了一个勉强算做家的地方,他却有点想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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