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页
书迷正在阅读:飞剑问道、三寸人间、天道图书馆、天下第九、圣墟、元尊、宠妻狂魔:我老婆又甜又狠、和前夫离婚后只想搞事业[娱乐圈]、我给鬼王当点心
老二不止一次跟他假设过,说要不是当初老四成天拉着个死人脸,脾气暴到没边儿,他也不会瞧上自己。 霍晔跟他说这不是一回事儿,他信任江箫,不代表他就喜欢他,他看上老二,完全是因为看到了那身熟悉的装束,忍不住想去靠近而已。 他的父母,他的师长,他亲如一家的兄弟姐妹,他摔过的跤,打过的靶,翻过的高山,下过的冷水,他流汗流血,吃苦受罪,他为数不多的真心欢笑,都留在了那个充满热血的至情至性的地方。 幼年异国求学,饱受思乡之苦,少年就被当做了成年,送进营队,重塑信仰,打磨不死筋骨,而后又顶着舆论重压,成为继承未有子嗣老叔父事业的候选人,身上黏遍了眼睛,时刻被人监视打探,他辗转流离在至明和至暗之间,在灯红酒绿中漂泊着,痛苦着,逐渐失去自我。 只看一眼又岂会是深爱,与其说当初不死不休纠缠的是那个人,倒不说他还在痴心妄想,试图通过紧紧抓着那抹军绿色,盼望着能重回过去最快乐的日子。 他先爱上了那身衣服,后才喜欢的那个人。 他当年也才18岁,遇见了特别欢喜的人,就泼猴似的不要脸,只管一个劲儿的猛追,那人逃得越快,他就追得越起劲儿。 血性被唤醒的滋味很爽,他喜欢任何形式的竞夺,而结果也必须是他赢。 前几个男朋友都很疼爱他,不过都挺没劲儿的,老父亲似的,可能也真的是受他老子指使,只知道嘘寒问暖,说他太小,谁都不敢随便碰他,曾盛豪就跟那些人不一样,他要是把他逼急了,他就会突然扑上来咬他,啃他的嘴唇,撕他的衣服,像饿狼吞食一样□□在他的喉管。 深进的时候,那人还会掐着他的肩,问他满不满意。 满意。 第一回 差点没把他送上天,能不满意么? 他天生长得就好看,曾盛豪一开始都不敢直视他的眼,那人上课也坐得离他很远,生怕挨近他一点就会沦陷进去。 他觉得他很可爱,逮住机会就去挨他坐着,然后把手搭在他大腿上,指尖不时滑下,讲些好听的话逗他。 身边人红着耳根子没动,他把那视作允许进入的暗示,然后就开始肆无忌惮起来。 他能听见曾盛豪心动的声音,那个人总是不愿承认,他不服,就在课下把人拽到暗处尽情宣泄,帮他,也帮自己。 他劲儿很大,没有任何克制,但曾盛豪很能忍,无处可退时,那人甚至会忘掉一切,主动搂上他脖子和他接吻。 他们在同居之前就做过了,但他还在不停追他,他只是要一个名分,来证明赢的人是他。 六年过去,聚少离多,感情也好像随着地域的拉远在慢慢变浅,除了极少的电话视频,或是偶尔出差的一夜亲热相聚,他们几乎是断了联系。他也已不在乎输赢。 他再也做不到像18岁那年的冲动,为着一个人,不知天高地厚地抛下一切,动用所有的人脉资源,去极力挽救他快失去的爱情,也不会再像那年彻黑的冬夜,坐在小电车后面抱着那人的腰,趴在他肩膀上,嘴唇冻到发紫了,还不停地对人表着忠心。 他跟他说,我喜欢你,可能不是爱,但我特别喜欢你! 他跟他说,我身上长了太多眼睛,穿得花过得浪才能活得安全,我是从部队里出来的兵,我心很专一的,你要信我! 他跟他说,我能用一生去给你看我的忠诚,只要你别再甩下我。 他跟他说,我从不跟别人说孤独,我只跟你说了,所以你能不能陪陪我? 他最后还傻了吧唧地威胁那人,他要是敢不负责任,他就一枪崩了他! 前头骑车的人,噗嗤就笑出了声。 不过曾盛豪没回他,他不知道那人究竟是什么意思,现在也不知道。 他所有的赤诚和热烈都停驻在了青春的回忆里,而现在,太多比情爱更重要的事等着他去完成,他已经没有精力再去执拗些什么,他给他买的房他不肯要,他送他的戒指他也不肯戴,他讲了很多遍我喜欢你,而那人永远只是笑笑。 他一笑,他心里有个地方就很别扭。 从前有点尴尬,现在只觉得心痛。 * 江箫和沈轻他们订的包厢,淮扬菜,算上俩新郎官,只有五个人。 没有大红喜字贴,没有高朋满座,没有铺张浪费惹人眼,甚至没有沈静,所有人穿的都是便装,出席的客人,都是真心诚意祝愿他们的结合。 沈轻还是那副打扮,衬衫夹克,长裤短靴,只是在襟前别了一枝红艳欲滴的玫瑰,才显得正式起来。 他们一帮人进去时,那人正靠在门口抽烟。 夹烟的手,无名指上的戒指花纹精致夺眼,玫瑰也在一片缭绕青雾里显得风情万种起来。 见他们来,沈轻即可掐灭了烟,冲他们点头。 江箫穿的休闲西装,走路带风,玫瑰上兜里,过来迎接。 平素的装束,兄弟俩的婚宴。 霍晔掏了四人份的红包,和曾盛豪随一样的礼,江箫跟他聊了几句老二,问人下月回来了是不是就不走了?霍晔笑了声,说他跟你选的方向不一样,他在国外发展。 江箫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霍晔笑笑,说了句随他意,然后入座倒酒,一杯接着一杯满,一杯又接着一杯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