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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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想为于瑾做点事情,证明自己的价值, 你同桌平时喜欢什么?你可以投其所好啊, 这么大的商场,总有她能用到的东西吧。 于瑾笑道,让她满意简单, 直接给她两百块钱, 她都能高兴的不得了,我为难的是让她mama满意, 毕竟人家送了我这么贵重的礼,我的回礼不说要在同等价位,大面上起码要过得去。 夏蓉喃喃的点头,原来是这样 说话间,她们俩走到了一家装潢很高档的门店前,那家店外面立着一块大牌子,上面写着圣诞期间做活动,部分商品打五折,这种大力度的优惠活动一般都是借着机会将去年压箱底的商品清仓,别的不管,质量还是能有保障的。 于瑾如今是赚了点钱,可还没到阔手阔脚的地步,不想在敷衍陈安娜这件事上下血本,便领着夏蓉进了这间店,入手了一条红色印花的羊毛围巾,店员知道她要送人,特意用牛皮纸包裹,外面还扎了很具有复古风情的深棕色丝带。 等出了商场,夏蓉才慢半拍的感慨,这么一条围巾居然要五百块钱,我在网吧兼职一个月还赚不到五百。 于瑾弯起嘴角,开玩笑似的拍了拍她的肩膀,所以啊,要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等那个时候,这五百块钱对你来说就不算什么了。 你说话真像我们老师。 没办法,我天天都在老师眼皮子底下,耳濡目染来的。说完,于瑾借着搭在她肩膀上的手看了看时间,又说道,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 她们每次出来,不论早晚,于瑾都要把夏蓉送到家门口,起初夏蓉还推拒,现在却已经习惯了,事实上她很喜欢于瑾这样做,让她有种被呵护与珍重的感觉。 夏蓉的家在一处七扭八拐的巷子里,没有路灯,漆黑一片,即便今年冬天温度这么低,空气里也弥漫着一股食物垃圾的腐臭味,到夜深人静的时候,穿巷而过的风声都是幽冷的。 一下从繁华热闹的商业街到了这种地方,让人心里不由生出一种淡淡的哀愁。 夏蓉偏过头看了一眼走在她身旁的于瑾,觉得于瑾的脸像月光底下一朵清丽的昙花。 于瑾余光扫到她,有些玩味的笑了,看什么呢? 如果于瑾是昙花,那夏蓉便是含羞草,她慌乱乱的低下头,小声的说道,没什么,明天你还去网吧吗? 明天我先去给谭米雪送礼物,然后就到网吧找你。 嗯,那那我先回家了。 夏蓉这么说着,却站在原地纹丝不动。一来她很讨厌回到那个糟糕透顶的家,二来她想等一等,看于瑾会不会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戳破那一层薄而脆的窗户纸。 可她并不清楚,于瑾早已规划好了自己这段初恋的进程,现在时机未到,要确立关系,起码得在夏蓉满十八岁之后。 快回去吧。 好。 夏蓉转过身,有点遗憾。于瑾一天不跟她表白,她就一天活在夜长梦多的不安中,可要她主动,她也不敢,她习惯了顺从,小时候顺从父母,长大了顺从于瑾,若是没有于瑾,她就要和jiejie们一样去顺从自己的丈夫和婆婆,等有了孩子,再顺从孩子。 于瑾到家的时候伊红梅和梁玉生已经睡下了,梁曼宁说要在省城和同学一起过圣诞节,这周末没有回来,因此屋子里静悄悄的,开门声异常清晰。 于瑾轻手蹑脚的进到书房,关上门,从书桌里找出一些彩色的卡纸,又寻出毛笔,研了墨水。 那条围巾是用来敷衍陈安娜的,她真正要送谭米雪的礼物另有其他。 于瑾忙碌许久,到深夜才睡。 翌日,又降温。 梁玉生年轻时潇洒,要风度不要温度,年纪一大就患上了膝骨性关节炎,虽然不是特别严重,但天一转冷两条腿就会麻酥酥的疼,以至于晨间总能听见他倒吸凉气的声音。 伊红梅嘴上骂他做医生的不知道保养身体,弄成现在这副模样纯属活该,可仍会早早起来准备热水袋,让他吃饭的时候敷在腿上缓解疼痛。 于瑾很小就没了双亲,一晃这么多年过去,对父母的记忆已然很浅淡,偶尔,她真的会把伊红梅和梁玉生当做父母看待,全身心投入到高中生的角色中。 梁叔叔,瞧我的新手机。 呦!这手机可贵了!谭家人送你的? 谭米雪送的圣诞节礼物。 伊红梅闻声而来,也惊了一下,我看上个月赵老师买了一部,要小六千块钱呢,你这孩子,真敢收啊。 于瑾笑笑,我也给她买礼物了。 伊红梅深知于瑾在人情世故上做的一向到位,并不干涉她和谭家人的交往,只习惯性的嘱咐了一句,可别贪玩耽误了学习。 坐在一旁的梁玉生立刻替她辩驳,小瑾不会,她从来都不恋这些东西。 伊红梅见丈夫像个小孩子一样头也不抬的摆弄那部智能手机,觉得好笑,我看你挺恋的,人家孩子的东西你乱动什么。 我也想买 买你个大头鬼! 吵吵闹闹的吃过了早饭,于瑾便出门去给谭米雪送礼物。 谭米雪看重节日多半是受到了陈安娜的影响,陈安娜这个人颇有些小资情调,就说她家的花园也与别人家的不同,花园四周围绕着的白色阑干时常修葺打理,在阳光底下显露出明媚的优雅,而阑干内侧种着一排齐齐整整的常青树,因为是圣诞节,树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装饰品。 海岛地气潮湿,这一带别墅的石基都很高,那阶梯两侧砌了两座长形花坛,里面开满了瓣白蕊黄的圣诞玫瑰,里面星星落落的长着些娇嫩的菟葵。 这个时节还能把花园打理的井井有条,足可见陈安娜活的多精致讲究,就难怪她在得知于瑾是自己亲生女儿后会那样排斥了。 谭米雪是不聪明,可在生活习惯上和陈安娜完全是一类人。 于瑾走上台阶,按下门铃,来开门的是孙妈,小瑾来了,吃过早饭没? 吃过了,米雪呢? 在楼上呢,你去找她吧。 谭米雪的房间在二楼朝阳的方向,那一整面都是她的领地,上了二楼往左拐就是一间有着落地窗的大客厅,但并不做会客用,没有沙发茶几,连家具都少得很,因为谭米雪平常在这里学钢琴,要空阔些琴声才会好听,这相当于是她的琴房了。 客厅右侧是卧室,里面的摆设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一眼望过去让人目接不暇,可细看只有公主床、梳妆台、电脑桌。 谭米雪? 我在这呢! 声音从浴室里传来,于瑾走到门口,见她正坐在马桶上修理自己的脚趾甲,是用抛光条一点一点的蹭,要蹭的非常圆润光滑才肯罢休。 我来给你送礼物。 等一下哦,马上就好! 于瑾之前上过一次这样的当,吸取了教训,知道她一时半刻的出不来,干脆把礼物放到洗手台上,你慢慢弄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你要去哪啊? 图书馆。 那能带我一个吗?谭米雪可怜兮兮的看着她,我爸妈本来是要带我出去玩的,早晨接到电话出去了,要很晚才回来,我一个人很无聊欸 于瑾笑道,你不觉得图书馆更无聊吗? 总比磨指甲有趣吧? 那倒是不过我今天确实不能带你。 为什么! 见于瑾站在那里不应答,谭米雪又跺着脚开始耍赖,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于瑾叹道,我是要去找夏蓉,你跟着一起不太好。 谭米雪没反应过来,仍问,为什么? 之前不是跟你说了,我喜欢女孩约会,约会懂吗?你想去做电灯泡? 你和夏蓉,是这种关系?! 怎么,不行吗? 谭米雪一直以来都是被教做人的那一个,现下终于逮住了于瑾的错处,可是扬眉吐气,试图做出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来教训她,但言语中还是透着股稚气,当然不行啊,你这是早恋!我mama说高中生不能谈恋爱! 于瑾忍不住勾起唇角,用谭米雪的口头禅来反驳她,关你事吗? 谭米雪怔了一下,茫茫然的说,好像不关 那不就完了。 于瑾准备走了,不过看她已经忘记了修指甲的事,便又说道,不看看礼物吗? 谭米雪如梦初醒,连忙站起身来去拿她的礼物。 裹着牛皮纸的丝带上别着一个小信封,她以为是贺卡,顺手打开,却见里面装着一叠彩色的小卡片,这是什么帮说谎一次,帮完成家庭作业一次,无条件赞美一次,实现合理诉求的愿望一次,括号,不涉及金钱实现合理诉求愿望一次,括号,高中毕业后可使用,PS,最终解释权归于瑾所有 谭米雪读到这里,忍不住炸毛了,要求这么多!你怎么不干脆写一份合同呢! 于瑾挑眉,朝她伸出手,不想要?不想要还我啊。 谁说不想要了!谭米雪转怒为笑,弯着眼睛从那叠卡里抽出一张,我要你带我一起出去玩! 能实现愿望的,你这样就用了? 我现在的愿望就是这个呀。 谭米雪很认真的说。 作者有话要说: 我休息一下,看看晚上能不能再写一章,把昨天的断更补回来(我码字是真的很慢,这一章写了七个小时,所以双更就很困难,不要抱太大期待QAQ) 第036章 德国哲学家尼采曾说过, 其实人跟树是一样的,越是向往高处的阳光,它的根就越要伸向黑暗的地底。 于瑾在黑暗中吸吮养分, 是洞察人性的高手, 能准确捕捉到人心中的弱点与缺陷, 正因如此, 于瑾无法真正意义上的爱、同情、好奇。 但谭米雪不是树,她更像是丁达尔效应。 清晨云雾弥漫时,在茂密的树林中, 从枝叶间透过的一道光柱。 于瑾必须承认,自己对谭米雪产生了恻隐之心。 就是这糟糕而又不可控的感情, 让于瑾不得不坐在椅子上观看谭米雪的个人时装秀。 这件毛衣怎么样?和刚才那件比呢?好像有点显胖, 我试试那件蓝色的,哎呀, 最讨厌冬天了, 不能穿裙子,其实穿裙子也可以, 但穿裤袜就很不方便,外面还要搭外套,短外套不好看, 长外套会显得腿短, 我腿本来就不长。 谭米雪自顾自的出来晃了一圈,又转身跑进了衣帽间,于瑾只能对着空气说, 这件毛衣挺好看的。 这会她终于理解学校为什么要统一制服了。 换到第五套, 谭米雪终于选定了出门要穿的衣服,那是一件圆领的丁香紫毛衣, 衣摆左侧做了开衩设计,开衩上端用一只丝绸质感的乳白色蝴蝶结作为点缀,将少女的俏皮、温柔、优雅尽数展现。 于瑾敢说,这件毛衣放在十年后,仍然不会过时。 老天爷是公平的,谭米雪虽然愚笨,跑得不快,跳得不远,但她拥有得天独厚的审美与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只是她此刻将自己这份惊人的天赋看的无足轻重,这件毛衣是我mama大学同学送的,我嫌太丑,就把这里剪了一下,又让孙妈缝了个蝴蝶结上去,你觉得好不好看? 嗯,好看。于瑾笑道,你每件衣服买回来都要改,为什么不直接自己做? 我不会啊 不会没关系,可以学,或许你将来可以考服装设计这方面的专业,毕竟你有绘画功底,文化成绩也不错,关键是家里有条件能提供你出国深造,想在这一行上做出成绩,是一定要出国的。 于瑾说的越多,谭米雪的眼睛就越明亮,可很快又黯淡下去,她摇摇头,有点丧气,不行,会被人笑话 谁笑话你? 于瑾不是第一次提出这个问题,谭米雪从来避而不谈,可今天,在一个徐徐展开的梦想蓝图前,她终于肯向于瑾吐露自己唯一的心事。 不是笑话我,是笑话我mama我堂哥堂姐他们都很聪明很厉害,尤其是我堂姐,只比我大一岁,从小到大各种奖杯奖牌拿的手软,什么钢琴,芭蕾舞,马术反正我不擅长的她都精通,爷爷说她是小一辈里最有出息的孩子,以后可以做谭家的继承人,而我只能混吃等死还说是我mama的基因不好,才会把我生的这么笨。 谭米雪的话完全证实了于瑾的猜测,小说里的豪门谭家不过是京城谭家微不足道的分支,而谭震陈安娜夫妇因为女儿谭米雪,在那个大家族里属于没出息、被嫌弃、受冷遇的一派。 他们需要一个优秀的女儿来挽回颜面,可原本的于瑾性格懦弱,自轻自贱,除了学习成绩稍微好一点外,并无可取之处,还不如谭米雪来的有攻击力。 这就是于瑾作为亲生女儿却不受重视的缘由。 倒也符合逻辑。 那和你学服装设计有什么关系? 你不懂!我要真去学做衣服,我婶婶她们肯定天天笑话我mama,还会支使我给她们做衣服,我才不要! 于瑾抿唇,非常严肃的纠正她,不是这样的,谭米雪,做衣服和设计衣服是两回事,国内时尚行业的前景很好,如果你能在这方面取得成就,也许未来可以成立属于自己的品牌,让全世界的女孩都以能穿你设计的衣服为傲,到那个时候,不管是你堂姐还是你婶婶,都要高看你一眼。 这个饼画的实在太大了,谭米雪半信半疑,不敢轻易接下来,你认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