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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车的第一个动作是打开暖气及车内音响,可是他不系安全带,我忍不住想提醒他一声,他却已经启动车子。 “注意交通规则。”我低声念叨,不知道要不要变成唠叨的老太婆开始碎碎念安全守则。 “没那个必要。”他开车的时候比爱德华还粗暴,如果不是这辆运动型的跑车经得起折腾,我都要怀疑这速度会要了这辆车子的命。 “你也喜欢约翰列侬?”车内音乐让我耳朵醒过来,我曾经将他的CD放了一夜又一夜,他的声音很适合入眠,偶尔几首歌听来不像是摇滚乐倒是低吟浅唱的慵懒。 “摇滚乐,乡村乐,还有那些不知道神游到哪里去的现代歌手……”他明明看起来没有任何表情,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给人一种难受到口是心非的感觉,因为他说的是,“我很喜欢。” 这听起来不像是喜欢,还是他表达感情的方式很与众不同。 约翰列侬低缓磁性的嗓音,慢吞吞地进到你心里。爱情是一朵花,你必须让它生长…… 这种歌曲,确实不太符合这辆法拉利的主人的性格。我试着跟他聊天,关于音乐上的,我总觉得喜欢列侬的人都很温柔,例如杰森,他有很多相关的CD专辑。 “你知道这首歌曲的名字吗?”我假装不太懂,因为要掌握一个话题我实在生疏,只能问点问题好引起别人的兴趣。 “这首歌有名字?”他的话听起来是连大脑都没过一遍,就脱口而出。等我听明白他在说什么时,他又立刻改口,“我知道,心理游戏……还是想象?” 难道这首歌曲还能有两个名字吗? 他的反应让我想起考试临时抱佛脚,结果一写答案就张冠李戴的学生。 “那你最喜欢哪个摇滚乐歌手?”我又试着开口,都有点替他战战兢兢。 “随便。”他直截了当地回答,表情已经凌厉到要从他嘴里撬出一个歌手名字来,就要他上断头台似的。 我是不是选错话题了?这不像喜欢音乐,倒像跟这些歌曲有仇。 “也许约翰列侬这个家伙不错。”这个名字几乎是从他牙缝隙里蹦出来,不知道的还以为约翰列侬欠他百八十万。 要承认喜欢一个歌手难道很痛苦?这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我立刻接口,“我也很喜欢他,我父亲也喜欢他。”当然是克莱尔的父亲。 “是吗?这听起来真不错。”他的口气可没有不错的夸赞,“他都下地狱那么多年了,还有这么多人惦记着他。” 列侬的歌声在我耳边缠绕,我打了一个寒噤,这音乐立刻阴森起来。 跟他聊音乐爱好,肯定是选错话题了。 “如果你喜欢,我有很多这种东西,你需要多少?一捆甲壳虫乐队专辑还是别的什么。”他看了我一眼,黑色的眼眸很深沉,我真担心他这么分心驾驶,我们会直接飞到树上去。“只要你喜欢,我也会喜欢。”他低声说,声音里的温柔甚至比音乐还美丽。 不仅声音,他的五官因为表情柔和下来,而显露出的完美,让人呼吸都能停止。 我才发现他外表的诱惑力,只要他不摆出一副咬人的狰狞面目,正常起来真是让我忍不住想捂住鼻子。爱美之心人人皆有,我不该为有这种心动而感到羞耻。 我低下头,尽量忽视他的脸孔。 这种外貌活该被围观,他的长相比他的法拉利还高调。 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开到我家门外的,这可跟卡伦家第一次会面不同,那时候是因为恐惧才手脚发软。好不容易我开了车门,才发现脚步虚浮,手力虚弱。 跟这个家伙相处太久,堪拼一场万米赛跑。 哪怕他只是冷着脸,什么都没做。 我走到门口,摸出钥匙,好不容易才想起要跟人道别。转身一个黑影吓到我,手腕一抖钥匙掉落,一只手已经准确地抓住它。 瑞克跟在我身后,没有任何脚步声。他不满我的笨手笨脚,将我挤到一边,我无法理解地看着这个家伙跟个强盗一样,帮我打开门。 “你想进来做客吗?”我这句客气完全没有别的意思,这么晚了正常人都应该礼貌告辞。 他嗤笑一声,对我的里外不一感到有趣。 我厚着脸皮堵着门,你该走了,先生。可是我遇到的人似乎比我还要脸皮厚,他只是站在门口,阴着脸挑剔地注视我。 “你大概需要一些饮料,我这里只有一些可乐跟速溶咖啡。”我悻悻地转身,他还真的跟在身后,我听到他很顺手地关上门。这登门入室的动作怎么那么熟稔? 我直接走入厨房,回头看一眼,发现他已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随手还拿起一个我塞在沙发下的棒球。这么自来熟的态度,我实在打不败。 我最怕这种人,明示暗示都没法让他明白,说难听话我又开不了口。不过这整件事情想起来,他只是很无辜地遭殃,我还让他被阳光烫伤,这个错误注定会让我愧疚一段时间。 我怎么会认为他是吸血鬼呢?跟迷了心窍一样。 在厨房里手忙脚乱地翻出很久没有碰的速溶咖啡包,又匆忙地煮热水,水开好不容易开了,我终于想起要找一个杯子。又开了碗柜,扒拉一阵子,终于拿出一个瓷杯。将咖啡粉倒进去,后知后觉才发现自己的手指一直在颤抖,咖啡粉洒了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