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第2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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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脚尖是芭蕾最基本,也最具有代表性的动作。有足尖鞋的帮助其实难度不高,普通人都能做到。 但不是每个普通人都能做出正确的姿势,在立脚的状态下做动作更是天方夜谭。 也不是每个芭蕾舞演员都能穿着二十多斤的衣服,还能保持动作的精准和优雅。 广告只有十几秒。 在这十几秒钟里,这件昂贵且沉重的舞裙,这一曲流泻如星光的《卡农》,都完美地融进她的一举一动里。 她不是任何外物的陪衬。 导演先生清了清喉咙,“很多人应该称赞过你的美。”他对宁馥道。 一旁的赵晓春警惕地看了导演一眼。 宁馥露出一个笑涡。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旁边突然就窜出一个人来,看着挺年轻,带着个巴掌印,看起来格外奇怪。 他先是劈头冲着导演问:“拍完没有?!” 导演下意识地“嗯”了一声。 这只是第一遍拍摄,虽然已经堪称完美了,但导演还想多占用一会,精益求精嘛! 可这人却已不由分说地抓起宁馥的手,“那人我带走了!” 说完立刻就走,争分夺秒,仿佛多浪费一秒都让他rou痛。 宁馥莫名其妙。 她扭头看一眼赵晓春,把她当鸡蛋一样看护的经纪人此刻却笑得像个骄傲的老母亲,满脸慈祥地朝她挥挥手,快乐道:“去吧。” 那可是斐瑛新季腕表的设计师!今天特地来看宁馥找灵感的! 他的金蛋要变凤凰了,嘿嘿,嘿嘿。 笑得无比愉快的赵晓春一转脸,对着导演就变了神色,挂上标准的社交假笑。 哼,老色鬼,我来对付你。 *** 几分钟前。 在所有屏气息声的工作人员之后,王准和于飞也是一样的反应。 “哦老天爷啊,她真漂亮。”一向老成持重的于飞都忍不住喃喃自语。 “啪!” 这一声脆响把还兀自沉浸的于飞吓了一跳,他瞪大眼睛看着王准,“你疯了?!” ——抽自己耳光干什么?! 眼睛灼灼发亮的王准:“她是。” 他就说了这两个字儿,便立刻跳起身来急火火走了。 于飞失笑。 他太了解自己这位朋友,于是也不必问。 灵感来了。缪斯在此。 第208章 赤子之心(30) 作为这位年轻设计师的“缪斯”,宁馥穿着那件昂贵至极的芭蕾舞裙折腾了一整个下午。 王准也挺有意思,他把宁馥当做模特,却并不指出特定的动作来让她配合,只让她随自己的意。 这位年轻的设计师也不讲求场地,不要求舒适,就在摄影棚里找了个安静的角落。 王准还是很有地位,他们周围几乎都被清了场,只有他的那位朋友坐在一旁,作为一位安静的观众。 被两双眼睛盯着一举一动——一双是冷静的审视,另一双则充满创作的狂热,就连早已经经历过不知多少辈子聚光灯的宁馥,都不禁觉得后背有点儿发毛。 随意动作…… 她身上这二十五斤镶着水晶的裙子,能允许的动作可实在不太多。 但跳舞又很奇怪。 宁馥干脆找了个不费事的法子——就当负重训练了。 工作人员很快为她找来了瑜伽砖。 宁馥开始压腿。 她可是许给了岳九池一个烛台贝尔曼的。 泡沫砖是越搭越高,面对柔韧性惊人的宁馥,设计师王准仿佛正在神游太虚。他的眼睛依旧盯着宁馥,却又仿佛在看着其他什么。 ——看着他即将出炉的,绝妙的设计作品。 而于飞则陷入沉思。 他在想采访的主题了。 赵晓春在导演处周旋够了,刚走过来,一瞧,急了。 尽量保持着风度,他把宁馥“借”出来一会儿,拉到无人处,“傻了?” 这两个人盯着你看,你居然劈叉? 赵晓春要气死了,自己都听到自己磨牙的声音,“怎么就是不开窍啊!” 宁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开什么窍?” 赵晓春:“那是两个男人,你要是往后不想被潜规则,就不要在他们面前做这种动作!” “那也是两个至关重要的人物!他们可不是来看你训练的明白吗?!” 哦,明白了。 就是既要让他们喜欢,又不能太喜欢。既要让他们欣赏,又要让他们不生邪念。既要是圣母,又要是娇娃。 她也不是没做过。 如果她想要取悦一个人,那个人连一点点“取悦”的痕迹都不会察觉。他们都会为她倾倒,为她变成情圣,为她如痴如魔。 宁馥朝赵晓春笑了笑:“我这辈子没有生这一窍。” 她已经不需要了。 赵晓春一下子哽住,半天没说出话来,最后只能道:“随便你!” 他恼怒平息,就只剩下无奈,“明天就回去训练了。高兴了吗?” 还能怎么办呢。她不愿意开这一窍,他这个做经纪人的就只能再多开五六七八个心窍,盯着呗。 感觉自己已经彻底变成老妈子的经纪人哀叹着转身走了,走前不放心地叮嘱:“你这身衣服太沉,大动作别做。” 开玩笑呢,这现在是国内花滑女单数一数二的苗子,要是在广告场地出点什么事,他可赔不出第二个来! 这次宁馥含笑应了。 “你这经纪人是个俗人。” 宁馥刚回去,一直没说话的王准就开口了。 半点不客气,并且对自己竖起耳朵偷听的事实毫不脸红。 名利堆里打滚,浑身都是心眼儿。 王准皱着鼻子,充分表达了自己对赵晓春的厌烦。 就从刚刚两句对话里,他已觉着这经纪人配不上宁馥的“高洁”。 一旁的于飞没有说话。 但他却要比王准更多想一层。 这个不愿意“开窍”的姑娘又何尝不知道她的经纪人是什么性格呢? 她包容了这个人的“庸俗”,但依旧有自己的坚持。 她的坚持不是愤世嫉俗的,而是一种原则。这很特别,很有意思。 不开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天生不懂。一种是懂得太多,想的太深,看得太明—— 所以选不懂,不想,不看。 他觉得宁馥是第二种。 这第二种人是可爱可敬可怕的。因为她已知道这世间的“规则”,却仍然一意孤行。 这种人如果失败,就是粉身碎骨;如果成功,就是天下皆知。 粉身碎骨浑不怕*。 天下谁人不识君*。 这是个有本心的人。 *** 于飞想到了这次杂志的主题。再看王准,手中的草稿已经不知划拉了多少,也是一副餍足的模样。 王准这人基本上没多少适应人类社会的社交礼仪,于飞站起身来,代友人道:“谢谢。” 他与宁馥握手,笑道:“采访的主题有了,明天中午,我们可以边吃边聊。” 一旁的王准却突然插话道:“你什么时候比赛?” 宁馥笑了,想一想,道:“两个月后吧。” 王准也一点弯子不拐,“我想去看你。会有烛台贝尔曼吗?” 这是他在看到宁馥压腿时问到的动作名称。 宁馥干脆道:“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