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这位女文豪,还钱在线阅读 - 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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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人都在热火朝天的吃吃喝喝聊聊天,抒发着上半场的见闻。

    沈游没有。

    她悄悄起身离席,进了书院内部的某间教室,因为绝大部分学子都被抽调去当志愿者,剩下的也都跑去看热闹了,所以这间教室根本没有学子在场。

    但有一个人在。

    周恪。

    “十九兄”,沈游微笑道,“劳烦十九兄了。”

    周恪摇了摇头,“不必客气”。

    紧接着,沈游开始回忆当时那些人陈述的主要观点有哪些?具体的论据有哪些?

    是的,沈游在制定规则的时候耍了个心眼子,第一轮初试的时候除了筛掉那些话都讲不清楚的人,也是为了探听敌情。

    敌方选手们在第一轮当中说出来的各种各样的理由,全都是之后辩论可能会提到的论点啊,沈游怎么可能放过?

    她强行靠着自己的记性,与文宴之、卢铨三个人一块儿记下了绝大部分论点。刚刚众人吃饭的时候文宴之与卢铨将这些东西在脑子里梳理了一遍之后就告知给了沈游。

    所以沈游这才装作如厕的样子偷偷离席。

    当然,对面的选手跟沈游干了一样的事情,谁都不是傻子。

    沈游在注意他们的观点,他们当然也会记忆沈游这一方的观点。

    但是同样的,大家都在耍心眼子,对面那十一个顽固分子估计是结成了一个短暂联盟,初赛的时候提出来的观点翻来覆去就是这么几句屁话——三寸金莲又小又美。

    沈游这一方提出的观点自然也是这些个废话——裹脚太疼,小脚女人可怜之类的。

    但是,架不住沈游刻意让对面参赛人数过多啊,正所谓“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沈游竟然还真的从那些个说话疙疙瘩瘩的人当中找到了好些个比较让人意外的观点。

    比如说,有一个人估计是纨绔子弟,上台先是猥琐的嘿嘿嘿了几声,然后半遮半掩的念了几首艳诗,沈游这才意识到,感情由于小脚女子走路不便,就会锻炼盆腔的肌rou,这样一来,在敦伦的时候就会比较……

    沈游当时意识到的时候,顿时恶心坏了。她对正常的敦伦没啥看法,但是这种仅仅只是为了快感就要让女子裹脚,折磨女人一辈子的,沈游实在是厌恶极了。

    这些类似的奇奇怪怪的,没有在报纸上显露过的观点还有好几条,沈游和周恪两个人加急查漏补缺。

    沈游生怕自己和文宴之等人当局者迷,思来想去,她干脆找到了一个场外人周恪来给自己补阙拾遗,针对对方的那些观点看看能不能补充新的论据和观点。

    沈游之所以没找齐桓等人,是因为他们作为主办方,为了维护比赛的公信力不好下场,虽然沈游他们这一方中有五六个心学的人,但是对面那十一个人当中一样有七八个理学的人。

    心学、理学心照不宣的让小弟下场撕逼。

    当然了,双方大佬们心里恨不得天降一道雷把对方劈死,面上还要和和气气的坐在评委席上,跟刘府尹一块儿喝茶说笑吃点心。

    亲亲热热一家人,我们都是好朋友。

    第37章 第三十七天

    等到沈游急匆匆的返回座位的时候,比赛已经快要开始了。很快,牛皮大鼓再响三声,全场观众也慢慢安静下来了。

    经过上半场比赛,刘府尹已经平复了心情,他语调平稳,再度开口道:“诸位,接下来就是第二场比赛,也就是终试。终试由“支持缠足”的人率先上台陈述理由,陈述完毕之后由“反对裹脚”的这一方上台辩论。直至一方将另一方驳倒为止。”

    紧接着,刘府尹补充了认输规则:“诸位,台上的这只滴漏内六十滴水滴下的时间以内有一方无法回答或者是回答的与他之前的回答有相悖之处,就算输了。届时,输的人下台,换同一观点的人上台继续。直至其中一方彻底认输或者是人数耗尽为止。此外,已经被驳倒的论点是不能再重复第二次的,”

    “现在,比赛开始,请“支持缠足”的人上台。”

    对面好几个选手交头接耳了一阵,于是便有一个穿文士服的青年男子站了起来,他上台,开口就道:“缠足之事,古已有之。今人不过是效仿古人罢了”。

    卢铨当即站起来上了台。卢铨所作诗词宛如山间高峰,诡谲陡峭,年纪轻轻的就有“词鬼”之名,

    “说什么古已有之,既然你要谈‘古’,那就请问你要‘古’到哪一朝?哪一代?据我所知,缠足缘起于大赵,距今不过六七百年,可在大赵之前的朝代根本就没有缠足一说,因此可知缠足本就是大赵的遗毒。”

    卢铨断言:“可见所谓的缠足古已有之一说,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对面的青年文士当即不满道:“朝代的记录素来驳杂不清,两相矛盾之处颇多,谁能保证大赵之前没有缠足,保不准是有缠足却根本就没流传下来。”

    卢铨一听“保不准”这三个字,当即微笑,看来那个“沈先生”倒还算聪明,还真是被他说中了。

    只听见卢铨道:“你既然说大赵之前或许就有可能有缠足,那么请问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如果有,请你提出大赵之前就有缠足的证据。”

    这是辩论赛的规则之一,只要提出了一个观点,就要佐以相应的证据,绝不可以含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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