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被渣后,我送渣攻火葬场在线阅读 - 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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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手停下,转头看过去。

    方思澄:“她们不是冲着我家面包,而是想看你。”

    闻言,周寻望向橱窗。

    夜色已深,橱窗玻璃倒映着他的脸庞。

    由于刘海有些扎眼,戴帽子的时候,他会将刘海全都撩上去。

    想看他?

    上一辈子,周寻从未有过这种体验。

    他就像是路边最不起眼的石块,无人注意,谁都可以踢上一脚。

    结果方思澄说,那些客人们来店里是因为他。

    这张与亲生父亲肖似的脸庞。

    这副长相,算是好看的类型吗。

    周寻脑海中闪过父亲去世前那总是酩酊大醉的模样,不由蹙了下眉,移开视线。

    他讨厌自己的脸。

    不过,无论那些客人来店目的如何,周寻都不关心。

    总而言之,生意是要比从前好了。

    由于面包口味确实不错,后来也有了一些回头客。

    周寻减少了出去分发试吃品的频次,大部分时候守在店里。没人的时候,就会温习功课。

    “休息一下吧……”

    这时店长从楼上下来,笑眯眯道,“这些天辛苦你了。我会预支工资给你,你要不要去哪转转。”

    周寻:“没关系……”

    “劳逸结合最重要,别像我之前那样累垮了。店我会守着,你就跟澄澄一块儿出去玩吧。”

    老人说着,进后厨叫方思澄。

    其后不久,方思澄走了出来,面色依然很冷。只不过没穿制服,大约是准备出去了。

    周寻抬头望天。

    让他跟方思澄交朋友的事,店长似乎还没放弃。

    数分钟后,两人站到了店门外。

    周寻不太擅长这种事,也从没跟人一块出门玩过——秦宇升除外。

    但那个时候,他只需要跟在对方屁股后边就行,对方没想过、也不会问他的意见。因此,他不需要考虑任何事。

    周寻正要开口,便见方思澄转身往外走。

    他跟上去:“去哪?”

    方思澄:“图书馆……”

    周寻了然。

    无非是换个地方学习。

    对方大约是知道店长比较固执,所以全然没有反抗。

    不过,这也正好合周寻的意。

    途中碰见了几位熟客。见周寻没有戴鸭舌帽,还有些讶异,主动凑上来问:“今天不开店了吗,小哥要去哪儿?”

    周寻一一作答。在得知店门还开着后,客人们离开。

    方思澄:“你跟他们混得好像还不错?”

    听见问话,周寻随口回答:“既然开店做生意,就有必要跟客人们打好关系。”

    方思澄无言片刻:“我有时候总觉得你不像个学生。”

    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后厨,因此基本没见过周寻怎么接客。

    刚才乍一看见,还以为换了个人。

    在他印象里,周寻这个人十分冷淡。虽然他也没资格说,但对方跟他一样,在学校里独来独往。会跟同学们说上几句话,却没到交好的程度。

    可刚才那温和友善的模样,简直不像是周寻。

    “我当然是学生……”

    周寻往前走,“去学习吧……”

    店长送走几位来买面包的客人以后,门铃声再度响起。

    “欢迎光临……”她笑容和蔼。

    进来的是个身材高挑的男生,年纪看上去与周寻方思澄差不多大。但比起那两个孩子,外貌要张扬许多。

    染了一头银发,耳际还缀了耳钉。周身气场十分难以接近。

    男生进来以后环视一圈面包店,不知在找什么。

    店长总觉得对方不是来买面包的。

    她听说过有些叛逆的学生不好好学习,成天学黑社会打架斗殴。这孩子该不会也是这样吧。

    店长有些紧张。

    对方似乎没找到想要的东西,视线投过来。

    当被对方眼睛盯上,店长更慌了,颤巍巍地问:“客、客人,你要买什么面包?”

    “…”

    男生蹙了下眉,“你们店,有没有年轻店员?”

    与外貌极其不符的是,音量很低,几不可闻。

    好像是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比如,拉皮条。

    第24章

    秦宇升也觉得自己这样鬼鬼祟祟的, 很不像样。

    他听说周寻在这边打工,进来却只瞧见个老太太。

    原本打算直接问周寻在不在这里,但这样一来就太有指向性。

    秦宇升不想让周寻认为自己是专门来找他的, 所以就用了个折中的问法,还不敢太大声, 担心被不知在哪儿的周寻听见。

    结果就变成目前这种状况。

    老太太看他的眼神, 像是在看什么野男人。

    “我们这里没有年轻店员。”店长提高嗓门,“年轻的也只有男生,您去别的地方吧。”

    “那个男生……”

    秦宇升正想问那个男生的位置,却察觉店长看自己的眼神愈加诡异。

    他一顿。抓了下头发,离开面包店。

    走出门的时候, 不小心踢倒门旁的小黑板。

    秦宇升弯腰去捡, 发现上边的字迹有些眼熟。

    上一辈子, 周寻上学的时候会给他笔记;出社会以后,又总喜欢留便条。

    所以, 他不可能认错周寻的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