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侧写师:犯罪现场在线阅读 - 第1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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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人寒暄过后,洛佩兹又补充了一些细节,比如,所有中枪身亡的死者,子弹都是同一种型号,应该也属于同一把大口径猎枪。被刺死的女生,致死的刀具,应该也同是一把。

    还有,罪犯比较熟悉几个案发地点的地形,尤其是在最后一起案子中,明确显示出了这一点。

    第79章 情侣猎人(三)

    在那名新的目击者,女护士芭芭拉报警之后,几分钟的时间,附近的巡逻车就赶到现场。反应不可谓不迅速,可是,罪犯仍然已经逃之夭夭。

    事后调查该区域的监控,发现那辆车很快就钻进监控死角,然后就不见踪影了。警方甚至没能追踪到哪怕是一辆被丢弃的空车,可见罪犯的狡猾与猖狂。

    凶手最近这次犯案,经过在现场仔细搜查,其实找到了一个疑似为凶手留下的45码的脚印。因此,警方推断,凶手是一个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的男子。

    还有,之前警方曾根据凶手每次都选周五犯案推断,凶手也许有一份固定时间的工作。每周中周五这天休假,所以才有时间下手。当然,现在来看,这个理论,似乎也是错误的。

    “好了,我们现在可以开始了。”

    陆沅离收起笑容道:“首先,我们可以注意到一下几点:一、除了情侣之外,所有的死者之间,几乎找不到什么私人关系上的联系。大致可以推导出,凶手与死者之间,并无实际的联系与恩怨,而是出自他独特的目的选择。

    二、通过女死者判断,罪犯的犯罪行为,是递进式的。先是开枪杀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了刀枪并用。然后,脱掉衣服,将木棒塞入下体,等侮辱女死者尸体的行为。可能是有目击证人的关系,最后一起案子,凶手只得匆匆逃离现场,所以还没有来得及侮辱尸体。

    其实,我也很想知道,这一次,‘他’会怎么做。细节越多,透露出来的东西,就越多。比如,之前的血木棒。在欧美文化中,血木,往往是制造十字架的材料,具有一定的特殊含义。

    而连刺对方几十刀,这种行为,是带有发泄与泄愤性质的,本就非常疯狂,尤其是在无冤无仇的情况下。可见,凶手对情侣,尤其是女性的刻骨仇恨与敌视。

    三,就是洛佩兹所说的,凶手熟悉地形。我要补充的是,他应该还熟悉司法系统的cao作模式与反应时间。

    四,所有受害者的财物,都没有丢失。”

    陆沅离停顿了一下,道:“那么,综上所述,1、凶手是本地人,至少居住多年,非常熟悉当地地形。

    2、凶手应是男性。驾驶、刀具、枪支器械使用技术都很熟练。

    3、凶手的原生家庭,条件不错,至少他的成长环境里不缺钱。

    4、幼年时,他应该受过某种程度的心理创伤,比如……父母离异或母亲出轨。也可能,这两点之间,具有递进关系,因为母亲出轨,而导致幸福的家庭完全破裂。少年时,有不愉快的恋爱经历,曾被人严重背叛。最近,再次出现了类似经历。

    5、罪犯年龄在35岁左右。我们之前说过,偏执需要时间发展。

    6、罪犯是异性恋,相貌应该还不错。就因为相貌、学历、家庭条件都不错,他才会困惑或愤恨于母亲或者情侣的背叛。

    7、罪犯身材高大,体型匀称,反应敏捷,体格健壮,身体条件不错。假如现场找到的鞋印,确实是凶手的,就可以证实这一点。除此之外,其中某些犯罪行为,比如连刺几十刀,拖动死者,都是需要体力去支撑的。而且几名被近距离杀死的女死者,几乎都没有任何反抗痕迹,也可以推断出凶手的体型。并且,罪犯的年纪,不会很大。

    8、罪犯的反侦察能力极强。现场没有找到任何带有个人信息痕迹的物品,体液、毛发、指纹,统统都没有。手法干净利落,不逊于专业特工。

    9、凶手可能,具有某种宗教信仰。或者,就像一些愚昧的人相信,死者的瞳孔,可以看到凶手的影像一样,信奉某些宗教传说。例如,血木可以镇压死者的灵魂。现场并无血木这种树木,可见,那只小木棒,是凶手刻意带到现场的。

    最后一点,大家可以存疑。所以我单独列出来,这一条,不算是侧写,而是我的个人理解。我认为,此人的工作,与司法系统存在关联。

    之前警方推断,凶手每周五休假,才出来犯案。这个思路,可能不是不对,而是反了。凶手也许的确是固定时间上班,在上岗时,因为工作权限的关系,比如可以查看监控,而更有条件犯案。”

    在场的几名警察,互相对视一眼。陆沅离最后的这几句话,基本已经直指社区巡逻警察,或者高速公路上的执法人员。他们的工作性质,都可以第一时间看到所属区域的监控内容……

    “教授……”

    约瑟夫迟疑道:“你能……再说下详细的理由吗?”

    陆沅离道:“清楚的知道车震的情侣在哪,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要么,是凶手无所事事,整天在大马路上闲溜达。要么,是洛佩兹警官分析的,这个人,就在偷窥者当中。如果还有第三个可能,那就是,这人的工作内容中,带有类似在街面上巡逻的性质。

    然后,轻易地在监控中逃脱,那么‘他’是怎么清楚地知道,案发现场监控的位置和分布的?仅仅是因为熟悉地形,或是根据摄像头的位置,反推得出的结论吗?还有没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他混杂在救援或者抓捕的队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