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页
被他拦住的是一个英国男人,金发碧眼,高大英俊,穿着褐色的风衣和黑皮鞋,手里提着一个电脑包,风尘仆仆的样子。 他被小周拦住,明显愣住了。 唐甘兰也愣住了,两条眉毛渐渐挑高,爆出了大大的笑脸。 “Hi,西蒙!” * 西蒙是唐甘兰的大学同学,年龄28,未婚,富三代,老爹是诺丁堡连锁酒店的CEO,性格爽朗幽默,如果放在剧本里,绝对是很受欢迎的搞笑角色。 以上,是谭迟听西蒙和唐甘兰畅谈30分钟后做的人物小传。 唐甘兰貌似很高兴,语速比平常快了30%,五成英语五成英文,幸亏西蒙中文也不错,居然这样也能和唐甘兰聊得热火朝天。 谭迟听了一会儿就头晕脑胀,改为观察周围。 被唐甘兰大加赞赏的音乐节的确有几分规模,虽然场地不大,舞台也很简陋,但胜在啤酒醇厚,观众热情很高。台上表演的正是宣传册封面上的乐队组合,唱着谭迟听不懂的歌词,节奏欢快,台下观众举杯欢饮,和声同唱,气氛十分热烈。 旁座的几个小伙子最是热情,吹口哨、尖叫、大喊、飙泪,那熟悉氛围让谭迟有些怀念国内的粉丝。 大约是注意到谭迟的目光,小伙子们热烈和谭迟打起了招呼,顿把谭迟逗乐了,结果,这一乐,就坏事了,其中一个金发小伙子居然提着酒杯就跑了过来,状似要和谭迟做进一步的交流。 可惜,他还没蹭到桌边,谭迟就被唐甘兰一把搂进了怀里。 “5……¥#@!” 唐甘兰飞速说了一句英文,金发小伙子哭丧着脸退了回去。 谭迟仰头:“你说什么?” 唐甘兰:“我说你不喝酒。” “哦。” 西蒙噗一声笑了,蔚蓝色的大眼睛定在谭迟身上,一脸兴致。 “喂!”唐甘兰一脸不爽瞪了回去。 “OK!OK!”西蒙举手做投向状,移开了目光。 谭迟:“……” 场地里突然喧闹起来,追光灯满场飞转,鼓点狂躁,观众们跳起身大叫欢呼,拼命摇着手里的荧光棒。 谭迟:“新的健身模式?” 唐甘兰:“是抽奖环节,追光灯随即抽取一名观众上台,和乐队共同表演——” “砰”追光灯稳稳落在了唐甘兰的身上。 唐甘兰:“……” 谭迟:“恭喜。” 一片欢呼声中,唐甘兰被拽上了台,和乐队主唱聊了几句后,两人合唱了一首英国民谣。唐甘兰跑调的歌声引得现场一片爆笑,居然意外的十分受欢迎。 西蒙望着看着台上的唐甘兰,似乎有些诧异,不禁看了谭迟一眼。 谭迟抿了口果汁:“你想跟我说什么,说吧。” 西蒙惊了:“你怎么知道是我——” “你和唐甘兰聊天的时候,眼角余光一直在我身上,明显是有话想跟我说。十分钟前,入场时接待我们的经理和乐队主唱说了几句话,接着就冒出了抽奖环节。”谭迟推了一下眼镜,“明显是你的授意。” 西蒙目瞪口呆了好一阵:“我万万没想到唐的妻子居然是一名侦探。” 谭迟:“……你说谁是谁的妻子?” “刚刚,唐对那个想来搭讪的小伙子说的就是——”西蒙说,“你是他妻子。” “……” “他一定很爱你,”西蒙继续说,“我从没见过他用这种眼神看别人,你是唯一一个。” “哦。”谭迟觉得脸皮有点发烧,低头喝了口果汁。 “唐在大学里非常受欢迎,他性格好,学习好,人又热情,虽然是亚裔,但学校里爱恋他的人很多,不仅有女性,还有男性,但他都礼貌拒绝了,从不留给人任何遐想的空间,大家都说他是来自东方的维纳斯,只能惯着不能读读——” “是只可远观不可亵渎,”谭迟叹气,“你的汉语是唐甘兰教的吧。” “宾果,答对了!”西蒙笑了一下,看向台上的唐甘兰,笑容渐渐黯淡,“我不知道我告诉你这些合适不合适,但是,既然你是他的妻子,我……” 谭迟射出一道目刀: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西蒙又笑了:“你真是个特别的人。” “过奖。” 西蒙叹了口气,继续:“唐非常美,你知道的,在欧洲人眼中,亚裔这种神秘又脆弱的美,常常会激起他们的征服欲。” 谭迟心里突得跳了一下,预感下面不会听到什么好话。 “唐拒绝所有的求爱,但从不拒绝友谊,我们都愿意把自己朋友介绍给他,所以常常请唐去参加一些校园聚会。” “第三学年的时候,在一次聚会里,唐认识了亚尔发。亚尔发比我们大两岁,是橄榄球队的主力队员,英俊、浪漫、幽默,是全校一半学生的梦中情人。” “其实算起来,还是我把唐介绍给亚尔发的,很快,他们就变成了好朋友,几乎形影不离。你知道,这里可是英国,一个浪漫英俊的金发帅哥和一个漂亮可爱的东方亚裔走得太近,难免会——我其实也听到过一些传闻,亚尔发应该是同/性/恋,我告诉了唐,但是唐并没有在意。” 谭迟:“他一直这样。” “是吗……”西蒙垂下眼皮。 “亚尔发做了什么?”谭迟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