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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样的未来,都要比留在铁匠那里要好。 仆人,最起码也是一个人啊。 我的手按压在伤口上,直到伤口重新泛起疼痛,腥臭血迹染红指尖。 “好了就起来,等会还要见大管家呢。” 带我来的佣人对我眼中一闪而过的暗沉视而不见,立在房间的暗处,照本宣科地提醒他。 “嘿,明白了。” 下意识地回以傻气的笑脸,我起身,穿上衣服。 30、 我见到季家大管家的时候,他穿着一件绿色的绸缎做的长衫,那绸缎不知道经过怎样的处理,在白日之下竟然泛着翡翠般的光泽,在我进到房间里时,管家正一边喝着茶水,一边核对账本,茶水芳香四溢,是以前在乌巢的时候,老爷们也喝不起的珍品。 “大管家。”带着我的仆人向大管家行礼。 “大管家。”我照着那仆人的模样,装模作样地也行了个礼。 那模样,就像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孩童,怎么看怎么滑稽,大管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闻声,我悄摸摸地抬头,正对着大管家的笑脸。 根据我现任主子说,我虽然长得不咋地,但我用我那双亮晶晶地黑色眸子盯着别人的时候,就好像把他当做了这世上最值得信任的人,少有人能生出恶感。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大管家放下手中账本,走上前来,亲昵地摸了摸我柔软的头发。 “李家小子,你都会些什么啊?” 没什么可怕的,我大大方方地回答。 “小的识文断字,算术什么的也会,洒扫洗衣做饭都行,砍柴烧火搬东西一类的体力活也能干。” 我虽然装作懵懂不知,但其实一直关注着大管家的神色,我明明白白地看到,当我提到自己识文断字的时候,大管家眼睛明显亮了起来。 我提起的心放下一半,即使我是傻子也知道,在大宅子中,干文职的人地位总是比体力活要高那么一些,我将识文断字放在第一位,自然也是有这方面的考量。 不过说来讽刺,我那憨厚老实的亲爹在这等关键时刻对我毫无帮助,反倒是后爹闲时教我的一些知识,给了我莫大的助力。 大管家也不孚我所望,笑呵呵地摸着我的头说: “正好,四公子那里还缺一个书童,就由你来吧。” “嗯!好嘞——”我灿烂地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 “不错,你愿意就好,”大管家把手收回之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嘱咐我说,“这两天先学学礼仪,免得冲撞了贵人,五天后再上工。” 我点头如舂臼。 在给我安排完了事务后,账本没有看完的大管家也不想留我们,矜持地将手拢在袖子中,把我们送走之前,他装作无意地提醒了我一句。 “李家小子,好好干啊。” “是。” 我不明所以,只能点头应下。 将大管家的门阖上,带着我的仆人略带深意的看了我一眼,提了一句。 “书童,好差事啊。” 我明显感觉到灰袍佣人还有一半话没有说出了,不过我并不知道那是什么,即使只在这里待了短短的两天,我依旧清楚地感觉到,这里的人的说话方式与正常人的习惯不同。 看透不说透,话永远只说一半。 31、 不过这次还好,灰袍佣人对我隐藏的也不是什么要命的事。属于那种大家都知道的“秘密”,明面上不准说但私底下已经传疯了的那种。在学礼仪的这段日子中,我通过他人的闲话,已经知道灰袍佣人当日未能说出的一半是什么了。 书童,是个好差事,每日只要研研磨,洗洗笔,陪着公子们上下家学就可以了,但问题是,我当的是四公子的书童。 四公子,季清贺,这位公子的出身是季家个禁忌。在季家,季左丞有两个儿子,也就是现在仍在帝京的季家大爷和季家二爷。其中季家大爷有些妻妾,育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值得注意的只有正妻所生大公子的季三青以及顾室所生的女儿季婉月。至于季家二爷,他是建平公主的夫婿,是皇家的驸马,按照建平公主的地位身家和善妒的性子,按理说季二爷是不可能纳妾,但季清贺的母亲——一个卑贱的戏子,不知道使了怎样的腌臜手段,竟然怀了季二爷的儿子,在季老丞相的压力下,建平公主不得不同意季家二爷纳了妾,而这个卑贱戏子生的孩子,自然就是在府中地位尴尬的四公子——季清贺。 季清贺的母亲是个疯疯癫癫的女人,母子二人历来不受季家二爷的待见;正妻建平公主又一向杀伐果断,治下极严,即使她长居公主府,也没有哪个不长眼的敢惹这个贵人的不快;季府的话事人季老丞相当年救了他母亲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老丞相真正在意的只有自家长孙季三青,对于季清贺过得怎样老人家历来懒得插手。季清贺就是这样一个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家伙,明面上有着公子的吃穿用度,但谁都知道,他不过是个无用弃子,几乎被家里的所有人遗忘,最近得以进家学还是大小姐季清霜去老太爷面前求的机会。 跟着这样的公子没有任何前途,赏钱也少,晋升的可能也小,还要受别的公子小姐的仆从的白眼,在加上这位公子本身性格阴郁,对待仆役有些苛刻。对于季府中的人来说,如果有的选,少有仆役愿意来四公子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