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天才女友在线阅读 - 第133节

第133节

    他十六岁的时候,又在做什么事呢?他不可避免地再次想起了韦若星。他走出实验楼,去楼下抽了一根烟。

    暑假期间,他们的校园对外开放参观,只需提前预约,就能免费进校。谭千澈看见了不少游客,还有大胆的女生和他搭讪,索要他的手机号码,问他是不是大学生。

    他谎称自己不是。

    他说,他初中辍学,家里没钱,结婚多年,有儿有女,父慈子孝,生活幸福。

    前几天,谭千澈为了赶一篇论文,熬了三个晚上,如今的他胡子拉碴,头发凌乱。微风吹动他的纯棉t恤,他嘴里叼着一根烟,手中攥着一支塑料打火机,整个人显得痞气、简朴又邋遢。

    恰好在这个时候,对面走来一位十六七岁的男生。那位男生着装干净整洁,外表极其英俊,帅得人头晕眼花。谭千澈眉梢微挑,冲他喊了一声:“江逾白,你来找林知夏?”

    江逾白从未踏进过林知夏的大学。他快出国了,就想过来看看。他没通知林知夏,因为他知道她很忙,不一定有时间接待他。

    江逾白简单地解释了一遍原委。谭千澈原本认为,林知夏最好能一门心思扑在学术上,不要和任何人扯上关系——但他从江逾白身上瞧出了少年人特有的纯情。

    “纯情”这个词,距离谭千澈很远。

    谭千澈抽完一根烟,转身走进实验楼,给林知夏捎了一句话。江逾白站在实验楼之外,等了几分钟,林知夏就出现了。她跑出电梯,朝他奔来:“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他理由充分:“不能打扰你。”

    浓密的树荫下,他笑了笑,自嘲道:“还是忍不住想见你。”

    林知夏抬起手,勾住他的小拇指:“你再等一年,我们又在一个学校了。”

    她主动和他拉钩,他又说:“快开学了,我打算下周出国。”

    “今年的圣诞假期,你能回来吗?”林知夏谨慎地问道。

    江逾白不像以往那样爽快地答应她的要求。他装作迟疑地说:“我要是回不来……”

    林知夏拍拍他的肩膀:“那你就留在那里好好学习。”

    江逾白还以为,他能听见林知夏说“我会好想你”,看来是他用错了计策。不过,林知夏确实在百忙之中抽出空来,带着江逾白参观她的大学校园。

    他们转遍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她还去超市给他买了冰淇淋。他们坐在湖畔的一座长椅上,八月的盛夏热浪此起彼伏,林知夏指着面前一条路说:“每天早晨和晚上,我都会经过这里,这是从我寝室去实验楼的路。”

    江逾白指向旁边一棵树:“如果我是这棵树,早晨、晚上都会和你打招呼。”

    林知夏抓着一只草莓蛋筒,融化的奶浆差点滴到她的裙子上:“你,你在写诗,还是在跟我说话?”

    可能是情诗吧,江逾白心想。

    于是他答道:“两种意思都有。”

    林知夏立刻宣称:“我有话要对你讲。”

    她闻着草莓的香气,正准备勇敢地表白,路边忽然走来一群游客——那是一群带着孩子的家长。他们不停地交谈着,四处拍照,笑声喧闹,湖边这一块区域不再静谧隐蔽,林知夏打消了告白的念头。

    江逾白等了一会儿,林知夏迟迟未开口,他总感觉自己错过了很重要的东西。

    当天中午,林知夏邀请江逾白在学校吃了一顿饭。饭后,林知夏亲自把他送出校门,看着他上车。林知夏的论文交稿日期将近,江逾白又快出国了,他们大概要等到今年十二月才能再次见面。

    轿车发动,车轮飞驰,他们离得越来越远。

    林知夏在街边站了几分钟,抛去一切伤感情绪,争分夺秒地跑回了实验楼。

    *

    林知夏完成论文初稿的那天,恰好是九月一号——大学的“新生欢迎日”。

    邓莎莎和冯缘都做了“新生欢迎日”的志愿者。邻近中午的时候,邓莎莎打电话给林知夏,求林知夏从食堂帮她带个煎饼,她要奋战在一线,关怀每一位学弟学妹,顺便看看今年的数院有没有招到大帅哥。

    林知夏买完煎饼,邓莎莎又打来一个电话。邓莎莎哈哈大笑道:“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等来大帅哥了!他长得真帅,就是有点瘦,十八岁的学弟好优秀啊……”

    随后,邓莎莎实况转播道:“我看见他名字了,沈负暄……哦,他朋友也不错,笑死我了,他朋友穿着一件印了我们学校校徽的短袖,他们都是你老乡……你们老家怎么出了一茬茬的美人,我毕业了都想去定居了。”

    第100章 昔日同窗

    想当年,林知夏在省立一中念初中时,总是能考到全班第一。至于全班第二,要么是江逾白,要么是沈负暄。

    沈负暄成绩优异,顺利地拿到了保送名额。他是今年的数学学院新生,也是林知夏的学弟。

    昔日的同窗,竟然成了今天的学弟。

    沈负暄倒是没有一丝一毫的难为情。见到林知夏的那一刻,他朝她招手,大大方方地喊道:“林知夏!”

    “你有没有发现,林知夏长高了。”段启言忽然出声评价道。

    段启言双手抱臂,站在沈负暄的身旁,脊背挺得笔直。他戴着一顶鸭舌帽,身穿印有大学校徽的纯棉上衣,搭配一条宽松的运动长裤,他对自己的装扮很满意,并且希望林知夏能注意到他。

    中学生涯结束之后,段启言成熟了不少。他早就忘记了小时候引以为豪的“师范附小第一战神”称号。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见识了生活残酷的一面——比方说,高三那年,他没争取到北大清华的保送名额,只能硬着头皮、备战高考。

    幸好他的底子还在。

    段启言发挥出色,高考总分排名全省前三十。

    招生办的老师们轮番争抢他。

    有什么好抢的呢?

    段启言注定要和林知夏、沈负暄做校友。

    四处人潮如海,热闹依旧,林知夏越走越近,语气中透着一丝惊喜:“你们都来了?太好啦,我想请你们吃饭,还有别的同学吗?”

    沈负暄指向另一个方向:“你的高中同桌汤婷婷,她也来了。她在隔壁的大学。”

    “隔壁的大学?”林知夏有些意外。

    趁着汤婷婷不在,段启言冷淡地嘲讽道:“她说隔壁的大学工科更强,男人更多,她想去男人多的地方上大学,我真的笑了。我看她就是想在大学里做混子……”

    林知夏的心中有一杆天平。对她而言,汤婷婷的份量远远重于段启言,她选择帮汤婷婷讲话:“你们都是十七八岁的人了,谈恋爱不是很正常吗?”

    段启言挑眉:“你谈了?”

    林知夏坚决地否认:“我没有。”

    段启言的爸爸在不远处喊了他一声:“儿子哎,爸爸的好儿子!你看了《新生指南》没啊,体检卡领到了吗?别忘了去体检啊,爸爸mama下午约了车,要去爬长城了,儿子你照顾好自己,爸爸mama先走了,有事就打电话!”

    段启言一个人拎着两大包行李箱。他双手使劲提了一把,应道:“爸,你别走啊,我还没进宿舍……”

    段启言的嗓音偏低,他的爸爸mama都没听见。他像一只落单的孤狼,眼睁睁看着父母的身影消失在林荫道的尽头。他简直不敢相信父母会为了爬长城而甩下他——甩下他这个高考排名全省前三十,被清华北大轮流争抢的优秀孩子。

    段启言在原地傻站了一会儿。

    林知夏好心安慰他:“你不要难过,我刚来北京的时候,爸爸mama也对我说,他们要在北京旅游,其实他们是骗我的。他们没有旅游,为了省钱,他们当天晚上就坐火车回家了。爸爸mama是全世界对你最好的人……”

    段启言听了林知夏的话,信以为真。

    他甚至有些感动。

    想到父母为了省钱,连夜坐火车回家,还要装出一副爬长城的样子,他的心里头有些不是滋味。爸爸mama以前可没有这么节俭,兴许是看他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想为他攒一笔钱吧,哎,他懂了,他理解了。果然,一个人在高中毕业后,心智就会变得很成熟。

    段启言和林知夏讲话的时候,沈负暄已经在地图上找到了他的宿舍楼。

    沈负暄的父母没有送他,他轻装上阵,独自来了北京。他没有行李箱,仅仅带了一个双肩包。他仿佛不是大学新生,而是一名悠闲自得的游客。

    林荫道上的学生们熙熙攘攘,行李箱拖地的声音此起彼伏。

    林知夏主动担任了段启言和沈负暄的向导。她清楚地记得学校里每一栋建筑物所在的位置。她向两位老同学承诺,她一定会把他们平安地送到男生寝室门口。

    林知夏刚跨出去一步,耳边又传来女孩子的呼声:“夏神!夏神!”

    微风吹得邓莎莎的裙摆“哗啦哗啦”地响。她左手抓着一只煎饼,右手握着一卷材料。她在树荫交织的长路上拔足狂奔,健步如飞地朝着林知夏跑来。

    “她是我的室友!”林知夏热情地介绍道,“她叫邓莎莎。”

    林知夏话音刚落,邓莎莎刹住了脚步。

    几分钟之前,邓莎莎肩负着志愿者的工作,没有脱身成功。她等了一会儿,等到换班的同学来了,她片刻不敢耽误,立即追上了林知夏。

    两位帅气的学弟近在眼前,邓莎莎换了一副脸色,变得温柔大方、和蔼可亲。她轻声细语地问道:“哎呀,这两位学弟是不是你的老乡?我们数院的学弟,真是一表人才呢。”

    “哈哈哈哈。”林知夏笑了一声。

    随后,她豪爽地说:“这两位学弟,都是我的中学同班同学。”

    仿佛是为了证明林知夏所言非虚,段启言扭扭捏捏地面朝邓莎莎叫了一句:“学姐。”他自己叫完还不够,他轻轻拍了沈负暄一下,催促道:“你怎么不叫学姐?”

    沈负暄微微一笑:“学姐。”

    他这一笑之间,勾得邓莎莎的魂都快没了。

    如今的邓莎莎也算是千锤百炼。她见过好几个大帅哥——比如完美无缺江逾白,风流倜傥谭千澈,保守禁欲林泽秋……相比之下,沈负暄乍一眼看上去,可能没有前面那三个帅哥醒目,但他太会笑了,眼神也很不一般,邓莎莎觉得他不简单。

    邓莎莎挽住林知夏的手臂,和她并排向前走。

    段启言和沈负暄安安静静地跟在她们的背后。

    九月初还有未消的暑气,天空异常晴朗,秋风温暖而干燥。段启言扛着沉重的行李箱,后背沁出一层薄汗。他咳嗽一声,和沈负暄打商量:“喂,你手里没东西,帮我拎一会儿,行不行?”

    沈负暄像是在校园中漫步一样懒散:“我们认识几年了?”

    “我俩是铁哥们吧?六年的同学、朋友。”段启言满怀期待地答道。

    沈负暄笑得更温和:“六年了,你怎么还不清楚我是什么样的人,你认真想一想,我会帮你扛行李吗?”

    段启言最后的希望被一盆冷水浇灭。他总结道:“哎,你不会,你手无缚鸡之力。”

    “手无缚鸡之力”这个形容,又让沈负暄感到介怀。沈负暄只是不擅长体育活动而已,这对生活毫无影响。他无奈地抬起头,望向远方,刚好瞧见一个熟悉的人影。

    他当机立断,念出她的名字:“金百慧。”

    林知夏也感叹道:“真的是金百慧!”

    金百慧依旧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她身穿运动套装,戴着边框眼镜,身形清瘦,衣裳整洁,混在熙来攘往的人堆里,手上还拿了一本《研究生英语必备辞典》。

    日影微斜,树影摇晃,段启言静立不动。他双手猛然加大了力道,狠狠地提起行李箱,径直走向前方。他步伐太快,林知夏连忙喊住他:“段启言,你等等我,你看地图了吗?你走岔路了……”

    段启言的行李箱都是便宜货,滑轮在来时的路上摔坏了。他暗暗下定决心,过几天一定要买个新的。

    现在,他只能依靠自身的力量,像个挑山工一样搬运行李。

    金百慧与他相隔三米。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段启言高傲地挺胸,睨视着金百慧,目光从她脸上一扫而过。他亦如无头苍蝇一般,在这偌大的校园中东游西荡。

    金百慧对段启言视而不见。

    林知夏靠近时,金百慧才抬起头来:“你大三了?”

    “是的,”林知夏并不避讳,“我明年毕业。”

    金百慧干巴巴地说了一句:“恭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