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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衿感觉自己额头上凉凉的,原来李隅一边埋在他身体深处,手指一边在他的额头上描摹写字。 那眼神很认真,他感觉到那一撇一捺,写的是“李隅”两个字,就如同被打下这个名字无形的专属烙印。 写完之后李隅好像又觉得自己这么做非常无聊,收回了手,兀自在笑。 那些好听的笑声被模糊得非常遥远,阮衿听到他说了一些话。 只有那一句还清晰,“你以后遇到下雨天,要记得想我。” 第99章 机会 在那之后阮衿和李隅就更加亲密,血rou的交融好像拧一股绳子,那种奇妙的感觉将他们二者变得更像家人。 阮衿只知道李隅的母亲很早就过世,而那个一言难尽的父亲也不怎么常见面,也应该根本就不在本地常住。 他偶尔会讲起他的母亲,但对父亲却从来绝口不提,就如同生命里从没有过这个人存在一样。 在那次之后李隅经常来他家,好像对他这个破屋子比较情有独钟,反而很少回自己公寓住了。晚上那些吵闹的声音,他好像也不觉得烦,新床虽然结实,但屋子就那么大,故而尺寸依旧那么小,李隅将就着,逐渐也习惯了。 不过阮衿发现他做那种事时候从不乐意把裤子给脱全了,起身喝水都要不厌其烦地再重新提上,阮衿原先只当那是他的习惯,后来才发现李隅大腿外侧上还有条细长又陈旧的疤,稍稍凹陷下去一些,能看出来是手术后缝针留下的。 那颜色因为时间流逝的缘故早已褪成极淡的银白,几乎和肤色一致了,若不是忽然被晃到眼睛了发现那里有道疤,平常其实并不会察觉他腿上有这个东西。 看到的时候阮衿就问了,“你这儿是怎么弄的呢?十多公分长呢。” “小时候骨折了。” 阮衿震惊地问:“出车祸还是……” “不是。”李隅笑着弹烟灰,又把裤子提上了,遮盖住了被阮衿看着的疤,“从二楼窗台上掉下来摔的,本来因为会留疤所以不打算做手术,但牵引了做了十五天,骨头长势不行,还是开刀了。” 阮衿忍不住感叹,“你从小就好在意自己的形象啊,但你不知道已经很完美了吗?” 李隅指自己笑,“觉得我完美?” 阮衿摊手:“无所不能。” “那说明我的目的达成了。” “但是我想看你软弱点儿。”阮衿托着腮说,“或者再稍微依靠别人一点。” “你还想看什么。”李隅拿被子把自己整个身体都蒙住,拿后背对着阮衿,“疤都已经给你看了。” 好像不慎让阮衿看到了腿上的疤,他的脸就跟全都丢光了一样。 “那这儿……”阮衿就探手去摸他头发里上次右侧后脑勺上留下的疤,细细摸着,“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你这么讨厌留疤。” “头发可以遮住,看不见就还好。” 、 看来真是个外貌协会的。 李隅讨厌伤口,讨厌疤痕,倒不是因为疼,疼是可以忍受的,深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怕被人看到。 毕竟他这人做什么事除了追求一个顺心乐意之外,更多的,那就是做了就要追求尽善尽美。 阮衿想,是不是富人家小孩的家教一直都是这样?会近乎苛刻地来鞭策自己。 之前阮衿有观察到他和别人打球的时候,每一次都要赢,且要赢得姿态漂亮。那些嚣张和锐气,太不留情面,也还不打算藏锋,很容易给他的对手带来浓郁的挫败感。 当然这种行径也会招来周白鸮和闻川的齐声吐槽。 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周白鸮一个人在生气,他扯下脖子上挂着擦汗的毛巾,又不敢去揍李隅,只能狂抽树干,一边抽还一边有节奏地咬牙切齿怒吼:“你就——不能——让一次我们吗?!放点水会死?逼王整天就知道自己一个人耍帅!自私!做作!惺惺作态!呕呕呕!” 而闻川多半是在附和:“就是就是。” “自私”“做作”又“惺惺作态”的李隅则是继续维持他的冷酷,冷笑,以及那些高贵的不屑一顾。 他不喜欢自己身上那些存在着的丑陋部分,也绝不当任何博弈中的输家,但是阮衿和他变得亲密之后能够分享的事更多一些。他相信就像撬开蚌壳之后触及到珍珠的同时也会抚摸到砂砾一样,对李隅的探索亦是如此。 阮衿自己的生平履历像地图一样就摊开在那儿,早就是大家口中茶余饭后的谈资,他也早就不在乎丢不丢人的事了。 反观李隅的,如此光鲜美丽,却始终笼罩着一层神秘。 但真正的坦诚相待显然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他也不介意多等一会儿,反正李隅那么可爱。 . 后续的日子仍然过得像哗啦如流水,阮衿几次模拟考分数都不错,陈幸都羡慕地说他是大神,关键时候谈恋爱居然能这么稳,还在往前进步,这未免也太恐怖。 可谈恋爱也不代表一定要时时刻刻厮磨在一起,况且李隅就算不恋爱,也有自己丰富的爱好。他继续玩摄影,学数学,按部就班地生活,且李隅跟他们班主任庄伟待在一起的时间比和他在一起要久,总是挤在办公室研究课题。 尽管办公室里那些女老师都跟李隅很熟了,他出来的时候口袋里仍然总是揣着橘子苹果饼干之类的水果零食,受欢迎程度一如他第一次踏进办公室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