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页
莫笙面上镇定自若,“昨晚搭讪的人太多,我根本没记住哪个是赫天骐。正好我朋友喝多了,我就做了回好人,照顾了她一晚上。” 顾琪琪正想开口,冯敏已经出声提醒:“林氏集团跟赫家最近来往很密切,咱们时间不多,顾家三小姐,最好不要让人觉得太没用。如果这点事都做不了,你父亲不在,我这个后妈,也不想平白养着一条米虫。” 莫笙声音低沉:“我相信爸爸会安然无恙。你放心,我绝对会让赫天骐哭着喊着要娶我!” 冯敏淡笑,“那mama等着你的好消息。” “你不是我妈!”莫笙甩下这句话,便回到自己房间,摔上房门。 她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进浴室,还未打开淋浴头,眼眶里的泪已经顺着脸颊流下来。 虽然五岁之前的记忆大多都模糊了,可是她依稀记得,那时候他们一家三口,还算幸福和睦。她也被当成小公主一样,享受着所有人的宠爱。 母亲的去世,打破了原本的假象,她多了两个jiejie。 虽然仍旧衣食无忧,但自此以后,她就像一个寄住在别人家的可怜虫。 曾经,顾青青以为只要自己努力上进,就能让父亲将目光多在自己身上停留一会儿。后来她发现,不管自己多努力,那个叫冯敏的女人都会让她的用功变成一种笑话。让别人觉得,她即便拼尽全力,也什么都学不会。 正因为这样,她才更加嚣张跋扈。 即便用这种方式,她也想获得更多的目光。 她……不想当一个躲在阴暗角落里,缩手缩脚的可怜虫啊! 蒸腾的浴室里,莫笙无力地捂住脸,那女人说得对,如果她连联姻的价值都没有,那她对于父亲而言,就更加无足轻重。 从浴室出去,她像是变了一个人,瞳孔里透着势在必得。 华灯初上。 一家名为“落河”的私人俱乐部。 莫笙身着黑色一字肩连身短裙,手拿复古红宝石小手包,香肩美腿,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顾青青大学四年,最大的收获就是有一帮吃喝玩乐的酒rou朋友,在各大休闲娱乐场所,想得到一个人的动向易如反掌。 早些时候,莫笙让狐朋狗友们帮她留意一下赫天骐的动向,几个小时后,便接到他和一个女人进了落河俱乐部的一手线报。 一间包厢里,林行歌修长的腿交叠,手上端着一杯加冰的龙舌兰,充满禁欲的诱惑。 虽眼中依旧冰冷,眉角和嘴角却是保持着恰好的弧度。 “赫先生,跟林氏独家合作,对赫家有百利而无一害,何须考虑这么久呢”林行歌晃晃手里的酒杯,“还是赫先生信不过我” 她没有称对方为“赫总”,就是在有意拉近彼此的距离。 “我个人当然信得过林小姐。”赫天骐耳根后面红了一片,“但是我上面毕竟还有我爸和董事局,这件事确实急不得。” 赫家还在观望顾氏的动态,毕竟他们两家已经合作了很多年,其中的默契和利益牵扯不是林氏三言两语就能打破的。 “我理解赫晨集团各位董事的顾虑。林氏绝对有这个诚意,等赫晨集团考虑清楚。”林行歌举杯,“我代表个人敬赫先生一杯,还希望你能卖我个面子,当个说客。” “当然没问题。”赫天骐举杯,“能跟林小姐多一层合作关系,是我的荣幸。 林行歌心里觉得有些无趣,只见了三次面,赫天骐就松了口,实在是没什么挑战性。 “亲爱的未婚夫,原来你在这儿!人家找得你好辛苦!” 听说赫天骐是跟一个女人来的,莫笙以为是他的什么小情人,所以推开门就开始宣示主权。 却没想到,打眼看见的,竟是昨晚跟她滚了床单的混蛋女人。 “怎么又是你!”赫天骐眉头拧得能夹死一只苍蝇,“我说过,我不承认什么未婚妻!” 赫天骐在男女关系上,向来是洁身自好的,对于那些投怀送抱的女人,也很是厌恶。 莫笙看见包厢里那个女人的脸,被人丢出门外的屈辱再次涌上心头。 她状似没有听到赫天骐的话,妩媚地撩了一下头发,迈着细步走到赫天骐面前,刚一坐下来就要往他身上倒。 “死鬼!不就是我昨天对你态度不好嘛!这么快就寻花问柳,人家生气了!” 赫天骐下意识往旁边挪了一下,莫笙靠了个空。 她僵了一下,又顺势侧躺到软座上,将腿搭上去,眼神勾人。 “这位不知名的小姐,麻烦你出去,把门带上,我跟我未婚夫要……” 莫笙顿了顿,挑挑眉,“你懂的。” 作者有话要说: 林行歌:我不懂。 莫笙:呵,不就是我缠着你做的那档子事儿么! 林行歌:我说过,不会对你负责的,不要再跟踪我了。 莫笙:都说不是来找你的! 林行歌:这种小把戏,我一眼就看穿了。很抱歉,我不会吃醋。 莫笙:我刀呢! 吃瓜群众:亲,这边给您的建议,是直接送火葬场呢! 哈哈哈,感受到小天使们的热情了,明天开始尝试恢复双更,前段时间一坐久了肩膀就巨疼。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莫挨老子 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