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黑心女主爱上我[快穿]在线阅读 - 第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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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晴拿过纸巾放在浸了水的地方,吸了好多遍后,裤子上留下一片深色印记。如果不了解前因后果,还以为这么大人了还尿裤子。

    莫笙挠挠头,“顾总实在抱歉,要不我给你找条裤子换上。但是我跟行歌都比较高,腰围又是最瘦的,你可能穿不上,要不——”

    “不用了,我先走了。”顾晴狠狠剜了莫笙一眼,拿起手边的包踩着高跟鞋快步离去。

    “哼,敢欺负我的女人!”莫笙小声叨咕,“回家让你妈换尿布去吧!”

    原本身体紧绷的林行歌“噗嗤”一声笑出来,也不管有没有摄像机,直接走上去从后面抱住莫笙,在她耳边说了句话,就走进厨房。

    “我爱你。”

    莫笙耳边响起这三个字的时候,整个世界仿佛都浮在空中,她自己也如脚尖离地,失了重般,既飘忽又觉得时间该静止在此刻。

    “嘀嗒,嘀嗒。”

    房间里的钟表声都清晰可闻。

    ***

    晚上,林行歌准备了一桌大餐,庆祝两人即将开始“同居”生活。

    《闺蜜24小时》预计播出12期,而录制时间就集中在一周。于是这一周里,莫笙说东,林行歌绝不往西。甚至主动给莫笙捏肩捶背,边当小丫鬟,还边傻乐。

    从林行歌身上不难看出,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无一能幸免。

    日后,第一期节目播出的时候。

    观察室里,几乎所有人都挂上姨母笑。

    当期嘉宾捂着脸玩笑道:“完了完了,我莫名觉得我女神跟洛伊宁超配。我一个钢铁直男,竟然想吃两个女人的狗粮。”

    弹幕里也跟疯了一样,纷纷飘出粉红色心心字。

    “妈耶!我都忘了我是来看撕逼的!”

    “弯了弯了,竟然想看洛伊宁跟林行歌谈恋爱!”

    “卧槽!真是神仙综艺,隔壁刚演完《手撕闺蜜》,这边怎么来了个百合片!”

    “我做错了什么,要在一个撕逼节目里吃狗粮?!”

    “冷冷的狗粮胡乱地在脸上拍~拍~拍~”

    “传闻果然不可信,说她们不合的人快跪下叫爸爸!”

    ***

    《闺蜜24小时》录制结束后,风雨欲来。

    顾晴在娱乐圈的势力不小,在她的授意下,洛伊宁和林行歌都被打压,不仅被水军全网黑,之前谈的很多合作也都黄了。

    如果是这样,忍一忍也就过去了,娱乐圈也不是顾晴一个人的,总有别的机会。但是顾晴是个没有下限的人,经常给林行歌发偷拍照片,很明显就是在恐吓。

    莫笙很担心对方做出什么更出格的事,也怕林行歌控制不住暴虐情绪,一时冲动,更怕的是顾晴会伤害到林行歌。

    这段时间,莫笙除了守着林行歌,想不出还能做些什么,烦躁极了。因此,蓦然心血来潮,骂了系统几句,果然触发了不得了的事件。

    系统:“崇拜积分达到50点,请问要兑换奖励吗?”

    莫笙:“换换换,快让我看看有什么好东西。”

    系统:“兑换成功,恭喜宿主获得【柯南的眼镜】”

    莫笙:“……我花了50点积分,就换了一副眼镜?”

    系统:“嘻嘻嘻,更多好东西需要更多积分呦,请宿主继续加油叭!”

    莫笙拿着凭空出现的眼镜,左看右看都像是九十年代的款式。

    她试着戴上,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眼镜里出现电影画面似的影像。

    起初是黑帮火拼的片段,然后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小女孩儿狂奔,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想开枪杀了她,但或许是狠不下心对孩子下手,便将她带到另一个城市,扔在街头。

    后来,小女孩被一个女人捡走,起名叫“林行歌”。

    那户人家起初对小女孩还算不错,但是女人怀孕了,还生了个儿子。

    自此以后,小女孩儿的生活便成了一个悲剧。

    原来,那个女人怀孕几率很低,捡林行歌回去只是为了有个孩子。

    莫笙眼睛通红,很快,脸上就布满泪痕。

    视频里的小女孩儿,跟小团子长得一模一样。

    却没有小团子那样无忧无虑的灿烂笑容。

    怎么会有呢?寄人篱下,吃尽苦头,还要报答吸血鬼一家对待乞丐般的“养育之恩”。

    取下眼镜,莫笙左思右想,直觉这段资料一定有存在的意义。

    于是她立刻找了差不多年份的黑帮火拼相关报道,发现有个名为“卧龙帮”的组织,老大独女被仇家抢走。当时还发布了重金悬赏,奖金足足有一百万。

    当时那个年代,一百万可不是笔小数目。

    那个帮派现在已经洗白成了一家日用品制造企业,她们家还有那个公司生产的洁厕灵。

    莫笙觉得这是冥冥中,上天派来帮助林行歌的救星。

    没有一点迟疑,莫笙立刻给那家公司所有公开的邮箱发了邮件,说可以提供他们老板女儿的线索。

    如果三天之内没有回音,她便要亲自去一趟报道中那个城市。

    很快,有人联系莫笙,问了她相关情况后,约了见面地点。

    董事长亲自过来。

    见面的地点是一个闹市区的茶馆,这是莫笙选的,想着如果到时候情况不对,逃起来也方便。

    一见面,莫笙就多了份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