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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黎明II_分节阅读_196

    正月十五,元宵节。

    在这天要吃元宵或者汤圆,取的意思就是团团圆圆,可能是勋老夫人对于现在勋宅吃汤圆的人很满意,就没有再叫别的亲戚朋友过来。

    吃了汤圆,这个年就算圆满,也就算结束了。

    等待吃饭的时候,一群人在red hall里面,陪着老太太说话。

    勋世奉坐下之前,冲着嘀咕了一句,“你们中国人怎么有这么话需要讲?”

    呃,……这个,也对,我们似乎就喜欢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凑在一起,闲聊一下东家长,西家短,外加这边的熊孩子考试没好成绩,还是那边的闺女又交了一个让人糟心的男朋友,这与西方人手中捏着一个香槟杯子,四处转悠,逢人就勾搭,如果成功就过夜,不是猎物就是狩猎者的酒会完全就是根本不同的两个哲学范畴。

    我看着他,也压低声音回了他一句,“勋先生,据我所知,这可是你们老勋家的人。”

    他看了我一眼,不再说话,只是坐下,然后,很自然的在他周围形成了一个冰雪环绕的防护墙,他的面孔上似乎都写着——leavealone !!!

    这位可能被刚才那位alice气到了。……其实那个姑娘其实根本没有惹到他,勋盛颐珊为她引荐,勋世奉冷眼看着她们,似乎在看一场蹩脚的表演,他话都不说,连个表面的功夫都不做。我忽然想起来,勋夫人说的这句话,听着怎么那么像——我当时在勋暮生办公室第一次看见勋世奉时候的情景?

    ——

    “alice ?”

    不可一世的勋四少忽然伸出手,轻轻握住我的另外一只手,弯下身体,在我的手背上印了一个冰冷彻骨的吻手礼。

    完毕,他站立挺直,笑容完美,好像西伯利亚的阳光。

    “我是lance的哥哥,我是arthur。”

    ——

    这个,我听着感觉也挺奇诡的,不过,我眼前这位alice的确也没有得罪别人,人家见了面之后,一直就是安安分分,稳稳当当的坐着,真的很像盛颐珊那个辈分的大家闺秀。

    老夫人过来,坐在正座上,她说了一句,“今天是有人从国内给我带来的冻顶乌龙,大家尝尝。”

    接着,佘太君指挥着几位仆从把茶水端上来,一一放好,我想这茶水味道淡,喝点也没啥,而对于勋世奉,佘太君则亲手端了一杯现磨咖啡过来,也放在他手边。

    我看着大家,勋老夫人同勋夫人正在聊,说一说最近家里发生的一些事,勋暮生没有回来,他最近去瑞士了,今天十五,这才往回赶,老夫人的意思是等他回来才开饭,然后就是勋盛颐珊领回来的那位alice,勋老夫人问她一句,她说一句,显得似乎挺合乎老太太的口味的。

    我同勋世奉两个坐在一个沙发上。

    我今天穿着裙子,也许是最近暴瘦,皮下rou太薄,冬天容易冷,现在就坐了一会儿,就感觉到手脚冰凉,悄悄把双脚蹿了起来。

    勋世奉伸过来手,把我的脚拉到他的腿上,他穿着少,身体却是温的,我感觉还挺舒服的,就用脚趾抓了抓他的腿。

    没想到这个时候,勋盛颐珊看向这边,她一沉默,屋子中的聊天声音就默了。

    大家似乎也看到了。

    我感觉我们两个的姿势在大庭广众下有些不太好,想要把脚抻回来,勋世奉抓着我的脚不让我动弹,可是,他也没有让我就这么摊在这边,我看他把自己的西装外套脱下,直接盖在我的腿上,衣服遮挡之下,我的脚还是压在他的大腿上,只这么一件西装外套,似乎就可以把我们两个的小动作遮挡住,于是,我的脚趾又抓了抓他的大腿,这次,他不让我乱动,手指用力,按住我,却没有说话。

    我把手机拿出来,继续看里面《南北朝》的片花,这次是全部下载好的,一只耳朵插着耳机,而勋先生则安静的坐在一旁,只是,他一只手搭在沙发的扶手上,一只手……放在盖着自己腿的西装外套上,刚好也压住了外套下面我的脚趾。……动不了了……

    勋老夫人咳嗽一声,把众人的注意力引过去,她问了问那位alice的事。

    那个姑娘是盛颐珊meimei的孩子,盛家那位meimei曾经是一位叛逆的姑娘。她年轻的时候喜欢摇滚明星,没有依照家族的意思嫁给一个看上去门当户对的男人,而是跟着一位当时很才华横溢,却最终被时代遗忘的摇滚歌手同居,怀孕,生下了那个姑娘。后来,那位歌手一直事业不顺,一直都很悲苦,最终,被人发现在迈阿密的一家餐馆中吸毒过量,死在后巷。盛颐珊的meimei带着女儿回到盛家,盛老将军本来在生她们姐妹的时候年纪不小了,这么多年过去,年岁更大,身体也不好,没有几年就去世了。将军身后的遗嘱留给盛颐珊meimei一些不动产,于是,alice就同她mama从此过着平静的生活。

    这样平静的生活,直到她mama嫁给一位退役的棒球运动员,搬到圣路易斯之后为止。

    alice选择留在纽约,她同盛颐珊一直有联系,勋夫人也一直资助她上学,今年刚从威斯理学院毕业,说起来,她还同蒋宋美龄、冰心,还有勋盛颐珊是校友呢。

    “alice,这个名字好。”勋老夫人听着笑,“这与我们家alice的名字一样。”

    要说,英文固定名字就那么几个,重名概率高,碰到一个跟自己一个名字的姑娘,也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缘分呢!

    我听着她们说到我的名字,我甚至还抬头看了她们一眼,笑,然后又低头。

    勋老夫人的声音,“alice,今晚住下来,今天lance请朋友回来,明天,这里有一场打猎。”

    我听她叫了alice但是不知道她口中的alice是我还是那位美丽少女。

    我又抬头,看了看老夫人,感觉老太太是看着我说话,于是,指了指自己,“是问我吗?”

    “是。”

    “哦,今晚住这里……”我问勋先生,“可以吗?”

    他等了一下,点头,“可以,明天是礼拜天,可以不用去办公室。”

    我这才对老夫人说,“好的,那就又需要麻烦老夫人与佘姐了。”

    “你不用这么客气,都是一家人。”

    随后,老太太吩咐佘太君准备房间,幸好我们的车子中带了今天晚上的睡衣,还有以防万一的换洗衣服,甚至还有礼服,这些都是max大叔给装上的。

    不过max大叔他到没有过来,我们身边也没有跟着别人,勋世奉不喜欢勋宅的人碰我们的东西,今晚就我自己来照顾我们两个人了。我把脚收回来,从沙发上起来,就跟着佘太君上楼,早有仆从把我们的行李搬到楼上。

    箱子打开,把里面的衣服拿出来,还有我自己的化妆箱,和我带着的装着零食的盒子。这些零食都是max大叔的食谱,说是让我养膘用的。我打开,把里面4个装着cheese cake的小木盒放到房间里面的小冰箱里面。

    勋暮生回来的时候,已经快8点了。

    他看到他表妹alice之后,有些奇怪,“你怎么来了?”

    那位alice,“regina让我过来一起过元宵节。”

    勋暮生皱眉,“你不是不喜欢中国传统节日吗?怎么这次跑过来凑热闹?”

    这些,那姑娘没说话,不过,勋暮生在听到别人称呼那个姑娘为alice的时候,又不太高兴,“你不是3年前就改了名字叫paris了吗,怎么又叫alice这个名字?改了名字就是改了,不要换来换去的。”

    他们说这话的时候,我刚好下楼,就在他们身边,听到这些,我觉得自己不知道应该露出一个什么样子的面孔来:打招呼的微笑不合适,别的表情似乎也不对。

    勋暮生看了我一眼,就对那位少女说,“你还是叫paris吧,跟你同名的那个不是你最向往的社交名媛吗?再说,叫什么alice,听起来像一个阴暗古怪的英国童话。”

    我,“……”

    勋暮生回来阵势还挺大的,他还带来五六个朋友,这些人我扫了一眼,有些意外:这几位全部是我们在剑桥读书时候的同学,当然,都是勋暮生的同学。

    然后,听勋暮生的介绍,这几个人中有3个参与了维珍集团的太空项目,还有2个专攻人工智能,最后那一位,更牛,不但早已经得到一顶博士帽,现在竟然已经拿到了剑桥的聘书,对比他们,顿时感觉自己的悲催。

    我们大家都是一个学校里面混了几年的同学,师出同门,怎么现在的成就就是这样的天差地别?果然是师傅领进门,修行看个人,古人诚我不欺。

    今天本来是元宵节,除了汤圆之外,厨房就准备了一些小菜,但是今天来的外国人太多,于是,厨师赶紧上阵,又准备了几道菜,汤圆就成为晚饭最后的甜点,而吃汤圆的时候,大家已经离开了饭桌。

    本来今天晚餐应该奉行中国人的规矩,不能说话,但是今天外国人也多了一些,就不用墨守成规,这些西方背景的家伙很喜欢一边吃饭,一边唠唠叨叨。餐桌上,可能是有客人在,我看勋世奉的脸色好多了,他居然能纡尊降贵的与那些人聊几句。

    其中有一位叫做henry terbury(亨利·坎特伯雷)的家伙甚至还见过他,就是当年勋暮生在那场与oxford比赛的赛艇会上,把对手一桨打落水中,这位亲爱的harry(一般来说,哈利是亨利的小名)就是在勋暮生身后,拼命抱着他的腰,不让他再挥手痛打落水狗的仁义之士!那一次,勋世奉匆匆从纽约赶过去摆平那件事,henry还在旁边作证,并且起到不小的正面作用。

    勋世奉同这位亲爱的harry好好叙了几句旧,而后者把自己最近实验室的成就大致说了一下,让我对人工智能又有了新的认知。他们已经用灵长目动物的脑神经接驳计算机系统了。

    他,“康斯坦丁今年的有几个项目是关于人工智能的,如果坎特伯雷先生有兴趣,后天到我办公室,我们可以再近一步详谈。”

    亲爱的harry竟然有些感动,“听您这样说,我很荣幸,勋先生。其实,我一直不知道需要不需要跟您开口,我以为您不喜欢金雀花club的成员。”

    典型的剑桥口音。

    闻言,勋世奉只是挑眉,不他承认,却也美誉否认。

    我在旁边低头吃汤圆,我已经吃了一碗了,正想着反正勋世奉也不吃,我就把他的那碗也拿过来,结果被他的手指挡住我的动作。

    他,“吃了一碗还不够?”

    我,“我以为你不喜欢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