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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福临门_分节阅读_26

    货物全部出手后,祁明诚拉着吴顺关起门来算起了账。

    他这一次带的货并不多,但是扣掉进价,再除掉这一路上杂七杂八的各种开销,他竟然还净赚了一百一十三两又六钱银子。当然,这里面的大头都是在两包珍珠上赚到的,其实茶叶和胭脂水粉上赚到的钱只能算是一般。可是,能净赚一百多两银子已经很惊人了!毕竟他们只出来不到半年的时间!

    “所以货量一定要大。南面值十两银子的货运到了北边就有可能值个十五两银子,但如果我只有十两银子的本钱,就只毛赚了五两银子,其实走一趟下来就不值了,毕竟我们在路上吃吃喝喝还要花钱,而且要搭上半年的功夫。但如果是一百两银子的货最后毛赚五十两,这里面其实就有赚头了。”

    说白了,舍得下本钱,才能赚到大钱。

    祁明诚很大手笔地买了不少皮毛和玉石,这些都是打算运回南面卖的。除此以外,他还寻了当地可靠的人买了一根老人参。这人参就不是用来卖的了,祁明诚买了是打算放在家里留给自家人用的。

    虽然祁明诚有灵水,但是谁知道他走走停停的生活会持续多久呢?因为他常常在外地,如果家里人发生了什么,他并不能第一时间给他们喂灵水,因此能够吊命的老参还是要在家里备上一支的。

    祁明诚原本打算雇佣几位伤残士兵,结果事情却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容易达成。

    首先,此时的医疗状况并不好,如果是在战场上被砍掉了胳膊腿脚的,他们就算被自己人救了下来,大部分也撑不过大量失血和感染,因此会直接死掉;其次,就算他们有幸活了下来,这个时代还没有假肢技术,如果是那些腿脚受伤的,自然就不能跟着他上路了,真正能被祁明诚雇佣的人其实很少;第三,故土难离啊,这些伤残士兵心理上觉得自己已经不行了,因此大都已经早早回家乡去了。

    虽说祁明诚并没有放弃这个主意,不过他一时间确实不容易雇到人。

    于是,回家的路上,祁明诚老老实实跟了一支大商队。

    这支队伍是卖粮食的,走的是大宗的买卖,反正是现在的祁明诚所比不上的。

    回来的一路上,祁明诚每到一座城就会卖出去一些东西,然后又买进来一些东西。他玩得很溜。因为他之前功课做得很足,做这些事情时就显得特别自然轻松,根本花不了他什么额外的时间。

    于是,祁明诚的闲暇时间就多了起来,与其在车上发呆,不如找些有意义的事情做?

    祁明诚打算把心里那个隐隐约约的计划实现了,他想要把自己一路上的见闻写下来:“也不拘于是写什么,可以写景色,也可以写人。比如说,我可以写阿顺如何机智地帮助大家从突丹族人手里逃了出来,也可以写谷高义薄云天选择参军去了。”他们都是小人物,然而小人物的故事都足够真实。

    “真的吗?可以把我写进书里面去吗?”阿顺开心地问。

    “当然了,我想想……书的名字就叫《祁迹》好了。祁是我的姓,迹是足迹的意思,连起来就是我走过的路,然后‘祁迹’这个音听起来又很像是奇迹……我竟然想出了一个这么好的名字!”祁明诚都快要被自己感动了。不是取名废的人是理解不了他这种感动的,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真是天才!

    吴顺挪了挪位置,坐得离祁明诚远了一点。好丢人啊,他都不想承认自己认识他。

    面对着阿顺那种有点期待又有点不敢置信的眼神,祁明诚故意用一种很夸张的语气说:“等我有钱了,我就把《祁迹》刊印出来,把它推广到全国人都知道,让所有人都知道有个阿顺这么厉害!”

    阿顺立时就被打趣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全国人还不一定都知道皇帝老爷是谁,哪里能知道他!

    祁明诚在此时玩笑似的定下的《祁迹》,在四五百年以后将会是那时高中生的必读课外书,其中的某些选段还出现在了初高中的语文课本上,一句“朗诵并背诵全文”折腾了不知道多少的学生啊!

    当然,这些都是现在的祁明诚根本没有料到的未来了。

    ☆、第三十章

    祁明诚一路上顺顺利利地回到了源兴省,手里的货越来越少,最终又变成了银子被他收在身上。他和吴顺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赶回家去,而是去了省会城市,看望了在这里求学的赵家三郎、四郎。

    考上秀才以后就有资格在官方的学习机构进学了。每个省最优秀的那几名学生甚至可以被推荐到国子监去,当然这种名额是非常少的。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能在省里接受教育就已经非常幸运了。

    纪良因为要守孝,就还待在老家,并没有和三郎、四郎一起进学。

    民间对于守孝的规矩守得并不如何严苛,但纪良既然已经考上了秀才,他就算是“体制内”的人了,先不说他对于奶奶的敬重,如果他在守孝这种事上被人拿捏了把柄,他身上的功名会直接被夺。

    再说回赵家的两位秀才,秀才在梨东镇那边非常受人尊敬,但在省会就不值个什么了。

    就学业一事来说,赵家三郎、四郎在省学中并不是最优秀的。

    这个很好理解,为何梨东镇那么多的姑娘,只有赵小妹能够真正靠着绣花来赚钱?因为只有她手艺达标甚至还超出了店家的标准,而她的手艺是从她母亲那里学来的,别人无处可学,也羡慕不来。

    男人们其实也一样。

    拥有家学渊源的那些勋贵子弟肯定要比赵家三郎、四郎拥有更多的底蕴。他们看得书比三郎、四郎多,他们从小接受的教育比他们好,他们的老师都是名师……在这样的情况下,刚刚离开梨东镇那片小地方的三郎、四郎又如何能比得上他们呢?就算同样是平民,在这个书籍非常昂贵的时代,生活在省会的平民可以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各种书籍,三郎、四郎阅读过的课外杂书要比他们少了很多。

    不过,三郎、四郎在省学中似乎适应得很好。

    想想也是,就赵三郎那种仿佛开启了“人人都爱玛丽苏”光环一样的交际能力,只要不碰上恶意找茬的人,他或许已经交到很多好朋友了。至于四郎,他虽然不怎么爱说话,但也不是什么爱惹是生非的性子,只要他安安静静地站在一边,三郎就能够把他严严实实地护起来。兄弟俩能够互相扶持。

    再说,哪怕赵家只是寻常的农家,但严格说起来赵家并没有真正穷困过,因此三郎、四郎身上并没有那种因为过多了要把一文钱掰做两瓣花的穷酸日子而产生的小家子气。再或者说,就算他们真的穷到这份上,但只要他们自己能够坦坦荡荡地尊重自己,那么,大部分人自然而然就会尊重他们。

    “明诚哥,省学里的夫子非常照顾我们,给了我们一个替学堂抄书的任务。”三郎笑嘻嘻地说。抄书是可以有钱拿的,所以三郎和四郎就相当于是在勤工俭学了。而拿钱还不是重点,真正的好处在于他们可以在抄书的过程中翻看查阅那些他们之前从未看过的书!因此,夫子确实很照顾这对兄弟。

    祁明诚本来就觉得三郎不管在哪里都能把日子过好,这下更觉如此。他现在身上也没有别的什么东西好送,再说一家人送礼本来就可以很随意,于是拿出二十两银子塞进三郎手里,说:“想要买什么就去买,不要亏了自己。而且,如果同窗要请你们吃饭,你们过段时间也要请回来,都别忘了。”

    三郎收了钱。他看着祁明诚被晒黑了一些的脸,把背后的包袱解下,推到祁明诚面前,说:“我和四郎抄书的时候,拣着有用的就多抄了几遍。这些是给明诚哥你的。这些是给纪良的,明诚哥你回家的时候,就帮他捎回去。”书真的是太值钱了,贵还在其次,有时候就算有钱了都不一定能买到。

    四郎也背着一个包袱,同样解下了放在祁明诚面前。

    三郎和四郎抄书的时候,给学堂抄了一份,还不忘给祁明诚、纪良也抄一份。

    虽说他们多抄几遍能加深印象,对他们自己也是有好处的,但是这份心意还是太重了!

    祁明诚却顾不上感动,赶紧说:“你们抄书……夫子知道吗?四郎你说!”

    这种行为可以算得上是窃书了。

    现代人或许不一定会理解,为什么就窃书了呢?他们是自己买了笔墨抄的,不过就是把别人的书抄了一遍备着给自己用,又没有真的偷了谁的书!这难道不行吗?这时代的人告诉你,当然不行了!

    四郎微微皱了眉,说:“夫子确实很照顾三哥和我。”所以他们抄书的行为都被默许了。

    只是,四郎有点想不明白夫子为何会高看他们一眼。在学堂中,他们的学业并不是最好的,分明也不是夫子最喜欢的,但是夫子却给了他们很多机会。对于夫子的关心,四郎心中其实存着些警惕。

    ————————

    谷高回到兵营中以后,才知道祁明诚又把银子塞了回来。他握着银子有些不知所措。

    和银子放在一起的还有一封信,信很短,祁明诚并没有说太多的话。

    但是谷高不识字啊!兵营中识字的小兵很稀有!于是,谷高费了好些功夫才请到人帮他念信。那人念完了信,有些羡慕地说:“你家兄长对你可真好啊!”他一抬头,就看向谷高蹲在一边抹眼泪。

    祁明诚在信里只说,叫谷高对他自己好点,银子留着傍身,也可以用来请战友喝酒,彼此之间的关系好了,日后在战场上才能互帮互助。他还叫他不用把饷银省下来,吃好穿好,才能有力气打仗。

    总之,祁明诚并没有说什么煽情的话,他只是希望谷高能够好好活下来。

    谷高小心翼翼地收了信,把信纸放进了自己的怀里,说:“这不是我哥。”

    “那是你弟弟?弟弟也不错啊!总之,要听你弟弟的,你弟弟说的话太对了,你在战场上既要努力杀敌,但更要好好保护自己。要活着,活着比什么都重要。”读信的人郑重地拍了拍谷高的肩膀。

    谷高并没有再解释什么。在他看来,祁明诚对他真的是太好太好了。他一家除他以外十五口,十五口人全部死在了异族的手里。他以前总觉得,只要他在战场上砍死十五个敌人,就算是给家人报仇了,然后再多砍死一个就是赚的。但他现在不这么想了,他一定要好好活着,然后砍死更多的异族!

    如果他有幸活了下来,他一定要报答祁明诚。

    所以他不能死。

    他死了,哪里还有什么报答祁明诚的机会呢?他不想把这份人情积到下辈子再还了。

    存着这些心思,谷高训练的时候格外刻苦,上战场的时候格外拼命,但与此同时他又尽可能地保护自己。很快,他就成为了伍长。虽说这是军营中最小的一个官职,但好歹证明了他不错,对不对?

    差不多半年后的某一日,谷高在军营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谷高眨了眨眼睛,又努力眨了眨眼睛。老天爷啊,他没有看错,那不是阿灯吗!

    他们可是在一起相依为命过的!

    所以,哪怕阿灯化作了灰,谷高也能认得出他来,更何况阿灯脸上那辨识度非常高的邋遢胡子还没有刮!阿灯不是带着他同伴的骨灰回家乡了吗?!他怎么会出现在军营里?!可自己不会认错啊!

    谷高忍不住追了上去。哪怕他口头上一直埋怨阿灯的不告而别,但其实他心里并没有一丝怨恨。他们都知道阿灯是要做大事的,独自离开说不定是不想拖累大家。那阿灯的大事就是在军营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