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当年的真相
当读到第一行时,顾瑾何就知道这是沈星辰自己写的日记,似乎是她从日记本上直接撕下来的,但是看得出来她很珍惜这些信纸,叠的很整齐还是按照日期先后顺序摆放的。 越往下看,顾瑾何越是心惊,那上面的内容一开始还是正常的。只是记录一下少女心事的喜怒哀乐,从字里行间能看得出来沈星辰是个有自己想法的女人,这几张信封纸相差的时间有几天,长则有几年。 从沈星辰的少女时代一直到她婚后的生活,似乎截止在她怀了黎慕辰之后。 等等...顾瑾何的瞳孔突然剧烈的收缩了一下,她拿信纸的手忍不住微微颤抖,像是看到了什么比较不可思议的内容。 顾瑾何看东西的速度一向很快,她一目十行的阅读完沈星辰前面几封看似毫无关联的日记,直到最后一篇写的是关于她结婚前的心理活动。 “我到底应不应该告诉他这件事,我有了爱情的结晶,可是连他可能都不知道那晚发生的事情吧,他...始终那么的退缩不敢上前,我一直在等,可是现在却不禁思考我的等待真的是值得的吗?” 顾瑾何看到这句话就完全愣住了,这么说的话,沈星辰在结婚前就已经有了孩子?!沈星辰只有一个孩子那就是黎慕辰,那么,黎慕辰难道真的不是黎国成的孩子? 在这个略微显得有些阴森的书房里,顾瑾何只觉得身上好像更冷了,她看完了沈星辰所有的书信后,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沈星辰爱着的男人真的不是黎国成,而是那个可怕的男人萧三! 那这么说的话,黎慕辰就是萧三和沈星辰的孩子,可是为什么沈星辰这样性格的女子还会在怀孕之后嫁给黎国成,除非发生了其他什么刺激她的事,可是发生什么事会变成这样呢? 顾瑾何想不通,为什么沈星辰爱着萧三,甚至还在婚前就发生了关系,那为什么还会转而嫁给黎国成? 顾瑾何感觉自己现在满脑子都是问号,不过她震惊过后,剩下的唯一念头就是,绝对不能让黎慕辰知道这件事,至少在他没准备好的时候她是不会告诉他的。 沉默了一会儿,顾瑾何手脚麻利的将那些信纸全都收了起来,放到自己的包里,那个小盒子顾瑾何想了想,还是拿了出来和信纸放到了一块,万一到时候有用呢。 照着上来的路,顾瑾何摸黑向二楼走去,这一路上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可是走到快外面的时候,却感到窗外有个人影闪过,顾瑾何警惕的一下子靠在客厅旁边的墙上,她不知道是谁还会来这个偏僻的地方,不是小偷就是其他的,总归不是什么好鸟。 顾瑾何摸向自己包包里的防身工具——一根电击棒,这还是黎慕辰之前听说傅念然做的事情后,给自己特意从国外买回来的稀罕货色,比较轻便,而且用电持久,随时带在身边也不嫌重。 当初黎慕辰就是看中它的特点,才不惜花高价钱从国外买回来送给顾瑾何,还让她随身带着不准离身。 刚开始顾瑾何还嫌黎慕辰大惊小怪,拿着这个东西像什么样子,可是黎慕辰却不管她说什么,反正就是带着才能出门。后来顾瑾何就习惯每天在包里带着这个东西了,一直到刚刚,顾瑾何才明白了黎慕辰的良苦用心。 她一个女孩子,即使再聪明再有魄力,遇到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也是无能为力的。 每次黎慕辰看到顾瑾何故意不带那个防身电击棒就会说上一句,然后强行让她带着,不带就不让她单独出门去,顾瑾何只能无可奈何的接受这一点。 不过她现在倒是很庆幸因为黎慕辰的坚持而保存的习惯,现在拿在手里,心里也踏实了很多。 她小心翼翼的掀开窗帘,往外面看去,可是刚刚那个人影也就晃了一下就不见了,害得顾瑾何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难道真是自己看错了?顾瑾何疑惑的眨了眨眼,在原地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任何声音和动静,这才稍微放了下心。 她看了眼装好的书信,拢了拢衣服就向外面走去。 现在重要的事情不是这个,而是赶紧回去研究下那些书信到底写了什么,顺便再套套老管家的话,这样才能把这些事情理清楚。 顾瑾何到外面之后先是给杜洛祁打了个电话,说是临时取消了聚会,改到明天再去,然后就急忙拦了辆车向家的方向赶去。 刚到家就看到张妈端着早饭向厨房走去,看到她之后温暖的笑了一下,“瑾何,跑步回来啦?快来吃早饭。”张妈热情地招呼她,但是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问道,“你不是和那个小杜约好了么,怎么回来了?” “哦,他临时有事改到明天去了,所以我跑完步就先回来了。”顾瑾何面不改色的说道,张妈点点头不再纠结什么,让她先洗手吃早饭,自己就去叫阿左阿右他们去了。 顾瑾何回房将包小心放好之后,就换了一身衣服向楼下走去,下楼的时候就刚好看到阿左和阿右睡眼惺忪的从房间里走出来,阿右还好一些,阿左简直眼睛都睁不开的样子,顾瑾何无语的想,他肯定是昨晚回到房里后又趁着顾瑾何不在,偷偷摸摸的玩了大半宿游戏机。 顾瑾何走在他的身后,突然出其不意的拍了下阿左的背,将他吓了一大跳,回过头来发现是顾瑾何的时候,嘟起嘴不满地说道,“小姐, 你怎么这么粗鲁啊?”说着还不停地抚摸着自己受伤的背。 “再偷偷玩就没收你的游戏机。”顾瑾何毫不客气地看了他一眼,威胁到,阿左一听她说的话立马就乖乖的不敢再多说什么不满的话了,“小姐,我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果然什么都瞒不过顾瑾何,唉,下次还是趁休息日的时候再玩吧,小姐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