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
“行,就今天下班之前,你要守在这里吗?” 叶阑墨要的就是这句话,微微一笑,“这种小事不需要我浪费太多时间,下午五点,我再来,告辞。” 他云淡风轻,极为从容的牵起安忆情的小手,“小五,我们走。” 两人往外走,领导看着他们俩的背影,神色有些复杂。 叶阑墨刚走出去,就迎面遇上一个熟悉的人,黄自明。 他就在这里上班,穿着笔挺的制服,比常服显得更严肃。 “阑墨,小五,你们怎么在这里?没出什么事吧?你可不要吓我,万一有什么事,我可不知道怎么跟你爸爸交待。” 两人交换了一个彼此都懂的眼色,叶阑墨淡淡笑道,“黄叔叔,一点小事而已,已经办妥一半,我带小五去买点书,暑假给她补补课。” 他这次带了不少书过来,但书哪里嫌多的。 黄自明呆了呆,他居然有这样的耐性?这么疼安忆情,真当成亲meimei了? “有你这个清华高材生帮她补课,向阳县的学生还能希望吗?” 他开了个玩笑,有些事情是羡慕不来的,比如孩子的智商,比如人和人之间的缘分。 安忆情笑眯眯的说道,“拿第一的希望是没有,不是有第二第三吗?” 黄自明特别喜欢聪明成绩好的孩子,这可能是大部分家长的通病。 “阑墨啊,叔叔能不能求你一件事啊,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赶,我家两孩子也给送过去吧,一起补课,他们要是不听话就揍。” 多好的机会啊。 叶阑墨没有一口拒绝,“可以,不过,他们要是跟不上,我也没办法。” 跟不上?黄自明有些犹豫了,自家的孩子不算笨,但成绩只是中等盘桓,考大学是不想了,考中专还是可以拼一拼。 安忆情心里一动,“叶哥哥,都是零,怎么会跟不上?让他们一起来吧,把我几个哥哥也叫上,上大课。” 叶阑墨嘴角勾了勾,“送来可以,但我事先说明一下,我教的是法语。” 黄自明傻眼了,自家的孩子英语都没学好呢。 “法语?为什么不是英语?” 叶阑墨看了安忆情一眼,安忆情摸摸自己的鼻子,咳咳,行吧,属于她装逼的时刻到了。 她将书包一扯,翻出那本《傲慢与偏见》英文书,翻到第一章 。 大家都很茫然的看着她,什么意思?要朗读课文? 安忆情将书往黄叔叔手里一塞,退后几步,嘴唇微启,流利的英文响起。 itisatruthuniversallyaowledd……[1] 一开口就流畅如行云流水,字正腔圆,跟外国人的口音没有什么区别。 她用平平的语气念着旁白,不对,是背着旁白,都不用看书,背的如母语般通顺。 这已经把众人震住了,但还不算。 她如戏精上身般,一人分饰两角,班纳特先生和他的太太。 班纳特太太略显神经质,又极度渴望的声音,“ydearrben,"saidhisdytohioneday,"haveyouheardthatherfieldparkisletatst"[1] “"iseenooasionforthat……”纳特先生愤世嫉俗,又幽默风趣的一面,还有一丝对妻子的愚蠢很不耐烦的样子,全被她用英文演绎的惟妙惟肖,活灵活现。 虽然有些人听不懂,但看着她各种变换表情和语气,声音自如的转化,都能猜到几分剧情。 跑出来围观的人无数,大家都被震住了,震惊,还是震惊。 这孩子吊炸天了。 安忆情的表演欲上来了,背完一页,她顺势秀了一首英文歌《雨中曲》:i'sggthera,jtsggthera,whatagloriofeelg,i'happyaga……[2] 她还拿了阳伞跳了一段,在医院时,她最大的乐趣就是模仿。 秀,太秀了。 可以说,经此一次,她在这个地方拥有了姓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叶阑墨第一次看到她这么活泼灵动的一面,忍不住看呆了。 平时都少年老成,没听过她开口唱歌,这会儿能唱能跳,太出乎他的意料。 不光是他看呆了,在场的人都看直了眼,室内只有安忆情清甜的歌声。 直到歌声停了,他们还意犹未尽,让安忆情再来一首。 安忆情只是一时来了兴致,这会儿差不多耗尽体力值,“叶哥哥,我饿了。” 果然,唱跳是最耗体能的。 “走吧,我带你去吃东西。” 黄自明这才反应过来,挥舞着手中的书,“哎哎,安忆情,你的书。” 其实他没学过英语,看不懂。 安忆情这才想起落下的英文书,收了回来,往包包里一扔,“谢谢黄叔叔。” 秀了这一手,谁还会把她当成普通的孩子? 这是一般人家能养出来的吗?英语之流畅,比学校的老师都说的好。 黄自明是知道她拿过英语比赛的大奖,但没想到这么能耐。 听说和亲眼所见,完全不是一回事。 “安忆情,安小五,你要不当叔叔家的儿媳吧,叔叔家的哥哥虽然没有你这么聪明,但……”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叶阑墨清咳一声,打断道,“黄叔叔,你觉得你家的孩子能跟上小五的进步吗?要是不行,会打击他们的热情,产生厌学情绪,所以……” 言下之意黄自明都懂,差生和优等生一起学习,压力相当的大。 “我考虑一下。” 安忆情高高兴兴的背着小书包,牵着叶哥哥的手,哒哒哒的跑了,留下无数个被炸翻的人。 所有人目送他们离开,都留下了深刻无比的印象。 黄自明要回自己的办公室,被领导一把拉住,“老黄,这两个孩子到底是哪家的?” 他们是平级,不用敬语。 黄自明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叶阑墨是京城叶家的长子,他爸是我的老领导,至于安忆情……对叶家有恩,两家走动的特别密切。” 领导越听越惊讶,忍不住打断他,揉了揉耳朵,“等一下,我是不是听错了?那小姑娘对叶家有恩?还是叶家对她有恩?” 那是个孩子,醒醒吧。 黄自明初次听到时,也觉得不可思议,但,这是铁般的事实。“是对叶家有大恩,叶家会保她一辈子平安。” 没有意外的话,两家的交情会延续几代。 街头人潮涌动,安忆情熟门熟路的将叶阑墨带到一家烧烤摊前。 奇香扑鼻,排队的人挺多。 安忆情咽了咽口水,“叶哥哥,我请你吃这个吧,她家的烤鱿鱼和烤土豆很好吃。” 住在县城就是方便,想吃什么都行,不用自己动手。 叶阑墨对吃什么都无所谓,“好啊,谢谢小五。” 在排队时,他看向四周,忍不住感慨,“上次来,没有这么热闹。” 到底是不一样了。 安忆情看到旁边有卖臭豆腐的,有点想吃,但又怕吃不掉。 “最近半年才热闹起来的,郭嘉允许摆摊了,刺激了大家的赚钱热情,好香啊。” 叶阑墨见状,轻弹她的脑袋,过去排队买了一份臭豆腐。 等安忆情这边买好烧烤,两人也不多转,拿回家吃。 家里很安静,皮猴子们都还没有回来。 安忆情跑到碗柜边,拿出两个大碗,冲了冲水。 从角落密封的木桶里倒出两份酸梅汤原浆,用温开水冲泡。 吃的喝的都有了,开动。 两人喝喝酸酸汤,吃吃烧烤,别提有多悠哉了。 叶阑墨看着封掉的一楼,忽然问道,“你家楼下想搞什么?” 观察入微,不愧是叶哥哥。 安忆情翻出一个小本本,上面有她随意写的东西,灵感来时,就写一笔。 字有些潦草,但点子不错。 “卖文具,我来管理,叶哥哥,你帮我出出主意啊。” 叶阑墨认真的翻看着小本子,“你还小,让你大哥管吧,我们上次提的开渔业公司时机已经成熟了,既可以远洋捕鱼,又是集加工,运输,销售于一体的公司。” 这是两年前的提议,拖了很久。 除了时机不对,他们年纪小,精力也不够。 “你找到合适的管理人员了?” 他们俩肯定不可能自己管的。 叶阑墨微微颌首,“嗯,我准备组建三人管理层,有一个是我爸的老部下,因伤退役,人品没话说,能力也很强,另两人都有特别之处,至于财务找专业人士。” 他信得过人家,安忆情是信得过他,“我不懂这些,只投资,拿分红,具体你来掌舵吧,不过,你有时间吗?” “寒暑假有空,平时只能遥控。”叶阑墨知道有点难,但他看到了千载难逢的商机,不想就这么错过。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管何时,经济都要牢牢的控制在自己手里。 而他,自有驾驭属下的办法。 他向来是个很有主见的人,想法成熟,安忆情不是很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