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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_分节阅读_14

    它现在是一只,只有森森白骨的骷髅猫,春耳,已经死了。

    万家灯火,一扇窗,窗内,一男一女依偎在沙发上呢喃低语,不曾发现,一道落寞的背影在夜色中慢慢走远。

    下一站,是让它死亡又重生的地方。

    楼很高,春耳像个大壁虎一样四爪攀登而上,在十四楼某个阳台停下,大摇大摆一爪子砸破玻璃,来时嘿嘿给出的主意,说伤其身之前先破其心,争取用它现在的白骨骷髅模样吓对方个屁滚尿流。

    然而,玻璃落地声没有引起屋内任何动静。

    阳台门虚掩着,一股散不去的血腥味从屋里向外泛,地面,墙角,斑斑血迹一直蔓延到——冰箱。

    那里面,足有十几只新鲜尸体,除了猫,还有狗和兔子。

    死亡前一幕似乎在重演,春耳四爪张开被固定在桌上,壁纸刀依次割掉了它的耳朵,鼻子,眼珠,等它没有力气挣扎惨叫,喉咙才被割开得以解脱。

    冰箱嗡嗡作响,春耳歪了歪头,卧室方向有呼噜声隐约传来,它走过去用爪子开始挠门,刺啦刺啦的声音像无数在这个房间死去的灵魂在哭泣一样,听的人头皮发炸。

    呼噜声噶然而至,门缝中灯光一亮,春耳听到那个像魔鬼般夺去它生命的眼镜男惊恐喊了声:“谁,谁在外面?”

    嘿嘿按照看的恐怖电影和鬼故事结合的台词是这样的,春耳此刻应该用娇滴滴的女声温柔回到:“宝贝心肝,是mama回来了,快开门啊。”

    然而却忘记了骷髅只能用意识交流。

    春耳歪头想了想,干脆一爪子把门挠出个大洞,把头钻进去,张开白森森的上下颚骨,对着眼镜男无声吹气。

    来之前白锦寅有过交待,可以严惩但不能杀人,主人的命令要无条件服从,至于怎么才能即严惩又不伤害性命,嘿嘿狞笑着给了两条终极方案。

    一,用爪子在他脸上刻幅对联,左畜右牲,脑门中批走国际范:碧池。

    二,用灯泡爆其菊花,再罐上两大瓶自杀式辣椒油。

    就在春耳考虑选择哪种时,眼睛男大概是叫累了,又或者觉得春耳虽模样恐怖但体型小巧,随手抓到什么就仍什么开始了防卫,一时间台灯,枕头,水杯乱飞。

    春耳动也不动,不死骷髅骨骼坚硬无比,木棍打上去都得折断,更何况只要灵魂之火不熄,即使它碎成渣子,白锦寅也能让它再度复活。

    挨了几下后,看着眼镜男魂不附体的丑陋模样,春耳忽然闪电般跳起,对着他裤裆下狠狠来了一爪。

    这样的人,让他就此断子绝孙吧。

    一夜过去,黎明又至,复仇回来的春耳坚守岗位,面前除了两排数量不等的蚊子和苍蝇,还额外多了只壁虎,而哨兵嘿嘿也有收获,一条断成两截的毛毛虫横尸窗台。

    春耳将昨晚经过通过意识讲了一遍,白锦寅未置可否,来到人间的这段日子,在熟悉了解这个世界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改变着亡灵界养成的心态,若是放在身为骷髅领主时,眼镜男碎的估计不是蛋蛋,而是脑袋。

    当然,若真是逼急了,他可不管什么秩序法律,分分钟跑到火葬场召唤出不死军团,来一个杀一个,来一群灭一群。

    吃过早饭,白锦寅没再出去找工作,抱着吉它练习《嘘嘘世界》,为接下来的复赛做准备。

    白汝莲则和往常一样,待在裁缝铺里缝缝补补。

    她看起来心情很不错,时不时黏起根针猛然弹出,几十年跟着偶像东方不败练就的飞针神技针针不落空,不一会,桌面墙壁数只苍蝇被钉在原地徒劳挣扎。

    白汝莲人生俩大骄傲,一是生出了个帅气的儿子,另个就是这手飞针刺苍蝇绝技了,在她看来,扮演东方不败的只有青霞算是尚可,只可惜自己没能生的如花似玉,不然直接可以本色出演。

    日上三竿时,门外来了名女子,身为资深裁缝,白汝莲看人和白锦寅看骨头有些相似,她余光一扫,虽然牌子不知道,但裁剪合理得体,面料细密飘逸,价格估计能顶的上她小半年收入。

    在白汝莲眼里,这样机器精密制造出的衣服再漂亮也不如手工缝制的有灵气,两者就好比充气娃娃和真人的区别,再好看,她能给你生娃?

    裁缝铺主要服务对象是中老年人,白汝莲目光疑看惑向女子,保养的很不错,脸蛋跟剥了皮的鸡蛋般白光水嫩,骨盆不大,一看就是没生养过的。

    若是关心娱乐圈的人在场,一眼就能看出此女子正是传奇歌王易晖的经济人,现星宇娱乐公司副总,掌握着无数艺人生死大权的王胜南。

    白汝莲在打量王胜南的同时,王胜南正好奇打量着裁缝店的牌子——北方不败裁缝店。

    胜南?北方不败?

    听起来后者霸气多了。

    第14章

    星宇娱乐自易晖离奇自杀后在业界影响力江河日下,就像老虎头上掉了个王字,空有其壳少其魂,然而即使这样,想签约一名只上过一次热门话题的小艺人,只需随便派个普通的经纪人便可,王胜南之所以亲自前来,自然是为了那两句歌词。

    在电话里对那般劝秦松,等她折腾完公司一众老小回到家中,王胜男几乎一夜未眠,夜色遮盖住城市的喧嚣,亦抚平心中烦躁,往日种种飘飘而至。。

    轮了解易晖,秦松还得排在她后面。

    她带着易晖从乐坛新人摸爬滚打,一步步成为天王巨星,在某个大雨滂沱的夜晚,结束完商演回来的路上,两人对着雨伞起誓拜了把子,从此成了干姐弟。

    易晖几乎所有的事她都了解,吃什么会打嗝,上厕所喜欢朗诵谁的诗歌,认识什么人,去过哪些地方,甚至祖坟上种的喇叭花开了几朵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和秦松一样,王胜南思来想去也想不起易晖的交际群中有白锦寅这么一个人,于是去公司处理完要务,索性赶了过来。

    王胜南眼神迅速在‘北方不败裁缝铺’扫了一遍,店面寒酸而狭小,不过收拾的很干净,再看眼前黑瘦妇人,正是陪着白锦寅一起参赛的那位。

    确定没有找错地方,王胜南简洁明了说明来意:“星宇娱乐,来找白锦寅。”

    白汝莲愣了下才反应过来,放下手中衣服,从墙角拿出个很接地气的马扎——她这里来来往往的都是老头老太太,加上面积小,自然也就没有沙发之类。

    然后她发现有些不妥,灿灿一笑:“一大早就听到喜鹊在外面渣渣叫的那个欢,原来是有贵客上门,那个,蓬荜生辉,这里又脏又乱的,锦寅在屋里练歌呢,我带您过去?”

    进了屋,喊出白锦寅,白汝莲热情沏茶倒水,寒暄几句后将空间交给二人。

    王胜南仔细打量白锦寅,从艺人条件看,他长相只能算是中等以上,然而眉宇之间有股冷冷的气质,当下娱乐圈,单靠脸吃饭已经不够,想长得好看,去趟韩国回来只能验DNA才能知道是谁。

    因此,气质这东西成了衡量艺人的标准之一。

    这点来看,白锦寅是个好苗子。

    王胜南此行目的不在此,她按住心中微微的急躁正想开口,就见坐的板板整整,面无表情的白锦寅一扯嘴角,家长里短唠嗑般问道:“路上挺堵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