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坏惹人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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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维夏怀疑,这人可能有双重人格,要不为啥望远镜里的他跟马拉松上的他判若两人。 他也推着车,一身黑,从容地站在厨具区选购厨具,摸着菜刀的手指宛若对待一件精致的艺术品般珍惜。 见对方没注意到她,沈维夏便打量起男人购物车里的东西,里面全是些需要烹煮的食材,找不到半点快餐,跟她天差地别,刚搬来添够点厨具是应该的,重点是购物车里竟有一把折叠式的大锯子。 就算要锯木头,也用不了那么大的锯子。他是要锯什么?似乎察觉有人盯着自己,男人回头,慢了半怕的沈维夏来不及闪躲,就这么与他四目相对。 她尴尬得很想找个地方钻进去,无奈脚底像生了根,只能一脸蒙逼的站在这。好在,男人邪气的眸子仅仅瞥了她几眼,朝她一笑后就继续挑选厨具。 等他转回身先,沈维夏松了一口气,心脏怦怦跳个不停,怎么每次遇上这个男人都是这情况? “怎么啦?”陶乐乐抱着三瓶红酒放入推车里,顺着好友的目光望去,“是那个新邻居!正巧,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 “不去。”她都快吓死了。刚刚那个画面,说有多恐怖就有多恐怖,男人阴深深地站在那里瞪着自己,一手还拿着一把锋利无比的菜刀……我真是有惊无险啊! “你干嘛这样一副表情?近看他身材就更好了,媲美职业模特,以后我要常常来这里走动。”陶乐乐带着审视的眼光欣赏男人的身材,越看越喜欢。 “陶陶,你说他买这么大的锯子做什么?”沈维夏关注这个点。陶乐乐没好气的瞥了眼,心想着难怪老找不到男朋友,“你应该问这里干嘛卖这么大的锯子?有卖的就有买的。” “那你会买用不着的东西吗?”她接着问。就觉得这男人买那么大的锯子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 “衣服我就永远不嫌多呀,就算买了不穿呗,真赏心悦目。” “但那是电锯,不会有人没事儿买那么大的电锯吧?” 陶乐乐认为沈维夏纯粹是胡思乱想,“说不定他是个园艺家,才会需要锯子,再说那把锯子哪里大了?既然超市敢卖就代表合法,你太大惊小怪了吧。好了,别在这疑神疑鬼,快点回去做饭,别想太多,吃饭,睡一觉就没事儿了。”说完拖着猜疑心泛滥的沈维夏离开。 就在两人离开后,站在厨具区的男人缓缓回过头,俊雅的脸庞添上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就像是找到什么有趣的猎物般,眸光紧锁着沈维夏的背影。 她真的觉得那个男人很怪,说不出是哪里怪,就是觉得不大对劲儿! 陶乐乐骂她看悬疑片儿看多了才会胡思乱想,该出去接触接触社会真善美了,免得得了妄想症。 自那天开始,她的望远镜就一直对准对面701的窗户,连星星都吸引不了她的注意了。 对方白天拉上窗帘,只有深夜才打开,她也不是真的爱偷窥,当然不会主动去看。 望远镜始终固定同一个方向,是因为在陶乐乐离开后,她就再也没有动过,也不是她存心想偷看什么。 只是心头的疑问没有解开,也没有兴趣看电视了,干脆拿条抹布擦起落地窗玻璃,边擦边往对面望过去,希望能“正大光明”探查到什么蛛丝马迹。 擦了20几分钟,窗帘后始终没有半点儿动静。 跑到阳台上擦栏杆了,来来回回几趟,栏杆都要被她磨成绣花针了,依旧一无所获。就在她要放弃之时,没想到手一滑,抹布飞出去了。 “糟了!”她快步冲出家门,?虽然不会砸死人,不过,小区里常有一些晚上出来遛弯儿的大爷大妈万一碰巧砸人家也不好。 沈维夏冲到楼下,还没来得及找抹布,就先被那个坐在小区花园里的新邻居给吓了一跳,万花丛中一点黑,格外醒目,让人不想注意,也不成。 下意识的,她的心脏又开始扑通扑通跳了起来,有点儿紧张,有点儿害怕。视线略过男人清俊的脸庞,开始找寻找抹布的下落。 “这个是你的吗?”陈西炜晃了晃手上的抹布。 “是……是的,谢谢啊!”的确,眼前的男人长的还不错。 亦正亦邪的气质正是最讨女人喜欢的类型。 拿回抹布,沈维夏本想转身就走,陈西炜似乎不想让她这么早就离开,开口喊住她,“原来我们是邻居啊!” “你是……”她想假装不认识他。 “马拉松比赛我们见过,今天在超市你一直盯着我看,不是吗?”他故意提起这点帮她恢复记忆。 她愣了愣,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哦,我想起来了,原来是你啊。那天真是谢谢你的水,还有,我早上没有盯着你看,我是看菜刀。” “奥。”肯定的字句不肯定的口吻。 “你好,我叫陈西炜。”他站了起来,身形更为高大。 沈维夏目测大约一米八三以上,比自己的一米六,超过好多,“你好。”她下意识的脚步略微往后移,一点都不想,自报家门。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躲不过去了,“沈维夏。” “没想到我们住的这么近,看来我们注定会成为朋友的。”闲话家常是的,陈西炜跟她聊起天来,眼眸的笑意因为沈维夏紧张的神态儿更加明显。 “是啊,好巧啊,对了,今天我看见你买了把很大的电锯是用来做什么的呀,你是园艺家?”让疑问一直埋在心里不是她的个性,有机会就要问清楚。 不记得人却那么清楚的记得电锯?没发觉自己又露馅儿的沈维夏等着他的答案。 “你觉得呢?”陈西炜反问。 “我怎么会知道。”又不是她要用的。 “我本来想去采购食材,看见有卖电锯,刚好我想买一把比较大的电锯就买了。”在沈维夏眼中应该是复杂的事情,当事人解释起来再简单不过。 沈维夏初听觉得没什么特别的,细想之后又找到了怪异的地方。他还是没有解释为什么要买电锯。 “那么大那么锋利的电锯应该连树干都能锯得断吧?”她试探性的问。 “除非是自己种的树。小区里的树木都属于公共资源,要罚款的,应该不会有人拿电锯来砍树,不过要砍人倒是个不错的选择。”陈西炜的嘴角带着nongnong的笑意。 霎时,后背升起一阵寒意,沈维夏吞了吞口水,身子再稍稍往后挪。不管陈西炜笑的多好,多温柔,她仍觉得很可怕。 陈西炜自然也察觉这点,微笑轻问:“沈小姐,你好像很怕我是吗?”腰杆一挺,沈维夏抬起下巴不认。“我们是第二次见面,你又没对我做什么事情,我有什么好怕你的。” “这样就太好了,我们一定能成为好朋友的。” 不讨厌他就能变成好朋友是哪里的逻辑。 “坦白说,第一次见到你,我还挺喜欢你的,你的表情特别有趣,就好像看见大灰狼的小红帽。有趣!”他眼眸微眯,目光放肆的在她脸上流连,舍不得移开。 怎么听他的语气好像很喜欢她怕他的感觉? 沈维夏越想越心惊只想快快逃离他的面前。“那个,那个,陈先生,不好意思,我还在烧开水,下次再聊了。”话一说完,不等他有反应,她按下大门的密码很快关上门。 转身的那一刹那好像看见他眼底的趣味,总觉得陈西炜的眼神怪怪的。 电锯的疑问告一段落。 为了生活,沈维夏每天赶稿熬到半夜,勤勤恳恳,终于盼来了出版商寄来的空白扉页。 她事先通知了门卫处的李大爷,若有她的快递就立刻给她打电话,即刻来取。 李大爷指了指放在警卫室里的一大捆纸,沈维夏弯身一抱,发现抱不动,她太小看这一捆纸的重量了。 忽地,她眼尖地发现旁边还有一个更大的箱子,收件人写的是陈西炜,上头还标示“危险物品”四个红色大字,让人不禁想看看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 “小沈啊!你认识小陈啊?”李大爷,看她对另一只箱子有兴趣,随口问了句。 “见过两次。” “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子。”托张大妈的嘴,连警卫李大爷都知道沈维夏单身,语带鼓励,“我听说有几家太太也相中了他,你要是有心就抓紧点。” 沈维夏无奈只能笑笑,“大爷,你怎么知道他是个好人又是听谁说的呀?” 李大爷摆摆手,笑呵呵的说:“我才不是张大妈,不用‘听说’,是我自己体会到的。前天下午我值班,胃疼的厉害,刚好小陈下来买东西,知道我不舒服就帮我买了胃药回来。” “就这样?”还以为是什么丰功伟绩,不过小事一桩,换做是她也会买回来的,又没什么大不了。 “我们又不熟,其实他大可冷漠走过去,就算不问我也不会怎么样,他却停下来问我,这年头还有这样热心勇敢的年轻人,很难得了。”李大爷摇摇头,颇感慨的样子。 沈维夏听他如此夸陈西炜,对他的印象多少有点改变,李大爷的话比张大妈“听说”的可信度高出许多。 像是怕沈维夏还不清楚陈西炜的好,李大爷又补充道:“昨天他还叮嘱我去医院检查呢。小沈,以我阅人无数的经验,小陈真是不错的人,值得好好把握!”小沈是个好姑娘,礼貌热心,还经常给他孙子辅导功课,见小陈不错才多说了几句。 ※※※※※※※※※※※※※※※※※※※※ 本文是甜文 我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