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说我遇到了鬼_分节阅读_62
段友莲无力地坐在桌子上,我将试卷放在她桌子上,同时递给她一支笔,是刘老师送的。 一路上发卷,发出21张,还剩下九张,我顺手塞给小宁和刘老师一人一份,让他们也看看考题。 监考是件疲劳又无聊的事情,既不能出声打扰学生,又要监视他们是否作弊,还不可以玩手机,很辛苦的。 尤其是半夜,我若是坐在座位上肯定会睡着,只能站起来在教室里走来走去,防止学生作弊的同时,还能大致看一眼学生们的答题情况。 不看不知道,一看差点气死我。 比如这道题—— 单选题下列主体中,依照我国选举法不列入选民名单的是 A、精神病患者某甲B、吸毒者某乙C、老年人某丙D、被刑事拘留的某丁 大家的答案非常统一,仿佛商量好一般将选项全部涂掉,在括号中写下“我”。 再例如一道简答题:甲乙二人出现口角,争执间甲拿起砖头将乙打死后逃逸,假如你是受害者乙的家人,应该如何通过法律来为乙讨回一个公道? 大家的答案依旧非常统一——弄死甲! 不过每个人的弄死方式不同,比如段友莲就是淹死他,这位打扮成木乃伊的同学就写勒死他,还有什么推他下楼、电死、毒死、吓死、窒息而死,总之没有一个写报警。 最可气的是刘老师,他也在答题,还是用毛笔,这道题他回答得非常细致,在空白处写了好多字:应找到甲后将其用热水洗刷干净,蒸浴三日,好生喂食营养,待皮肤变得水嫩富有弹性后,便从后背切一个口子,用力扒,便可得到新鲜的人皮。此等败类,当处以最惨烈酷刑,扒皮很痛的,我有经验。 我站在讲台上,用手狠狠一拍讲台,大声道:“够了!不用答了!大家的常识水平,我已经很清楚了!” 作者有话要说:刘老师:啥也不说了,从此我就是沈吹了! 学生们(瞪着血红的双眼):叛徒! 司机大哥:送你一句话,舔狗终将一无所有! 司机见我与刘老师勾肩搭背上车,露出仿佛见了鬼一般的表情 刘老师:没错啊,我是鬼,就是见鬼了。 沈老师:以后学生不能像穆怀彤这样随随便便就毕业了,要过毕业考试才行! 学生们:我TM连自我超度投胎的权利都没有了? 第30章考试(二) 听我说不用答了,段友莲直接将笔摔在地上,并把试卷撕碎扔在天上。 其他同学有样学样,扔笔的扔笔,撕试卷的撕试卷。 刘老师则是用试卷擦了擦毛笔上的墨水,珍惜地将毛笔揣回怀中,末了整理了一番中山装,斯文有礼,仿佛刚才洗澡喂饭扒皮的人不是他一般。 我心中沉重地说道:“是老师错了,老师不该一上来就考试的。” 段友莲虽然是后来回到学校的,但她在班级中似乎有着领导地位。上节课与穆怀彤争执,那时穆怀彤仿佛是班长,现在她出国了,段友莲便成为班长。 我话音刚落,段友莲就带头鼓起掌来,“呱唧呱唧”的掌声在班级内回荡着。 在他们的掌声中,我继续道:“老师应该先让你们被法律常识再考试的,我真没想到大家的常识这么弱。” 掌声戛然而止,段友莲木呆呆地问:“还要背?” “也不一定要背诵,最起码听过、了解就好。其实我并不是想让大家成为律师,而是一些最基本常识一定要了解,法律并不是限制大家的条例,而是保护自己的手段。”我痛心疾首地说,“老师今天就为同学们讲第三课,如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的第二点——法律是最后底线。” 我喘口气又道:“当然,并不是说法律不惩罚的事情我们就可以做,这只是道德底线,而非道德标准。生而为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第一点重要的是知识经验,其次就是法律道德,这样才能建立一个较为全面的世界观体系。” 好在我事先有准备,在打印卷子的时候就整理了一些法律常识打印三十份,授课结束后,我将这些常识发给大家,告诉他们这是课后作业,下节课要考。 并不是让他们完全背下来或者抄写多少遍,而是阅读并了解,在相同情况知道该怎么做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