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页
李某说:“关我什么事儿啊!不过你是该计划一下以后。” 我说:“春宵一度值千金,多打一炮是一炮。你将生活计划到六十岁,可不到三十岁就挂了,呕心沥血有何用?” “你这人生观有点儿低迷啊!” “你懂个屁,这叫现实!和你这种靠精神救济活着的人讲不通。” 不想李某一声冷笑:“闹得差不多就够了,该回去还得回去的。” 我说:“我提的分手,现在又往人家身上贴,多没尊严啊!” “傍大款是不需要尊严的!” “可是爱情需要啊!” 李某一惊:“你爱上他了?” 我没吭声,眼泪掉了几颗。 “那更应该回去了,讲清楚才是万全之策。” “回什么啊!在他眼里,我就是一品相一般的爱情陪跑员,现在主力选手回归了,我只能被迫退赛。”这其中发生的一切,统统令我始料未及。王二送了我一根软肋,却吝啬于赠我一副盔甲。 那段时间,王二打了很多通电话,可我从来不接。其实是害怕,我怕他说出那句实至名归的“分手”,我怕自己一时冲动找根白绫吊死,我知道自己根本无法理性面对。 李某调侃我:“呦,你不说自己是马么?怎么又变成鸵鸟了?” 李某在公司给我找了份做校对的兼职,我白天工作,闲来搞搞创作。大半夜坐在楼下酒吧和他聊梦想,聊人生,看他泡尽各色小妞。 有那么几个瞬间,我觉得李某似乎没那么恶毒,与这座城市所有的红男绿女一样,那绘尽声色犬马的面具之下,刻着活生生的孤独。 就这样走走游游,好不容易挨到了情人节。狐朋二号叫我去唱K。我一口拒绝,说自己见不得人秀恩爱,以后都只过清明和光棍节。可话没出口,便被B先生夫妻俩从对街酒吧硬生生拽了出来。 等被拖进了包厢,我环视三圈才发现王二也在场。眩晕之余,尴尬深不可测。常唱的那几首歌B先生已经帮我点好了。我拿起话筒,吼得撕心裂肺口水狂飙,而王二似刀裁的轮廓在黑暗中闪烁。我回头看了一眼,眼泪差点儿跟着飙出来。 等到我们差不多都尽兴了,大家起哄让坐在角落里的王二唱首《死了都要爱》或者《广岛之恋》。王二沉默了一下,长舒一口气,干脆将二郎腿放下,移驾电唱机旁边。 没一会儿,他走过来,拿起话筒,又很是不耐烦地将另一只递给我。紧跟着,前奏响起来—《最炫民族风》。 我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与此同时竟然有热泪的冲动! 王二将话筒举至唇边,就着音乐凝视我的眼睛:“我跟你说过吧,只有我爱的女人才配和我唱这首歌。” “那……那个短发姑娘呢?” “哪个短发姑娘?” 看他摆出一副虚与委蛇、拒事实于千里之外的阵仗,我立马气血上涌,抓起手包要走,却被凌空抱住。王二钳住我的肩,使出一个“我吃定你了”的眼色,说:“错过的风景会过期,路过的站台回不去。你懂不懂?嗯?” 我冷静下来,决定听他把话说完。 “我觉得,有时候和你在一起会变得很蠢,可那又能怎么样呢?那也掩盖不了我喜欢和你在一起的事实啊!我愿意和你这么怡然自得地蠢下去,蠢到死也无妨!” 原来,真正完美的爱情是不需要人教的。自己经历过,才知道它是什么样子;经过不同的人,才能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 唯有岁月不可留,好在它也不会轻易将你辜负。 最终,我和王二达成协议,做彼此最后的爱情陪跑员。陪多久呢?就以此生为限好了。 爱你的样子很倾城 这世界颠沛叵测,生命的脉络起承转合。 等到一切繁华褪去,生活的真相如同海潮退去裸露于海滩的岩石, 锋利、腥咸,潮湿,左右逢源…… 多年以后,他藏在时光的隧道里,窥探着光阴,贩卖着曾经。午夜钟声敲响的一瞬,我站在命运的齿轮上,手持风尘,以此铭记那段被前尘放逐的时光。 我第一次见到安河,是在Allen的卧室门口。彼时,他仍是Allen的对号先生。 那是我与Allen合租的第一年,我们都还在哲学院读书。可Allen与我不同,她习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生来就是一位金光闪闪的小公主。 而当我询问她为什么家境优渥却偏偏搬来普通公寓与人合租的时候,她满脸坦诚地回答说,自己初来布拉格,需要一棵像我这样的大树。 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正坐在客厅修理一只坏了的吐司机,Allen突然打道回府。她推开门,二话不说冲上来抱住我的肩:“我回来了!” 我周身一怔,小锤子差点儿砸到手。 “这么早!怎么……” 话音没落,一具西装革履的雄性身影出现在了大门外。 Allen小跑到男人身边,邀他进来,然后郑重介绍:“这位是安河。”说着又转身眨了眼睛,“我室友。” 男人冲我微笑,露出浅而性感的鱼尾纹。他笑起来祥和而光芒万丈,令人很容易便联想到了阿波罗。 我邀他在沙发上坐下,问他要不要喝点儿什么。他摇摇头,说自己还有事儿,拿了东西马上就走。 就在这时候,Allen从卧室走出来,怀里抱着一盆仙人掌。我朝花盆看过去,只见那仙人掌周身被一团花呼呼的毛线包裹,最上端还挂着顶巴拿马式小草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