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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之我娶了个丑哥儿_第95章

    王敏答应了下来,沈晴并没有回房,而是跟着王敏一起到了后厨,帮起了忙,这让王敏对她的印象很好,两人很快就熟了起来

    等他们做完了饭,沈晴也基本把沈家的情况了解了,她心里安心了不少,若真如王敏所说的那样,那么他们可都是有大福报的人。

    新来的下人,吃过饭,也并没有马上休息,而且来到了沈东的屋子。

    沈晴把刚才了解到的情况跟众人说了,众人都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难道他们来到了福窝不成。

    “嫂子,这是真的吗?只要好好干活,就有好吃的好喝的,还有工钱?”

    “嗯,王敏是这么说的。”沈晴道,她们以前在杜家,由于是死契,所以只有赏钱,没有工钱。

    赏钱都是主子高兴了才给打赏,过年的时候也会给些,可是主子身边伺候的那都是得脸的,怎么会轮到他们,再说就算过年有些赏钱,一层一层盘剥,到了他们手里的银钱也所剩无几,所以他们一听到有工钱,才一脸不可置信。

    几人在一起叽叽喳喳谈论了许久,最后都各自揣着一肚子的疑问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新买的人既然已经到了,那么沈家人就可以撤出来了,留下沈东一家三口和新来的小哥儿沈巧,其他人都安排去了店里,由沈忠和王磊安排他们的活计。

    沈长君想要买个绣娘,是因为他想到了另外一个赚钱的法子,那就是做手包。

    吴凡跟阿木郎每天宰杀的羊绒和羊皮,都是很好的制作原料。

    于是第二天一早,沈长君来到了吴凡的小吃店。

    说起吴凡的小吃店,离着独家食肆的麻辣烫店并不远。

    小吃店的名字是沈长君给起的,叫作“羊倌馆”,里面都是羊身上的东西做成的吃食,生意非常的好,从早到晚,客人络绎不绝。

    吴凡每天都是笑眯眯的,笑的见牙不见眼,高兴劲儿就别提了。

    沈长君早早的就来了,这个时间是羊倌馆的早餐时间,卖的羊rou火勺,羊杂面,羊汤等,来吃饭的客人也很多,但是相比较其它时间段来说,算是少的了,所以沈长君选了这个时间来谈购买羊绒和羊皮的事情最是恰当。

    他刚一走进来,吴凡就看见了他。

    这家店里现在只有吴凡跟阿木郎两个人忙活,阿木郎负责在后厨,吴凡负责招呼客人。

    “沈大哥,你怎么来了,早上没吃饭呢吧,我让郎哥给你煮碗羊杂面吃。“吴凡见到沈长君很开心,他们现在赚的钱都是托了对方的福。

    “不用麻烦,我找你们是有事情说,说完我就走了,不耽误你们做生意。”沈长君赶紧将他拦下,说道。“什么事情啊,郎哥在后面呢,不如我们到后面说。”吴凡对生意上的事不懂,都是阿木郎做主,他只管干活。

    “嗯,好,我们去后面谈。”

    来到后厨,阿木郎正在为外面的客人煮面,“郎哥,沈大哥来了。”

    阿木郎听到声音回过头来,看到是沈长君也面露惊讶了一下,随后朝着对方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沈长君笑着走了过去,看他像模像样的做着面条,觉得真不错,他并没有马上说他此行的目的,而是等阿木郎做好了面条之后,才开口。

    吴凡将面条端了出去。

    “是这样的,我需要羊绒和羊皮,这些你们每次都是扔掉的,实在可惜,现在我正好用的上,一张羊皮10两银钱,羊绒的话一斤2两银钱,如何?”沈长君并没有绕弯子,直截了当的说道。

    阿木郎并没有想很久,几乎是对方说完后,他就答应了,不说别的,就说现在的生意和他们家的羊,都是沈长君给出的主意,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于是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阿木郎,你们是不是该雇两个人了,现在生意这么火爆,两个人可是忙不过来了,何不让自己省些力气?”

    阿木郎听后也觉得是该雇人了,他们已经过了最开始的兴奋劲,现在的确是有些筋疲力尽,每天都做到很晚,第二天又早早的起来杀羊,实在是吃不消,于是对着沈长君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也算是赞同对方的观点。

    沈长君看对方想明白了,事情也谈完了,就告辞了。

    吴凡跟阿木郎家几乎每天都杀羊,所以很快的,沈长君就收到了第一批羊绒跟羊皮。

    吴凡家的羔羊因为是小羊羔,所以产出的羊绒并不多,一只小羊身上的羊绒满打满算也不到一斤,羊皮也不大,一张羊皮能做二到三个手包。

    鞣制羊皮,这事儿就交给了沈东。

    沈长君手绘了几张手包的图样,基本上都是一包一款,所谓的手包就是手提钱包,拿着好看,里面装不了银锭子,只能装银票,适用于大户的千金小姐,贵妇。

    这部分人群,岀门都会跟着丫鬟小厮装散银,自己只揣银票就够了,或者不只揣银票,现在他们家不是要开化妆品店了吗,以后就可以在手包里装些小巧的化妆品了。

    却说这一日,沈家的第一个刺绣手包完成了,不得不说,这多亏了沈未,他的绣工无可挑剔,针脚细密整齐,就跟用机器压出来的一样,但又不会给人一种死气。

    沈未绣在手包上的图案,是两只蝴蝶,色彩斑斓,翩翩起舞。

    沈长君打算在两只蝴蝶的触角和羽翼处,粘上两串大小不一的琉璃珠,这些琉璃珠还是上次从老汉的手里购买回来的,虽然内有杂质,但是因为小,所以也不甚要紧,再加上颜色不同,搭配起来也别有一番美感。

    他将小琉璃珠切成两半,先从蝴蝶旳触角粘起,一颗一颗的将两只触角粘满,最上面的颗比下面的稍大些,然后是蝴蝶的羽翼,上面也是按照不同的颜色粘了上去,离远处看,一闪一闪的,特别漂亮。

    古代的胶有鱼鳔胶和骨胶还有动物皮胶,鱼鳔胶在大晋朝比较名贵,而且很少,所以百姓多用骨胶和动物皮胶来粘合东西。

    沈长君研究的这款手包,不但小巧,而且精美,是专门给小姐,夫人们准备的。

    所以自然是选择最好的。

    沈长君对制作完成的这款手包非常的满意,对沈未就更不用说了,他笑着对沈未说道:“你做的不错,有赏。”

    说着从兜里掏出1两银子,放到了沈未的面前。

    沈未哪里见到过这许多银钱,他忙看向了自己的母亲。

    沈晴道:“少爷,使不得,这真的使不得,我们做下人的,为主子分忧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您不用如此。”

    “诶,在沈家可是赏罚分明的,做的好的就应该赏,沈未是第一个做岀手包的人,怎么能不赏,收下吧,这是你该得的,以后继续好好的绣活,赏赐自是少不了你的。”沈长君道。

    “那,那就谢谢少爷了,我们一定会好好干的。”沈晴道。

    谢谢少爷”沈未也忙小声的道了谢。

    何氏跟几个嫂子们都轮换着拿起那新制作出来的手包端看,可真漂亮啊,她们从来不知道这个世上原来能有这么漂亮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