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我在英超当CEO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_1
帕特里奇对此早有准备,不慌不忙的利用自己的小技术躲过对方一次又一次的防守,在他们进行犯规前及时将球传出,冷静判断着场上的形势,以此来进行跑位,和身边的队友不断交叉补位,在成功出球,投入进攻的同时,又能加强控制与防守。 再一次干净利落的在对方铲球前,将皮球送出,交到德耶夫的脚下,帕特里奇甚至没给身边那个滑铲的对手一个眼神,就利落的转身跑到其他接应球的位置去了。 此刻场上不只是帕特里奇,每一位qpr的球员都保持着这样的冷静与耐心,他们不急不徐的根据场上形势调整着自己的进攻方向,不再像上半场那样冲刺提速,取得了领先优势的他们,现在大局在我,只要寻找到机会狠狠的向狼队揍上一拳就好,完全不用急躁。 但有时候运气这件事情真的很玄妙。一支球队可能在比赛中狂轰乱炸二三十脚都无法攻破球门,而另一只球队也许只是抱着尝试的心情起上一脚,就能进一粒神仙球。 狼队扳平比分的那次射门是所有人都没预料到的。 “加里,看到了吗?这粒进球,让我想起了大卫,老天这场比赛会因为这粒进球显得伟大。”亨利连连感叹。 他此刻的好心情不仅来源于阿森纳获得联赛第四的机会再次大增,更来源于这粒进球本身。 狼队的球员在中场线上,一脚高高的吊射,在所有人都以为这脚踢兹了的传球将会直接飞出底线的时候,它却突然下坠,擦着横梁进入球门的右上角,理论上门将根本无法扑救的位置。 纽特即便奋勇跳跃起来向右扑去,皮球依然擦过他的指尖进入网窝。 狼队的球员们疯狂跑动、拥抱、欢呼庆祝着。 纽特在重重摔落在草皮上后,跪在门前,懊恼的久久不愿起身。 埃文斯过来将他扶起:“没事,我们会继续进球的。” 纽特自责的低下头,如果他能跳的再高点就好了,不需要多,就一公分,就能用双掌将皮球封堵出去。 qpr球员们茫然失措的表情之外,是所有看到这场比赛的人们激烈的讨论。 这粒球与大卫·贝克汉姆,曾经风靡全球的足球巨星,他的成名球何其相似。 当年他就是凭借中场的一记超远距离吊射,让整个英超联赛的球迷们记住了那个有着一头灿烂金发的帅小伙,自此开启他传奇的职业生涯。 内维尔无不怀念的说道:“这让我想起了很多往事,蒂埃里,一晃三十年了,足坛早已是这些年轻人的天下,我们都老了。” 感叹岁月易逝,光阴无情的可不止是他们,还有看台上许多已经年迈的老球迷们。 即便可能因为这一脚将他们的球队送别欧冠,但qpr的主场球迷们仍然没有吝啬的送上了自己的掌声。只是随后他们就用更加响亮的加油声与队歌来高声鼓励着场上的自家球员们。 比赛还有三十分钟,他们没有放弃,场上的球员们也不应该放弃! 埃文斯作为场上的队长,在狼队球员们兴奋至极的庆祝进球时,自己则担负起责任,高声向场上茫然的球员们鼓劲,不断地鼓舞着大家的士气,同时他朝看台上的球迷们不断的上抬手掌,示意他们来为球队更大声的加油。 看到他的动作,看台上立即爆发出更大的鼓励声,全场球迷一起沙哑着嗓子,嘶吼着唱出他们为球队写的加油歌。 在这样的氛围中,球员们自然再心中重新燃起热情。大屏幕上显示比赛还有三十分钟才结束,他们怎么能放弃呢? 埃文斯不断朝大家鼓掌鼓劲儿:“打起精神来小伙子们,我们还得进一球呢。” 再次开球,qpr的球员们有些焦急,希望能尽快的取得进球再次领先。 有时候打逆风球就是这么矛盾,越想要进球,就越容易毛躁,从而露出破绽让对方抓住。 此后的十分钟,比起闷头朝对方禁区里攻的qpr球员,狼队的球员踢得反而更加冷静,他们在这粒进球后终于进入了自己熟悉的节奏,密集防守加防守反击,一打一个准。 qpr的球门前在这十分钟内已经出现了三次险情,是一心想要“将功补过”的纽特一次次神奇的扑救,才让门前屡次化险为夷。 埃文斯能明显感觉到大家此刻的急躁,但作为队长即便能理解他们,也无法继续容忍下去。 再次将因为队友失误而被狼队截断的皮球用一次干净利落的滑铲化解之后,埃文斯扭头怒吼着丢球德耶夫。 “你连接球都接不了了吗?只是丢了一球而已,这种状态继续下去,你是想丢更多的球吗?” 不只是德耶夫,埃文斯一连冲好几位队友大吼出声。 有时候球队就是需要有这种强势的球员站出来,在大家头脑发昏的时候,用这种方式让他们清醒清醒。 被埃文斯教训的几名球员这时从刚刚急上头的状态中恢复过来,也发现自己陷入了最糟糕的境地,竟然被对手带着进入了他们的节奏,完全将己方所有的布置忘在脑后。 他们都有些不敢相信做出之前那种表现的是自己,真是昏了头。 好在现在已经清醒的意识到了这个问题,qpr的球员们开始缓了下来,不再不管不顾的闷头往对方半场里无用的来来去去,而是冷静的分析着场上的站位,开始用大脑踢球。 埃文斯看到节奏慢慢的被控了下来,放心不少。还好没有踢红眼,完全丧失理智。 “我们可以看到,两方的节奏再次变换,qpr的进攻开始更加有组织起来,不再像之前的单兵作战,每个人根本不看队友,就顾着自己闷头朝里带球射门,我们熟悉的小配合再次多了起来。这才是克罗斯变换阵型,加强中场控制后应该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