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柳清颜则干笑两声:“我也不知道,吃饭吧,食不言!”末了抬脚偷偷踢了司炀一脚,以示警告,不就是块甜糕吗?丢不丢人啊? 青年暗暗痛呼,却也挡不住满腔愉悦,只要她肯理他,踢死都乐意,邪笑着帮柳清颜夹了块最大的香菇,若是口味依旧的话,那她应该会喜欢,当年学姐最钟爱菌类食材,什么金针菇香菇平菇,但凡是蘑菇,准没错。 “……” 柳清颜呼吸一滞,倒不是因为司炀还记得她的口味,而是……迥异抬眸,果然,对面俩姐妹都一副活见鬼的看着他俩,心想早上不该和他说话的,这小子就爱顺杆爬,给点颜色开染坊,不知道还以为他俩多恩爱呢。 “吃饭吃饭!”乐舒干咳一声,无表情催促大伙。 夏文娟撇嘴,心中哀嚎,清颜这是真的原谅司炀了,算求,她觉得幸福就好,若哪天掰了,大不了权当如今是找了个牛郎,就司炀这张脸,清颜不吃亏,且还是免费的! 要不怎么说人比人气死人呢?要柳清颜有她这种觉悟,至于痛苦这么些年么? “哇塞!乐舒,你穿这身警服简直帅呆了。”夏文娟站卧室门口用手机疯狂抓拍。 乐舒没好气的翻翻白眼,却也没阻止,毕竟谁不喜欢被赞美?仰头将纽扣全数扣好,衣摆塞进裤腰,拍拍简章和臂膀上的‘警察’标志,戴上警帽,取过背包往肩上一挎,端的是英姿飒爽,正气凌然,扬眉:“走吧!” “其实夹个公文包更符合你的气质,背包显得……!”有点土,三个字没好意思吐露,不是一般的土,款式太影响形象了。 某女无所谓地偏偏脑袋,恰好撞到夏文娟侧脑上,很是自豪:“我这包千金不换,意义非凡!”去年过生日时,唐宝跟小月儿共同集资给她买的,听说花光了他们两年存下的零花钱,哪舍得埋没是吧? “这就叫千金难买心头好!” “与君共勉!” “……” 毋庸置疑,今天不光司炀心情澎湃,乐舒也春风和煦,因为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她要领取结婚证了,心里再无惆怅,想那么多干嘛?优柔寡断不是她的性格。 三个女人再次一同出门,夏文娟有自己个车,乐舒负责捎带柳清颜,倒是和乐融融的画面,司炀也没闲着,神神秘秘交代完几个好兄弟晚上在清吧相聚,又自行李箱取出电脑观察股市行情,老爷子早断了他的财路,不过有句话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几张卡里哪个没七位数积蓄? 满打满算两千多万,炒炒股,哪怕在家啥也不干,都能钱滚钱,但这钱不能动,若老爷子不点头,这便是他和清颜未来唯一的家当,天生学姐头脑聪颖,助她考个会计证,先买套房,后一起做买卖,以他学到的知识与在耀禾的阅历,他觉得可以闯出一番天地。 至于做什么生意,到时候听学姐的,她说做什么,就做什么,建材也好,通过乐舒这个途径跟庞煜搞房地产也行,以后的钱都归学姐管理,这一点他充分信任她,绝非那种挥金如土的败家女人,还能借此消除她的防心,瞧瞧,他多有诚意啊,那些女人居然还觉得他不够真诚。 咱走着瞧。 烈日炎炎下,一阵清风拂面而过,吹得人无比舒爽,特别是期间还夹杂着莫名花香,乐舒闭目仰头细细感受着,很快就要进入四季中最炎热阶段了吧?若一直都如这初夏般该多好? ‘叭叭!’ 眯眼看去,不由叹息,领个证而已,怎么感觉像做贼一样?他出门不都是有司机跟着吗?搔搔头,大步上前,拉开车门坐到副驾驶上,边扣安全带边目视前方,脸颊已经开始发烫,好生别扭。 庞煜也只斜睨了她一眼,后带着不易察觉的笑意发动引擎,这次他没告诉任何人,哪怕是谭越。 “我们……这样做真的好吗?”实在受不了这种沉默气氛,压得她快喘不过气了,于是开始没话找话:“我觉得咋俩进展太快了。”手没拉过。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88章 受得住寂寞 “就当是确立关系,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放心,其他情侣该有的,我们一样都不会少。”庞煜抿抿薄唇,他也明白他们之间缺少了哪些东西,情人间最基本的互动都没有过,这不是太紧张吗?看看她的坐姿,多端正啊,这让他咋扑过去为所欲为? 夏文娟还说呢,他就适合找个爱撒娇,爱卖萌,爱粘着他的甜心女孩儿,要真那样,应该早带家去打本垒了,但爱情就是这样,来得莫名其妙,毫无防备。 他就喜欢乐舒这样的,不轻浮,不咋呼,该温柔时温柔,该严肃时严肃,最满意的是当她自己拿不定主意时,他给出意见后,她会接纳。 就受不了那种‘吃什么都随便’,结果给出方案,又‘不行那个太辣,这个太咸……’,这种爱无理取闹的女人他一辈子都不敢恭维。 不过乐舒显得太正经了,而他从没想过某天会主动去追求一个女孩儿,一切都来得湍急,他要学着稍微主动点,否则日子就太平淡了,这些还是等领完证再说,免得打草惊蛇,呵,结婚证到手,便没那些个顾虑。 其实吧,乐舒真没他想象中那么难以亲近,她所有心思都在工作上,只要别涉及她的工作,这丫头还是很可爱的,生活上没啥主见,属于‘随便’一类,会尊重对方的意见,不挑剔,敢作敢当,看似冷漠严苛,实则心肠热忱柔软,有时还隐忍得让人心疼。 这个世上,真正可以伤到她的,只有她在乎的人,一旦被她接纳,就会尽可能包容,不管把她欺负成什么样,都忍不下心快刀斩乱麻,若他是田露,情愿不要荣华富贵,因为有这个女人陪着,任何荣华富贵都媲美不了。 天底下,除去父母,哪怕是亲生的孩子,有几个甘愿为自己挺身而出还奋不顾身的人? 她完全可以把乐舒这里当成永久避风港,他相信,乐舒再困苦,都会力所能及的护着她。 乐家两老也是如此,这样的亲戚,竟不懂珍惜,偏要追逐些虚无缥缈的身外物,蠢! 别看没咋深交,他也知道乐舒只要和他结婚了,就不会放开他的手,而且落落大方,身正影不斜,气质超然,可能与她警察身份有关,坐就是坐,站就是站,多大场合都不怯场,眼神肃然清澈,无所畏惧,永远都一副问心无愧,仅需一眼,就知此人真诚无瑕。 他就不同了,长年混在商圈染缸里,眼底算计和利益多得快无法掩饰,以后尽量不侵染到她吧,工作上互不干涉,他继续商场血雨腥风,她则安心维护着正义,把罪犯一个个绳之于法,这就是他身边一股清流,说出去也有面子,咱家媳妇儿,刑警! “你真的不介意我的工作?”乐舒好奇的问。 庞煜偏头,四目相对,都很坦荡:“为什么要介意?不是所有人都跟原凯一样自私自利,比起你,那些长年见不着面的军人配偶都不用活了?上学时老师就有教过,有国才有家,身为国民一份子,最先考虑的就是祖国强大,爱国护国,为了这个信念,多少军人远离妻儿父母长年累月驻守边关?你们和他们并没多少区别,无规矩不成方圆嘛!” 某女忍俊不禁:“看不出来你这么爱国。”她可没他那么伟大,她只想着不让坏人逍遥法外。 “试问谁不爱自己的国家?”这话问的,他当然爱国了,若是早出生几十年,要么拿起枪杆子冲到最前方,要么留守后方大量捞金支援前线战士,国家尊严受到侵犯,中间人民还谈什么尊严? “噗呵呵,也对,国家国家,先国后家,我想的也没那么深远,可能是爸妈都当警察的缘故吧,我从小的理想就是入这行,把那些个坏蛋统统抓光。”嘿,想不到这家伙挺深明大义的。 气氛瞬间火热起来,越聊越开。 庞煜很喜欢来自乐舒银铃般的笑声,嘴角不自觉裂开:“小时候就很爱枪械玩具,理想是当一名军人,男孩子嘛,对部队都有一种别样情怀,哎,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当然,目前也不错。”一个男人,成功不止在战场,商场上,他照样可以谱写出一本属于自己的辉煌史册,忽然想到还没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又道:“我不会介意你的工作,这一点,不是早就说过了?” 乐舒恍悟,好似是有跟他说过她这份职业的弊端,没太多时间陪伴家人:“有些事,做起来挺难的。” “以前没有你我不是照样能一个人过?你不必顾及我,该怎样还怎样,我能理解,也会体谅,毕竟若没你们维护治安,我估计门都不敢出,呵呵,怕被打劫,而且我的生活里也不会就你一个人,弘越离不开我,闲来还有几个兄弟陪着,钓钓鱼,打打高尔夫,骑骑马,多的是打发时间的娱乐活动。” 男人说得轻松,乐舒听得却吃惊,骑马可以理解,但高尔夫和钓鱼……这也太无聊了,特别是钓鱼,尼玛,那画面都不忍直视:“我爸爱钓鱼,你可以约他。”难怪老爸这么喜欢他,一路人啊。 庞煜眸光一亮:“那倒是巧了,有空去请教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