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节
“为什么给我们这个?能扔掉吗?” 沈音之外两根指头掂住边角晃来晃去,嫌弃之意溢于言表。 沈琛:“不能。” “为什么?这有什么用?” 他答::“用来证明我们办过婚礼,然后才能登记结婚。” 哦。那确实不能扔。 “没有登记结婚不算结婚,要有这个才能结婚。结婚之后有名分,我就是个太太,然后才能签名……”神神叨叨念着自编的逻辑绕口令,再看看这纸,感觉确实不同了呢。 “我得把它藏起来!” 如实说着,回到家,小家伙甩开鞋子满屋跑。 客厅,厨房,卧室,阳台。暂住的两层楼别墅共有六七个小房间,她大清早藏在这里,午饭后藏在那里。半夜上厕所,还要偷偷摸摸绕到储藏室里看一看、摸一摸,才肯放心爬回床上睡觉。 做贼似的。 沈琛常是靠在床边看着,不说她,任由她精力旺盛地胡乱折腾,折腾累了再回来。 反正他们在国外没什么计划,只是住在海边而已。 白天做三明治,打闹,光着脚追逐。 坐在岩石边上看日出,也在潮湿的沙里画爱心。 夜里就更无所事事了。 仅仅是聊天,嬉戏,讲故事。 有时候会在外头支帐篷,当然更多时候花时间□□做的事,看看风景。 天晴的时候有蓝天白云,阴下来演几回世界末日。 如果下雨。—— 这座城市很少下雨,但如果下了,就什么都不做。眼睛眺望着无边无际的海,耳朵听着滴滴答答的雨,人在床上滚来滚去,抱着手机或者游戏机。头发乱掉都没关系,最喜欢做的事情是握着笔,趴在窗边哼哼着脑袋里断断续续冒出来的旋律。脚背故意压住对方的小腿。 这里没什么人。 可以一天到晚穿着睡裙,不穿内衣,无所谓。 周围只有海浪和海鸥的声音,浅淡的雾为万物添上童话般朦胧美妙的滤镜。 傍晚时分,沈琛背着沈音之慢慢地走,放眼望去,远处灯塔的光暗得刚刚好,如梦似幻。 “我没有戒指。” 她伏在他的后背上,忽然把手伸到他的眼前,发起控诉:“她们其他结婚的人,都有很好看做的戒指。可是你看我的手,光秃秃,什么都没有。这样我很没有面子怎么办?” 沈琛:“你昨天不是这样说的。” 前天说好要出门,到了昨天下午又犯懒,抱着被子不肯撒手。什么裙子戒指小靴子,不要不要都不要。是她非说自己只想睡觉,而且信誓旦旦保证过,醒来绝不后悔吵闹。 而现在。 “昨天是昨天,今天是今天,翻旧帐是不好的行为,所以过去的事情不要再提。你就说,你给不给我买戒指,什么时候买?”她嚣张得要命,反悔理直气壮,活脱脱一个小赖皮鬼。 念在戒指是必需品,大方的沈老板挑了挑眉,两脚踩进细腻的沙。他走得沉稳且缓,好整以暇地问:“想买什么样的?” 沈音之眼都不眨:“买最贵的!好看的!全部买,买好多!” 沈琛偏头:“你戴得过来?” 她兴冲冲张开五指:“两只手,十根手指,全部戴满!要是不够我还有脚,还有十根脚趾头!” 还真伸出沾满沙子的脚丫得意晃悠。 沈琛被她这幅暴发户堆珠宝的做派惹得好笑,扣住手腕捏了捏,凉凉道:“这么漂亮的手,戴这么多金银珠宝,走在街上小心被人砍掉。” 沈音之豁然瞪眼,仿佛真遭了小偷,赶紧把双手藏在背后。 “现在你砍不到了。”她抬着下巴条挑衅。 “那就等你睡着再砍。” 沈琛左手掐住她的大腿,力道不轻不重。 她倒好,’啊‘的一声大叫,人往下跳,抬脚踢来一片沙。 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般顺畅,那边沈琛还没来得及改变姿势,这边她已在五米开外摇头晃脑做鬼脸。丢下一句’我要把你关在外面,看你怎么砍‘,沈音之转身跑得飞快,仿佛赶着投胎。 真真的小孩脾气,结不结婚没有任何影响。 沈琛低眉笑了笑,不紧不慢往回走。 到家时没见着人,猜想她又躲在哪个角落里玩偷袭。正要四处抓人,沙发上的手机铃声响起。他停下脚步,低头接起备注为‘外婆’的来电。 这时是五月二十日晚上七点,国内应当是十点左右。 电话里外婆哭着说,他的外公沈峰,没了。 * 赶到家已是次日晚六点的事,沈家客厅里堆满人。 犹如一锅即将溢出的汤圆,放眼望去,沙发、麻将桌、茶几边上、房间角落,处处没个空地儿。叉水果、聊天、摆弄手机、抹眼泪、背过身去暴躁讲电话的…… 人间百态无所不有,偏在沈琛进门之时,不知谁张嘴喊了一嗓子:“他回来了。” 如凶神恶兽到来般,众人齐刷刷扭头看来,满屋子顿时静得万分诡异。 “哎呦,阿琛回来啦。”有立刻摆出谄媚脸的。 也有人小声逼逼:“这时候来,还不如不来,做给谁看呢?” 余下绝大多数人既不招呼,又不数落。一番‘得罪没必要,讨好白讨好,不如看你什么态度再说’的小心思详细摆在脸上,眼睛贼溜溜发着光,像老鼠在脏兮兮的下水道里,妄想着空手掏大米的模样。 “回来了?” 年迈而疲惫的声音自厨房传出,沈老太太露出个哭不哭笑不笑的笑容,在众目睽睽之下走上前来,轻拍沈琛的手臂,眯着眼喃喃:“来了就好,回来就好,就差你了……” —— 老太太这是在表态啊? 后面不少人暗暗交换眼神。 沈琛面上没什么表情,只‘嗯’了声,感到后背被一根手指头戳了戳。 反手揪住,躲在后头的沈音之便歪出脑袋,冲他嘿嘿笑着眨眼。 沈琛眼里的冷芒因此有所缓和,而人们这才发觉他不是自己回来的,竟然还带了女人? 小脸,眼睛圆而翘,黑发雪肤,除了身形纤薄缺些女人味之外,长得倒是漂亮。且打扮得光鲜亮丽,又嫩又俏又娇,一看就不是什么好女人,像极了被包养的虚荣女学生。 啧,到这节骨眼上还把这种不入流的人往家里带! 在场七大姑八大姨纷纷投来谴责的目光:真是不孝的东西! 男人则是不断上下打量。 “我去放东西。”沈琛随意找个借口,将四处张望的沈音之拉到身边,挡去所有不怀好意的目光。 以往回沈家总是住在同个房间,他习惯性往那走。这次外婆小步追上来,眼神不住往沈音之面上瞧,但什么都没问,仅仅把他们领去别的房间,让他们好好休息而已。 是客房。 房间不大,胜在干净,被单全是新的,除了没有阳台之外都还好。 沈琛并不挑剔。小傻子淘气归淘气,但脾气向来使在刀刃上。这会儿晓得不该提意见,便乖乖脱鞋子睡觉。 两人因时差而昏天黑地睡到九点钟,被敲门声吵醒。 “阿琛,你是长外孙,本来今晚不该你守灵,可你外公说过,要是你回来——”沈老太太站在门边,欲言又止,似乎有些害怕他不乐意。 “我会去的。” 沈琛态度如常。回头给半睡半醒的沈音之掖了掖被子,让她自己晚上留在房间里,然后换身衣服,径直走去被设为灵堂的后厅。 外头或站或坐几个男人,抽着烟,不经意瞧见沈琛,隐隐有上来搭话的想法。谁知他一扫而过的眼神阴冷似鬼魅,他们脊背发凉,终是选择让开路,一声不吭的,仿佛被猫咬掉了舌头,差点儿连呼吸都给忘记。 灵堂分前后,前设牌位香案。 方正的黑白照片内,逝者永远停在前天秋天的事时间,尽管满头白发,双眼却是炯炯有神,眼底的犀利几乎能穿过照片看透人心。 后面摆放着灵柩,盖着深黄色的一层流苏布。沈琛在旁边站会儿,想了想,到底没揭开这层掩盖的布。 外头淅淅沥沥的雨声没断过,他静静在一边的椅子上坐着,就这样坐着。不开灯,不说话,不玩手机,倏忽突兀地想起上辈子,他曾连续三天三夜守在灵堂。 对,给不知名的残尸碎骨守的。 那时他坚信沈音之没死,她死不了。同时又自相矛盾地怀疑她究竟是不是死了,所以不敢合眼,唯恐醒来得知坏消息。或是她难得有良心想回家看看,被他无意错过。 那时他戾气很重。 满肚子的痛苦、绝望、窝火,还有被背叛被抛弃的愤怒在脑子里横冲直撞。不知该朝谁发泄,他便想摸枪,想见血。简直想把世上所有年岁相仿的男女全部杀掉,把所有笑着的人除去,唯独剩下狼狈的、再无生望的那批人,陪他慢慢沉进暗无天日的深渊。 如今不同,意外地淡然。 沈琛自觉不喜,不怒,没有不舍,更没有埋怨,心情平静如水。 冷静下来想想,大抵是世界上的利益有价,感情无价的道理。 他天生棱角分明,亲情缘差,数十年在沈家蛰伏,得来的只有金钱和地位。 作为代价,该做的,该帮衬的,全部做得七七八八。剩下沈子安那件事,有他的部分责任,有他最后欠外公的安心。他还了,双方自是利益抵消,谁都不再欠谁。 所以他住院的时候对方没来。 所以对方重病的时候也没有通知他来。 必要的牵扯已经结束了,彻彻底底。 沈琛闭了闭眼睛,蜡烛缓缓燃烧着,光影似乎发生轻微的摇晃。 “沈琛。” 听到声音的时候,他下意识以为自己产生幻觉。心里不由得自嘲,才分开不到两个小时,怎么能念念不忘到这个地步。 然而沈音之再次小小声喊了:“沈琛。” 人从帷幕后头冒过来,像梦游跑出来的小孩。身上连外套都没披,单单穿着丝绸质的短袖睡衣,浑身被雨淋得湿透了。眼睛半开半闭,不知道怎么找到这里来的,哼哼唧唧便往他怀里钻。 “不是让你自己睡么?我今晚有事。”沈琛皱眉抱住她,面色却是不自觉地软化。 “我忘掉了。” 前段日子她们日夜形影不离,晚上都要抱着睡觉。沈音之纯粹是今天半夜醒来没见着他,不安心。就揉巴揉巴眼睛,幽灵似的自个儿找了过来,路上吓坏不少胆小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