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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当然清楚,腓腓是无恙挚爱,谁都不能把她抢走,谁也不能伤她分毫,哪怕豁出性命,无恙也要护她到底!”

    刘蝉衣定定看了他许久,忽然重重抹了把泪:“有你这句话就够了,你放心,若真到了那一日,我一定不会让你去送死的,你是腓腓的命,没有你她会活不下去的。我明天就去单于营帐,跟他商量以后的事。”

    翌日。

    刘炽离开定襄,来到云中,第一件事就是去拜会刘蝉衣。

    “阿炽,姑母一直都没跟你说过以前的事,这几天见到故人,心里无端感慨,你想不想听姑母的故事?”

    刚落座,刘蝉衣就主动挑开话题。

    这样的姑母陌生冷艳,神色凛然,刘炽眉心一跳,有些不敢接她的话。

    刘蝉衣自顾说道:“你可能不知道,被刘全带回燕国之前,我就怀了身孕,后来在燕王宫生下一个女婴,取名为嫮。”

    “可惜啊,我只陪了她短短三年。回匈奴那年,刘全把她藏起来不让我们母女相见,十五岁那年又把她偷偷送上丰京,再后来她因为刘全谋反受牵连丢了性命。你知道吗,她死的时候只有十八岁。”

    刘蝉衣眼神空洞,面无表情,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刘炽却听得抽痛不已。

    他想告诉她,事情不完全是那样,可面对一个欲哭无泪的母亲,他一句辩解的话也说不出来。

    他爱刘嫮,见到她的一眼就爱上了。

    因她是自己从妹,只能百般克制。但从陆吾传回的情报里,他看出了刘全夫妇对待她的怪异之处,于是专门派人到燕国去查她底细,结果竟让他查出刘嫮真正的身世。

    没人知道他当时的心情,只有时光知道他的欣喜若狂、夜不成眠。

    他想将她迎进麟趾宫,给她无上宠爱,让她成为仅次于皇后的婕妤。

    可是,她爱上了别人。

    他嫉妒得发狂,不管不顾地强要了她,发现她竟连初夜也给了她爱的人。那一刻,他是真的疯了,若那个人不是与他一母同胞,早就身首异处了。

    为了惩罚她,他打算先冷落她一段时日,于是扔下刚刚承欢的她,扬长而去。

    谁能想到,那一别竟成为永诀……

    刘炽感觉脸上有些凉,伸手一抹,自己倒怔住了。

    刘蝉衣没有看他,继续说道:“姑母已经彻底放下过去了,今天跟你说这些是因为姑母现在跟腓腓投缘,单于也很喜欢她,前些日子还认了她当义女,你能不能不要再为难她跟无恙?阿贤跟他们同时成的亲,人家都要当父亲了,因为你,他们到现在都没圆房……”

    她一脸恳切地看着他,刘炽嘴唇微动,正要开口,一道声音插了进来。

    “陛下,太后没了。”

    是陆吾。

    刘炽怔愣,眼眶迅速红了,哑着嗓子问:“什么时候的事?”

    “陛下离开渔阳的第三天夜里刮了好大的风,行宫走水,太后惊惧过度……。”

    当着刘蝉衣的面,他的话说得很隐晦,刘炽还是一听就明白了。

    他喃喃自语:“也算死得其所了,她这一生总与男人脱不了关系,因为男人登上权势巅峰,又因为男人落得这般凄凉。”

    陆吾将他的话听得分明,黑眸微沉,不置一词。

    他跟刘炽不一样,刘炽只遭遇过那女人一次背叛,他却遭遇过两次,其中一次还是他亲眼所见。

    所以,她死了才是皆大欢喜。

    刘炽再也待不下去,与刘蝉衣告辞后匆匆往外走,陆吾追上他,问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阿炽,如果她还活着,你会怎么做?”

    刘炽没有听清楚,问了一遍:“你说哪个她?”

    “陛下。”

    顺着声音,二人同时回头去看,只见云梦莲步轻移,摇曳多姿地朝他们走过来,刘炽马上抛下他迎了上去。

    陆吾微不可察地笑了,自言自语:“还有哪个她,当然是你心心念念的她了,呵呵。”

    “陛下,你怎么了?”云梦觉察到刘炽的低落,忧心忡忡。

    “是不是因为阿梦隐瞒太后薨逝的消息?阿梦这么做的确出于一片私心,她枉为人母,不为陛下考虑半分,阿梦不想让陛下为她伤心。”

    刘炽突然抓住她,迅速堵上了她的唇。

    “阿梦,阿梦,我就是个混账,你为什么要这么好?”

    “阿梦,阿梦,答应我,永远不要离开我!”

    云梦何曾见过这样的刘炽,虽然他的话云山雾罩的,她还是软着心肠耐心劝哄:“阿梦不许陛下这般中伤自己,在阿梦心里,陛下是明君,是天上的神仙,不管陛下怎么对阿梦,阿梦都不会离开陛下的。”

    “阿梦,你真好,你真好。”

    刘炽打横抱起云梦,上了御辇,回了驿馆。

    陆吾从暗处转出来,遥遥望着他们的背影,站了半响,也不知在想什么。

    第66章

    “逸侯,该回神了,人都走远了。”陆吾站着发呆的当儿,一道似曾相识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真是稀奇,还有人敢调侃他和天子爱姬,陆吾漫不经心地回头,看见来人,顿时变了颜色。

    这个狗贼,若不是他故意隐瞒,他怎会蹉跎光阴,与昔日恋人白白错失这么多年!

    他上前揪住他的衣襟,怒不可遏:“你还有脸出现在我面前?”

    “逸侯何怒之有啊?”来人一边陪着笑,一边努力解救自己衣襟。

    “何、怒、之、有?”

    陆吾咬着牙逐字重复,眼中燃起流火,额头青筋毕现,俊脸上的肌rou一抖又一抖,无不显示他此刻的隐忍和愤怒。

    “你不会将军、列侯当久了就忘了自己姓甚名谁了吧?要不要我跟陛下说一说我们的相识,乐通侯?”

    听着被人咬牙切齿唤出来的“乐通侯”三个字,方正只觉颈后阴风阵阵,陡然想起一件事,不由得缩了缩脖子。

    当初他帮天子寻访到明月夫人,天子对他大为激赏,谓他能通神仙,对他委以重任,封他为五利将军,又拜为乐通侯,佩六印,贵振天下。

    学好文武艺,售与帝王家。

    自古术士成就最高者,莫过前朝徐氏,但他最后也落得个远遁方外的凄凉下场。哪像他,没有真才实学又如何,招摇撞骗又如何,皇帝要宠信他,拦都拦不住。

    他的亲兄,那个一直紧追着他不放,总想把他拘回去的老古板却说,他贵不过三年,云光四年就是他的生死大劫。

    难道会应在眼前这个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的人身上?

    方正捋捋短须,眼珠子骨碌转了一圈,面上堆起谄媚的笑:“逸侯息怒,咱们有话好好说,万事好商量。”

    陆吾看着他皮笑rou不笑,“你现在圣眷正渥,不在丰京待着享福,跑到偏僻的云中来干甚么?”

    “这个嘛,天机不可泄露。”

    方正支支吾吾,不愿多说,暗地里却撇撇嘴,把方圆咒个半死。要是可以,他也不想主动请缨跟着刘炽到这苦寒边地来吃风沙,实在是他追得太紧了,他不得不出京避风头。

    “呸,当年你泄露的天机还少?你说我要找的人就在南郡,还说我们后会有期……”

    “逸侯,逸侯,求你别说了,泄露天机可是要遭天谴的。”

    方正吓得面无血色,忙不迭制止陆吾。方正说,正是由于他当年口无遮拦,才会有今年的业报,他怕陆吾再说去,他会化得灰都不剩。

    “天谴?”

    陆吾玩味着这两个字,薄唇上翘,笑得隐秘而矜持。他才不信老天会谴他,要不然为什么在他心灰意冷的当口,让他意外得知他们还未圆房的消息?

    “泄露天机是死,欺瞒陛下是死,戏耍本侯还是个死,乐通侯喜欢哪种死法?”

    方正根本没看清陆吾怎么出的手,下一刻他的脖子就落到他的铁掌中,轻轻一动,喉头就火辣辣地疼。

    “咳咳咳……,逸侯手下留情啊。”

    颈上力道越收越紧,方正涨得满脸通红,这才知道自己惹到了什么人。

    “我要你替我去做一件事,你若答应,我不仅会饶了你,还会替你隐瞒欺君大罪。乐通侯,你觉得怎么样?”

    方正哪里还敢讨价还价,人为刀俎,他为鱼rou,别说一件,就是十件、百件、千件,再不愿意他也得硬着头皮去做啊,谁让他一下子招惹上天家两兄弟呢。

    陆吾见他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心情大好,放开对他的钳制,笑道:“放心,不会让你去杀人放火的,这件事对你来说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你附耳过来。”

    方正听话地倾身,听完陆吾说的,不由诧异地看了他一眼,见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终究什么都没问,识趣地闭上了嘴巴。

    陆吾和方正走后,魏无恙从暗处转了出来。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若非今天刘蝉衣的一句无心之语,他不会在这里守株待兔。

    刘蝉衣告诉他,陆吾当初奉命去匈奴策反,他不止接触了狐鹿姑一人,还与生母为楼兰公主,木铎不受宠的第九子郅支有过会晤。

    魏无恙征战十年,能被他视为对手的,除了狐鹿姑,就是这个郅支。他喜读汉史,推崇天.朝高祖,求贤若渴,任人唯能,是匈奴人里难得一见的帅才。

    他们虽只有寥寥数次交手,但每一次都令人眼前一亮,魏无恙相信他一定会欣赏陆吾这样的人。

    陆吾有没有与他结盟不得而知,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做事的风格是左右逢源,面面俱到的。

    他们关于芳洲的“战争”才刚刚开始,他不会遭受一两次挫折就轻易放弃的。

    思及此,魏无恙转身去了刘蝉衣房里。

    翌日。

    方正一觉睡到日上三竿,想到陆吾交待的任务,不由得跨下了脸。这件事若是成了,他得罪的大人物又要多上几个,到时候不知道会不会被人追杀

    ……

    他穿着中衣坐在床上,烦躁地抓了抓头发,哀嚎一声,仰面倒下。半梦半醒之间,一股兰花幽香静静飘进鼻端。

    一个鲤鱼打挺,他猛地坐起来,看见来人,难掩惊艳之色,在对方漂亮星眸注视下结结巴巴开腔。

    “你是、是谁?你怎么进、进来的?”

    “这才过了五百年,郎君就不认识妾身了吗?我是你当年在昆仑山下救治的那只小白狐啊。”

    女子年约三旬,巴掌大的精致俏脸上,水眸盈盈,一张樱桃小嘴红得令人垂涎欲滴。她的脖颈修长白皙,身子更是前凸后翘,玲珑有致,一看就是个极品。

    下腹一紧,方正的身子顿时就热了。

    与修身养性的方圆不同,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生平两大爱好,银钱与美人。

    银钱他只要黄金。美人嘛,嘿嘿,当然是熟透了的□□好,就像眼前自荐枕席的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