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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

    “也就是陛下左拥右抱那会儿来的。”

    刘炽失笑,牵着她的手来到御座前,居高临下地对明月奴说道:“夫人,你该走了。”

    “陛下!”

    明月奴俏脸通红,不敢相信刘炽会这么对她,会这么干脆地撵她走,居然还是当着云梦的面!他就算不知道云梦与她不对付,但她们都是他的姬妾,怎么能这样厚此薄彼呢?

    刘炽又道:“夫人既然怀着身孕,就该好好歇着,不要到处瞎逛,你都是生过一胎的人了,怎能这么任性。”

    明月奴的俏脸刹那间变得雪白。

    明明是他宣召,怎么到他嘴里就变成了瞎逛?这就是所谓的帝王恩宠,喜爱你的时候,连脚丫子都抱在嘴里啃,一旦厌倦了,连呼吸都是错。

    刘炽不再看她,将方才跟她说的话又对云梦说了一遍。

    云梦的反应跟他预计的一模一样,她只是淡淡说了三个字:“不可能。”

    刘炽感兴趣地问:“那阿梦倒是说说看,为什么不可能?”

    “女妾想问陛下对大将军有几分信任?”

    “我刘家耽误他二十年光阴,累他不惑之年没有子嗣,他却一直忠心耿耿,无怨无悔,我自然对他是十分信任。”

    “那陛下觉得大将军对冠军侯有几分信任?”

    “自然也是十分。”刘炽想起赵破虏与魏无恙并肩作战十年,曾将和亲密旨透露给他,还一次又一次为他求情。

    云梦拍着巴掌,笑得灿烂。

    “所谓爱屋及乌,就是陛下喜爱大将军自然就会喜爱冠军侯,陛下相信大将军,自然也就相信冠军侯,而女妾相信陛下,所以女妾相信冠军侯不会投敌。”

    她的话简直说到他心坎里,大母在世的时候就一直说他天生适合做皇帝,别的不敢说,起码能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次临时出征有些仓促,三路大军的表现也着实令他失望,但他没有亏待魏无恙,给他的都是最好的,最好的士兵,最好的战马,最好的粮草,甚至连最好的女郎都给了他,他那么聪明,不会不知道怎么选择。

    刘炽心情大好,一把将她拉到怀中,掐着她小巧的下巴调笑。

    “我看看这小嘴巴里是不是偷吃蜜糖了,怎么说的话儿也带着甜味?阿梦说得对,我就是爱屋及乌,我对你也一样。所以好阿梦,给我生一个孩儿吧。”

    云梦瞥了一眼瘫坐在地上的明月奴,羞涩一笑。

    “送明月夫人回宫。”刘炽会意,抱起云梦朝寝殿走去,不忘回头对吩咐王卓,“让大将军继续找。”

    明月奴一把甩开来搀她的王卓,在心腹宫婢扶持下慢慢起身朝殿外走,走不了多久回头对宫婢交代几句,宫婢连连点头领命而去,她这才觉得堵在心里的那口气顺了不少。

    哼,谁让她难受,她就让谁不好过。可惜啊,看不到刘芳洲知道魏无恙尚匈奴公主的精彩表情了。

    ……芳洲接到京城加急来信,打开一看居然是云梦写的,她一目十行,还没看完就乍然变色,扔掉锦帛,跌跌撞撞往后院跑。锦帛孤零零地躺在地上,张宝捡起一看,也是巨骇。

    她匆匆撞开刘康书房的门,一张嘴就把他吓住了。

    “阿翁,无恙出事了,我要去找他!”

    她面色惨白,一脸焦急,不光嘴唇,全身上下都止不住地颤抖,好像随时都能栽倒在地。

    刘康把着她的肩头,对六神无主的女郎说道:“腓腓,你先冷静下来,把事情经过跟阿翁说一说。”

    随后进来的张宝赶紧将锦帛拿给他看,他脸上的神情越来越肃穆。

    “腓腓,姑且不说给你发信的人是何居心,光看无恙的处境就是一个死局,你去了根本帮不上忙。”

    “我知道,我全知道,可我不能不去。”女郎抿着唇,紧紧盯着自己脚尖,字字清晰。

    屋子里很静,只有轻而无奈的叹息,被窗外的风一吹,飘得四处都是。芳洲缓缓抬头,双膝着地,坚定而倔强。

    “女儿心里什么都清楚,可女儿更清楚,这一趟非去不可。于公,他数次救我父女于水火,恩同再造;于私,他是女儿至爱,女儿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出事。”

    “阿翁跟无恙是女儿在这世上最亲的两个人,缺一不可,女儿虽然帮不了他,但能离他近一些总是好的,女儿一定要亲眼看到他平安才能放心。”

    刘康叹气:“傻孩子,若是他真的投敌了呢?”

    芳洲想都没想便道:“不会的

    ,女儿爱上的人怎么会这般没有骨气没有血性!”

    “大王,让我陪翁主一起去吧。”一道声音插了进来,“古有孟姜氏千里寻夫,勇气可嘉,令人佩服。同样是女子,翁主想做的事您就让她去做吧,白泽愿以命相护。”

    第41章

    魏无恙的驻地在北地郡,因他带走了主力,如今那里成为匈奴袭扰的首选之地,芳洲不敢贸然前去,她计划先到定襄找赵破虏,然后恳求他派人护送自己到北地去等魏无恙消息。

    为了节省时间,她打算取道丰京,经直道北上,因魏无恙曾跟她说过,直道上除了往来两地的斥候及运送粮草马匹的车队外再无其他人。

    此外为了安全计,她将自己扮作男儿模样,穿上男衫,束起长发,远远看着就像个风度翩翩的小儿郎,张宝看得直点头,夸她行事周到,但刘康还是不满意。

    张宝一辈子待在宫里,不知道外面的世道是怎么回事,朗朗乾坤下有白也有黑,有亮就有暗,有人喜爱女子,还有人中意男色,尤其是俊俏漂亮的小儿郎。

    他是地道北人,其母其妻都是世代偏居水乡的南人,芳洲很好地继承了她们的容貌和声音特点,清水出芙蓉,玉音婉转流,走到哪里都能引起注目,这样的优点放在独自出行的小儿郎身上就成了致命缺点,更容易引起居心叵测的猎奇者兴趣。

    刘康不想女儿出事,芳洲又是铁了心地要走,双方僵持不下之际,他忽然忆起一件往事。

    多年前,他曾带着芳洲慕名寻访一位老医工,虽没有看好病,却与老医工结成忘年交。通过与他闲聊得知,年轻时的他不肯继承家业,迷上了劫富济贫的游侠生活,一生中交了不少朋友,也结下不少仇人,为了逃避追杀,他重拾医术,通过苦心钻研的伪装之法换来当下平静的日子。

    那是十年前的旧事了,老医工如果还活着,起码也有八十岁了。刘康抱着一丝侥幸,派人到乡间寻访,万幸天无绝人之路,老医工不仅健在,而且耳不聋眼不花,听说是他相求,二话不说替他配置出两种药膏。

    一种可易容,将药膏擦在脸上,任你国色天香,转眼就能变成平淡无奇的路人甲;另一种可变声,将药膏涂抹在喉咙上,说话的声音跟从前判若两人。

    白泽和张宝连连称奇,若非亲眼所见,连刘康这个亲生父亲也不敢承认眼前这个长相平平、声音粗哑的少年是自己千娇百媚的女儿。

    提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他拉着芳洲殷殷叮嘱。

    “你打小就是个倔脾气,不想做的事没人勉强得了,想做的事谁也拦不住,阿翁不求别的,只求你答应阿翁一件事。”

    芳洲泪眼婆娑:“阿翁请讲!”

    “我儿一定要活着回来!”刘康虎目含泪,哽咽道,“吾儿至宝,你不能没有魏无恙,阿翁同样不能没有你。”

    芳洲哭倒在地,跪下给刘康重重磕了三个头。

    “孩儿不孝,请父亲原谅孩儿最后一次任性,孩儿在此起誓,待此次事了,再也不离开父亲半步,今后一定承欢膝下,长伴父亲左右。”

    刘康拭泪,将她扶起:“有你这句话阿翁就放心了。走吧,大步朝前走,人生不留白,累了倦了还有阿翁的肩膀给你依靠。别说一次任性,就是十次百次,只要是你想做的,不论对错,阿翁无条件支持。”

    “阿翁!”

    父女二人抱头痛哭。哭不了多久,刘康还是像上次那样率先松开手,只不过这次他没有转身就走,而是将芳洲亲自送上马车,重重挥鞭,骏马吃痛,扬蹄长嘶,眨眼间就跑得只剩下一个小黑点。

    半个月后,二人到达丰京,芳洲弃车骑马,直奔阳陵。因直道起点在阳陵山脚下,她特意绕到黎姬和穆帝合葬墓中拜祭。

    对这个未曾谋面的大母,她有种说不出的感激,也许是血缘牵引,冥冥中大母帮助她一次又一次,她让白泽通过密道救她,又让她沿着直道去追寻魏无恙。

    “大母,如果您在天有灵,请一定保佑无恙,他是您的孙婿,是孙女至爱之人。”

    默默祷告,再无后顾之忧,二人打马下山,身影迅速没入密林之中,不留一丝痕迹。

    一千九百里路程,蹑影只需要区区一天,但芳洲和白泽骑的是普通马,晚上也不敢摸黑赶路,一连走了整整十五天才到雁门境内,此时已是十月上旬。

    十月的江陵,是风和日丽、草美鱼肥的秋末,芳洲最喜欢吃的鳊鱼正在云梦泽里跳得欢实。可在边塞除了刺骨寒风和遍地黄沙,满目所见的只有荒凉和萧瑟,若非提前备足衣物,怕是要冻得打哆嗦。

    “二弟,我找人打听清楚了,前面是雁门郡,过了雁门就是定襄,我们很快就能见到大将军了。”

    白泽从远处的西域商队回转,指着遥遥在望的城门,露出一口璀璨白牙,开心得像个孩童。芳洲会心一笑,少年在她的笑容里蓦地红了脸皮。

    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张脸,声音也是粗嘎嘎的,为什么笑起来还是能让他手足无措,心跳加速?

    女郎言笑晏晏:“我知道,出发之前我已经看过舆图了。”

    白泽面上更红了,由衷赞道:“还是二弟聪慧。”

    说话间“叮叮咚咚”的驼铃声已经清晰可闻,高鼻深眼,穿着奇装异服的西域商人或赶着马或赶着

    骆驼,缓缓朝雁门关口方向行进,等待城门开启,逐个接受检查入城。

    “二弟,你说这雁门太守怪不怪,别的边郡因为怕匈奴袭扰,都不敢开门跟西域商人做生意,只有他胆子大,敢放西域人进来,他就不怕匈奴人突然杀过来冲进城吗?”

    “我听无恙说吴使君手腕高超,这一带的匈奴人畏他如虎,甚至还因为他迁徙到别的边郡。”

    白泽一听就兴奋了:“是吗?那我可得好好拜拜他,让我也沾一沾英勇之气。”

    “他跟我阿翁有隙,你若遇见他一定要小心应对。”芳洲忍不住提醒。

    “哦,”白泽恍然大悟,“原来是他呀,那我明白了,这老匹夫的确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们跟着商队一起进城吧。”

    二人结束话题,牵着马跟着商队一起往前走。正在这时,人群忽然sao动起来,就连马匹和骆驼也开始不安分地嘶鸣。

    “不好啦,匈奴人来了!”

    不知谁高声喊了一句,瞬间传来震耳欲聋的铁蹄声,脚下大地仿佛也跟着一起颤抖,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手执弯刀的匈奴骑兵就将他们团团围住。

    商队中领头模样的人走上前说了几句芳洲听不懂的话,接着就见他们纷纷解开各自行囊,将金银珠宝送到匈奴人马前。

    “白泽,快,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放在地上。”

    芳洲话刚说完,一个匈奴人就朝她这边看过来,随后从马背上跳下来,径直走到她面前,目光在她身上打转,抬起她的脸左看右看,还在她脸上使劲搓了搓,盯着她的目光阴鸷骇人。

    “叫什么名字?来雁门干甚么?”

    他说的居然是地道流利的中原话。

    “小、小人名叫阿二,这位是小人兄长阿大,家里糟、糟了蝗灾,听说吴使君在募兵,小人兄弟二人来讨、讨口饭吃。”

    粗砺的嗓音,平淡无奇的长相,吓得发抖的小身板,一看就是南朝没见过世面的低等庶人,匈奴人松开了对她的钳制。

    “就你这样的还想从军跟我们打仗?我一个手指就能摁死你信不信?”

    他一壁说着轻蔑至极的话语,一壁朝芳洲胸前袭去。芳洲吓得脸都白了,躲也不能躲,狠命掐自己手心才阻止自己尖叫出声。

    斜次里一只手快速伸过来,横在匈奴人面前,手的主人眉头紧皱,极为不悦。

    “我二弟打不过你,我总打得过你吧?”

    匈奴人意外挑眉,似对白泽的话十分感兴趣。

    “我叫高阿朵,是匈奴右贤王之子,阿大,我要跟你决斗!”

    他的话一出,马背上的匈奴人全都举起弯刀欢呼,芳洲虽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兴奋,但看他们的神情就知道情况不妙,她连忙扯住白泽,朝他微微摇头。

    “我才不……”白泽刚开口,高阿朵已经出手了,他一把将芳洲擒到怀中,用胳膊牢牢锁住她,大手握在她纤细的脖子上,笑得得意洋洋。

    “你若不答应,我就掐断你兄弟的脖子!”

    “放开她,我跟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