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他看上去很好亲在线阅读 - 第18节

第18节

    男人的动作慢条斯理,却十分轻松,哪怕是在处理那块在她看来十分坚硬的虾壳时,也显得毫不费劲。

    要不是整个过程中他一直微微皱着眉头,她几乎要以为他是个熟练的剥虾高手了。

    更离奇的还在后面。

    秦衍居然将那块剥好的虾rou夹到阮千曲碗里,无视她一脸石化的表情,语气平淡地询问:“还要吃吗?”

    平淡到仿佛在询问今天天气如何。

    别说阮千曲了,就连一旁的杨烈表情都十分精彩。

    说好的普通朋友呢?

    杨烈心里充满了疑问,却不知该从何问起,他莫名觉得自己的存在很尴尬,像一个彻头彻尾的局外人。

    空气中弥漫着微妙的味道,说是恋爱的酸臭味有些夸张,却实实在在地让他感觉被虐狗了。

    杨烈很快就找借口先行离开了。

    那粒饱满鲜嫩的虾rou还安静地躺在阮千曲面前的碗中,跟她之前吃的那些没有区别,阮千曲却觉得它长得格外可爱。

    她都舍不得吃了。

    秦衍还没有摘掉手套,他又挑起一只虾子,没开始剥,却见阮千曲愣愣地盯着那粒虾rou,他停下手里动作,“不吃吗?”

    阮千曲冲他眨眨眼睛,“我舍不得吃。”

    秦衍微怔,扫了眼她桌前那一堆凌乱的虾壳,“你刚刚吃了这么多,也没见你舍不得。”

    “那不一样,这一个是你亲手剥的。”

    在这之前,她都不知道自己这么容易被满足。

    才给自己剥了一只虾而已,就开心得像个小孩子似的,好像得到了一块被施了魔法的奶糖,如果她能忍住这一颗的诱惑,魔法开始生效,她就可以得到好多好多奶糖。

    秦衍没有错过她眼里的欣喜和期待,笑得梨涡都浮在脸上,眉眼弯弯像只小狐狸。

    一只在他看来很可爱的小狐狸。

    他勾起嘴角:“不吃?那还给我吧。”

    说着,他长臂一伸,作势要抢她面前的碗,阮千曲哪里肯让,她迅速抓起那只碗,像小孩子护食一样护在身前,她转过身,努力远离秦衍手臂能够到的距离,眼神警惕地盯着他。

    “不许抢我的,这是我的!”

    秦衍评价道:“幼稚。”

    阮千曲不置可否地轻哼一声,幼稚就幼稚,反正谁也不能抢她的虾rou。

    她将碗重新放回桌子上,不过这次她学乖了,火速将虾rou放到调料里蘸了蘸就送入自己口中。

    她舍不得,但也不想被秦衍抢走。

    直到把虾rou吞进肚子里,她方才品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甜味。

    “你跟杨烈相过亲?”秦衍说着,又丢了一粒虾rou到她碗里。

    “额……”要不是她刚刚及时地将食物吞了进去,她不确定现在会不会吐回他脸上。

    秦衍面不改色,继续剥虾,“额是代表我说对了?”

    “你怎么知道?”

    “从你们刚刚的对话中推断出来的,你忘了我是警察吗?我记得你很喜欢叫我秦警官,”秦衍看着她,眸色渐深,“就像你刚刚叫他杨警官一样。”

    他声音低沉,听不出情绪,语气甚至说得上是温和亲切,但阮千曲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了他眼中那一丝不悦。

    阮千曲忽然明白了。

    为什么那么怕麻烦的秦衍突然主动给她剥虾,毫不顾忌同事在场,这么没头没脑的表现,让她不禁想到了雄性动物□□向同类宣示主权的行为。

    现在想想,秦衍的不悦好像是从她那句“朋友”便开始了。

    哼,还说她幼稚,现在到底是谁幼稚。

    秦衍的五官本就长得十分年轻,那天他第一次出现在白鹭吧的时候,一身简单的学生打扮,根本让人看不出年龄。

    阮千曲望着对面这个正在专心剥虾的男人,他表情淡淡的,眼眸低垂,高挺的鼻梁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锐利之感,修长的手指灵活地剥开虾壳,多了几分烟火气息,距离感无形中冲淡了许多。

    她刚刚对他的评价是什么?

    哦,对,孩子气。

    还真有一点。

    她并不喜欢幼稚的男人,但秦衍不同,他身上有种微妙的矛盾感,那种成熟男性和少年气揉杂的气质很难形容,却非常具有吸引力。

    这种感觉让阮千曲心中忽然涌出万般柔情,既想像小孩子一样赖在他怀里撒娇,又想揉揉他毛茸茸的头发,感受他偶尔迸发的稚气。

    “秦警官,”阮千曲声线柔软,一双杏眼中泛着笑意,“请问您今年贵庚?”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为她俯首称臣》文案:

    陈嚣和钟亦心的婚姻,充满了商业性质的味道。

    正如那纸婚书,冰冷,苍白。

    婚礼上那个客套疏离的吻,男人连唇角都是冷的。

    新婚当日,钟亦心独守空房,到了半夜,陈嚣踏着月光回来,态度冷酷,向她提出分居要求。

    佣人们都吓得不敢说话。

    钟亦心穿着红色敬酒服,施施然拿出一张离婚协议书,笑盈盈签上自己的大名。

    她气息甜美,“陈先生,敢不敢跟我打个赌?”

    陈嚣挑眉。

    “一年时间,我会得到你,”她笑得像只小狐狸,“你赢了,这张纸归你,我赢了,你归我。”

    陈嚣嗤笑,薄唇勾起,不屑至极。

    钟亦心也笑,吩咐佣人搬出一只黑色行李箱放在陈嚣面前,她柔声说:“亲爱的,我都帮你收拾好了,慢走不送。”

    再后来,于人来人往的十字街头,她松开他的手,坦然道:“陈嚣,我腻了,咱们离吧,协议书我签好字寄给你。”

    男人反手将她禁锢在怀,英俊的脸上满是强硬凶悍:“这才半年,你玩我呢?”

    钟亦心巧笑倩兮,垫脚凑至男人耳边:“现在开始,换你追我。”

    小剧场:

    陈嚣和钟亦心分居的消息不胫而走,有知情者爆料,两人早已离婚,形同陌路。

    某天,两人作为特邀嘉宾,同时出席一场慈善晚宴。

    记者眼尖,敏锐地发现陈嚣手上的抓印,还有钟亦心白皙肩颈上的可疑红痕。

    陈嚣漫不经心地说:“野猫挠的,太皮了,回去慢慢收拾。”

    钟亦心冷哼一声,轻抚脖颈,淡声说:“野狗咬的,不通人性,回去就扔。”

    晚宴结束,钟亦心被陈嚣粗暴地拽进车里,男人气息冰冷危险,“听说你要把老子扔了!”

    1.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

    2.男主否认上面一条,表示自己才是被虐的那个

    3.作者说句公道话,这是一个专治各种不服小狐狸x桀骜毒舌狗男人的故事

    第18章

    那天晚上回去, 阮千曲做了整整一夜的梦。

    她曾经在某个科普类app上看到过一篇文章,其中有一条冷知识她觉得很有趣。

    人在做梦的时候会无意识错估自己梦境的实际时间,你以为自己做了两个小时的梦,可能那个梦实际上才发生了二十多分钟。

    所以,准确来说,她觉得自己是一整晚都在不停做梦,一个梦境结束了,下一个又紧跟而来。

    她梦到当天晚上被她吃掉的小龙虾们,一个个争先恐后地从盘子里跳出来,冲她呲牙咧嘴, 大力挥舞着它们被烧得火红的钳子,跳到她的衣服上, 又顺着她的衣服往上爬。

    她惊呼不要, 它们哪里肯听,只顾着奋勇向上爬, 直到它们通通钻进她的衣领……

    这个梦到此为止,她在心脏揪起来的那一刻苏醒过来,望着从窗帘外透进来的黑压压的天色, 来不及恐惧, 迷迷糊糊间, 她又睡着了,进入下一个梦境。

    这一次,梦里的主角换成了秦衍。

    这个梦很蒙太奇,由几个不同的分镜交错组成, 第一个画面是那天在警局外她打电话时撞见秦衍抽烟,他神色不明,说要送她回家;下一个镜头又变成他们面对面坐着,秦衍在给她剥虾,虾rou丢在她碗里,这一次看上去要温柔多了;

    他淡定地回答她的问题,他说,“我今年二十八岁。”

    接着画面风云变幻,她坐在秦衍的车里,他正在开车,单手搭在方向盘上,他跟阮千曲说了句什么,她轻轻地笑起来,告诉他,她就是喜欢叫他秦警官……

    画面一转,这似乎是最后一个梦境了,格外绵延,梦里的色彩也更加缤纷神秘。

    在那个狭小逼仄的酒吧里,周围人事物都被她的潜意识隐去,就像加上了美图软件里的模糊特效,只剩下中间那一圈是清楚的。

    她就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在梦境里,用上帝视角看着自己亲上秦衍的嘴唇,他没什么表情,又或者有,但她看不清。

    来不及多想,这个梦就结束了,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手机上的时间显示现在是凌晨五点。

    夏天的早晨来得会比较早,浅浅算一下,大概还有半个钟头天色就要亮起来了。

    阮千曲被一个个纷扰的梦搅得一夜都没睡好,醒来的时候头昏脑胀,空调设置了定时,半夜的时候自动关掉了,她裹着一张薄毯,额头都被热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她拿上一套干净的内衣裤,又从衣柜里抽出一件白色吊带和一条蓝色的运动短裤,洗了个澡,把自己被汗湿的头发也洗干净了。

    阮千曲习惯将头发吹到七分干,发梢微湿,软软地搭在圆润光洁的肩头。

    因为睡眠不足,她的面色比往日稍显苍白,嘴唇也不似平时红润,整个人看上去透着一股说不出的慵懒。

    已经快天亮了,她没打算继续睡觉,倒了杯冰牛奶站在阳台上发了会儿呆,突然想起尤丽珍说过要她负责把对面房子重新租出去的事情,又踩着拖鞋重新回到客厅里。

    她现在住的房子是三室一厅的格局,主卧用作她的卧室,另外两间房都空着,偶尔父母会过来住。

    房子是在她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尤丽珍按照她自己的审美将房子装修了一遍,后来阮千曲自己住进来后,好说歹说,软磨硬泡,终于得到许可,将房子重新装修了一遍。

    其实也就是重新刷了墙,换了些她喜欢的软装风格,她不喜欢时下流行的北欧极简风,倒是格外喜欢暖色调。

    墙面是暖暖的脏粉色,饱和度低,又不失温馨,沙发是她特意托人在法国一个小众品牌里买来的,颜色是大象灰,皮质极好,坐下去整个人舒服得不想起来,电视墙旁边竖着一只设计感极强的落地灯,是她搬进来那天陆一鸣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