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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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觉得孟少坤五官一般,至少不算上乘,颜值全部仰仗刘海、得体的穿衣风格,以及干净阳光的气质。 只是如今剪了寸头,反倒显得五官更加突出了。 一美又逗了美年达一会儿,问:“哎?你们家格格呢?高中的时候不是说,等我们来北京了,介绍格格给我们认识一下的嘛,我还以为你们俩要一起来呢。” 孟少坤说:“格格,格格跟她额娘逛街去了。” 林琳又问:“我们什么时候去吃饭啊?” “现在,现在就去。” 一美便问:“那美年达呢?餐厅应该不让带宠物吧。” “嗯对,我得先把美年达送回去。” 离别总是不舍的——一美席地而坐在地上,整个人熊抱住毛茸茸的、rourou的美年达,怎么也舍不得松手。 直到林琳来了一句:“哥,我饿了。” 一美:“好嘛……” 说着,又依依不舍了好一会儿,才放开了美年达,让孟少坤牵走了。 美年达两步一回头,也十分不舍。 一美嘴巴不自知地撅起来,冲美年达摆摆手。 林琳:“你用不用再哭一下呀?” “我已经哭了。”说着,利落地一把抹掉了眼泪。 林琳:“……”顿了顿,“以后有时间再来看呗。话说你们家那三只大狗,你天天看还没看够啊?” “每一只都是独特的个体,我跟每一只都有不同的感情好嘛!你们汉子可能理解不了我们少女这种细腻的情感,举个例子,就好像你天天面对我,你就不会想其他人,就不想见见别的朋友了吗?” 林琳摇摇头:“不会啊,一个已经够烦了啊。” 一美:“……” 第105章 . 薄薄的面饼,加一片外酥里嫩的鸭rou,加上葱丝、黄瓜,再淋上nongnong的酱汁,包好,放进嘴里一口咬下去。 香酥的鸭皮,带一层薄薄的脂肪,在嘴里绽开。 醇香四溢—— 吃,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一美怔住了,在饥肠辘辘之时,一口咬下醇香而不油腻的脂肪,简直幸福到灵魂出窍,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的妈呀,太好吃了!我喜欢那层脂肪!” 林琳说:“吃吃吃,多吃点,让那层脂肪全贴你腰上。” “那我也高兴!”说着,一美又连吃了好几块,见小碟里的葱丝没了,便叫道,“服务员,这边再加点葱!” 林琳说:“一会儿别靠近我。”说着,夹起一片鸭rou,蘸了点酱放进嘴里咀嚼,吃得一点劲头都没有。 一美便说:“你包一个吃吃看嘛,真的,一定要加葱,rou和葱嚼在一起特好吃!你怎么这么不会吃啊。” “不想吃葱。” 一美翻了个白眼:“这个人一点都不接地气!” “因为我本来就是仙女啊。” 一美:“……” 孟少坤则在一旁陪吃、陪喝、陪笑。 两人和乐融融的磁场太强大,且这两人,也不是那种情商很高、八面玲珑,会在“社交场合”顾忌他人感受的主儿,从来都是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于是无论是谁和她们一起吃饭,最终,都只有沦为三陪人员。 但孟少坤还是挣扎了一下,趁两人不说话的空档,赶紧见缝插针了一句:“哎?对了,你们恋爱了吗?” 一美听了—— 哎,怎么所有人都问这个问题。 家里都没催婚呢,朋友们就先催上了…… 林琳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没啊。” “你说你们又美又优秀,高中到现在,怎么一直也不谈个恋爱啊?是眼光太高了吧,身边没男生追吗?” 林琳回怼一句:“我们又美又优秀,还要男生干什么?” 一美附和:“对对,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林琳说:“跟那些小男生恋爱,估计就跟养儿子似的。” 一美又附和一句:“我是养儿子,你是养孙子!” 孟少坤举双手投降:“行行行。”顿了顿,“现在的优秀女性,怎么全都女权思想、独身主义啊。那别聊恋爱了,聊聊未来吧,你们本科毕业了还要继续深造吗?” 林琳笃定道:“要。” “本校还是出国啊?” “出国。” 孟少坤便说:“我也要出国。”说着,包好了一块鸭rou放进嘴里,又问一美,“你呢?也出国吗?” “应该……出国吧……” 孟少坤又问:“那你们要去哪个国家啊?” 林琳说:“美国。争top 5,保top 10。” 孟少坤便说:“优秀优秀,我也打算去美国。”又问一美,“你呢?” 这个问题一美一直也没想过。 叹了口气,顿了半天,最后也只是说了一句:“哎……再看看吧。” 孟少坤便说:“去美国吧。像英国那种一年制的授课型硕士,一年要完成很多课程,听说真的很累人。而且一年之后就毕业了,如果不读博,就要出去工作。反正我自己是想多在校园里待几年的,我还小,不想太早进入社会,不知道你们怎么想。” 一美说:“美国,是很好啊……” “而且异国他乡的,跟林琳在一个国家不好吗?哪怕不在一个洲,至少压力太大了,通电话也不会有时差。如果是一个大学,那就更完美了。” 一美听着,竟有些恍惚。 一瞬间,思绪飞回到过去某一年,自己和林琳在食堂吃饭,偶遇孟少坤,三人便坐下一起聊了起来。也是像今天一样聊起了未来,孟少坤说自己要上清华,问林琳,林琳不假思索回了句“北大”,又问一美,一美却怎么也答不上来。 心里倒是隐约有一个答案。 北大。 但当时,她对自己一点把握也没有,于是北大,连想都不大敢想,怕希望越大,最后失望便也越大。 好像一直以来,在她面前,从来都不曾有过一个明确的、可以抓得住的未来。每一次都总要在希望与无望、坚持与丧气之间苦苦挣扎。 于林琳、孟少坤而言,是“努力了,那便天命我定”,而于一美而言,从来都只有“尽人事,而听天命”。 记得当时,孟少坤也是像今天一样说了句:“北大吧,大学四年也跟林琳一起,多好啊。等你们俩考上北大,来北京,我请你们吃十顿全聚德!” 正想着,孟少坤又说:“就美国吧,学校的话,其实你现在就可以在网上查一查,早作打算,不然到时候时间紧了,压力一大,会很崩溃。” “行。” “我们要是都去了美国,到时候有机会见面,我请你们……”想了想,最后说,“我请你们吃十顿肯德基吧。哈哈。” 林琳:“你再把来回路费包了好不好?” 听了两人刚刚的话,一美在心中,也隐隐定下了要去美国,定下后,心情也豁然开朗起来,说:“这样吧,我要是去上了心仪的学校,我学一手中餐手艺,过去给你们做!” 林琳:“这个好!你跟你婶婶好好学学,学好了,路费我自己掏。” 孟少坤又说:“话说,我真的是很羡慕你们了,能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还上了同一所大学。虽然我也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女朋友,也上了同一所大学……不过女朋友跟朋友还是不一样,女朋友吧,哪儿都好,就是有时候太黏人、太闹人了。”说着,脸上却是一副甘之如饴的表情。 林琳一美:“……” 有种张大了嘴,正在打哈欠,结果被人猝不及防塞了满满一口狗粮的感觉。 … 三人吃着,又聊了一会儿。 孟少坤是“正能量”的化身,是社会主义好青年。 乐观、阳光、透明、干净。 一直以来,都被家人保护得很好,像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公子,却让一美看到了新一代青年人的热血和梦想。 知道社会上人心险恶,但也愿怀抱一颗赤子之心。 不追逐名利、金钱,但也不自甘堕落。 不一味追求自由,但也有属于自己的诗和远方。 家人期望与自身理想之间,也存在一定差异,但并不一味反抗,也不会委曲求全,而是尽量协商、达成共识。 生逢安稳年代,大机遇越来越少,社会阶级固化,可能拼尽全力,也只是在致力于维持现状,但也并不因此自暴自弃,而是付出自己能付出的努力,去收获属于自己的小小的成就。 吃完,又坐了坐,一美说要不找个咖啡厅接着聊,感觉一直占着座位不太好,三人便起身离开了。 外面竟飘起了小雪。 气温尚不到零下,于是飘到地上,便迅速融化。 孟少坤说附近有一个咖啡厅,不远,三人便步行过去了,林琳只穿了一件厚卫衣,双手抱臂,脖子紧紧缩着,恨不得整个人缩成一个球,冷得瑟瑟发抖。 一美问:“jiejie把外套脱给你呀?” 林琳瞥了一眼,说了句:“不要。” “切,我还不想借呢。”说着,过了一会儿,一美见林琳上下牙都在打颤,嘴唇发紫,才觉得事情有些严重,问孟少坤,“还要走多久啊?” “就在对面。” 于是三人又等了一会儿红灯,等红灯转绿了,便穿过马路到了对面的咖啡厅。 走进室内,落在身上的雪花迅速融化,沾湿了头发,又渗透了大衣,一美一边朝座位走过去,一边冷不丁还打了个喷嚏,说:“冷死了冷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