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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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找不到真相,真相也不来找她。她会呆在乔伊为他的妻子构筑好的安稳世界里,生老病死,共度一生,就这样广阔与自由地生活着。 …… 可偏偏,就在她要踏出沈城办公室的时候,忽然想到,他房间里那条孤独的海鱼,似乎应当喂一喂,毕竟那么贵。 于是她走到他卧室,打开墙壁的壁灯。 空气中不知为什么充斥着一股浓重的福尔马林气息。巨大的方形鱼缸盛着水藻、岩石和海水,带着光影与波浪交错的纹路,像一副画一样,徐徐展现在她眼前。 下一秒,她往后退了一步。 床头柜上一只杯子“咣当”一声摔在地上。 她捂住嘴,顺着墙壁慢慢滑下。 …… 巨大的水晶鱼缸里,鱼已经死了。 而沈城正看着她……穿着她最后见他时那件白衬衫,黑色碎□□浮在浮动的绿藻间,悄无声息地,看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 我居然三个多小时写完了五千多字……我这是要登仙的节奏! 沈城我从第六章就想让他死了,结果一直死到了146章。打酱油也是不易。 昨天我两点钟本来已经差不多写好了,想着睡二十分钟再接着改一改,结果就睡到了第二天……是意外,我接下来才要开始玩弄你们的少女心。 宝宝明天出差请假哈哈哈,星期五能回来就星期五更,星期五若实在赶不及就担待一下星期六来看吧。 第147章 听说人在溺死的时候,会变成鱼。 因为这样就可以回到海洋,变成我们的祖先,在海里呼吸。 …… 此处一片寂静,连月光都是冷的。李文森抱着自己的膝盖坐在冰凉的地面上,正一眨不眨地望着对面。 对面是沈城。 这个男人还没有腐烂。福尔马林是浓度百分之三十到四十的甲醛水溶液,有相对强的刺激性和腐蚀性,蛋白质在福尔马林中浸泡久了会出现变性现象,微生物无法存活,从而保持机体几十年完好如初……而她刚才已经检查过,沈城除指甲不知为什么有些凹凸不平外,基本没有发生任何腐坏现象 …… “不能开车,我们没办法把这个鱼缸整个运输出去,只能先把福尔马林抽掉,再直接运尸体,整个过程要半个小时。” 沈城办公室里只有两个警察,一个是鉴证科小o和另一个男人,一个是重案组年轻的负责人刘易斯。 因为沈城办公室的机密性,在调查出沈城死亡真相之前,一切信息禁止对外泄露。她通知刘易斯后,刘易斯立刻封锁了所有渠道,警务处也只派了三个重量级警察来,行动非常低调。 刘易斯走到她身边,低头轻声说: “你还好吗?” “我很好。” “你的脸色很苍白。” “我没事。” …… 看她仍旧一动不动地坐在地上,刘易斯叹了一口气,解开身上的警察外套披在她身上。 风衣上还带着些微的暖意,李文森慢慢握紧领口。 眼前沈城的皮肤已经逐渐显露出一种青灰的色泽,那是因为他的血红蛋白已经与甲醛发生化学反应,此时即便用刀割开他的身体,他也流不出鲜血,只能流出一种黑绿色的粘稠液体。 而那双时常被掩盖在金丝眼镜之后的细长眼睛,此刻微微垂落,正对着她漆黑的眼眸。 ——你想说什么? 李文森盯着他的眼睛。如果不是因为房间里浓重的甲醛味,她几乎以为下一秒他会在鱼缸里抬起头,像过去几年来的每一天那样,一边讥诮而嘲讽地对她说“文森特,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你没有”,一边像个完美的直系学长一样帮她处理好所有的烂帐,偶尔也会纡尊降贵地加入她和曹云山的海鲜大排档。 ——你想说什么? 房间里甲醛味那样浓重,就在他们说话的间隙,鉴证科那边小o和陌生警察已经把福尔马林溶液放完了,正小心地把沈城的尸体抬出来。 卧室暖黄色的灯光下,他脸色苍白却安静,仿佛生了一场大病就要醒来。 李文森就这么一动不动地坐在地上,平静地看着他被人从福尔马林溶液里抬出来,看着他被人放在白色无菌布之上,看着他就这样走入永恒的黑暗——眼里却什么都没有,没有痛苦,没有悲哀,就像一片荒漠,或是一片深潭。 …… “对了,你等下需要做个笔录,乔伊那边……” “我会找借口。” “谢谢。” 小o在给鱼缸放水,陌生警察在拍照取证。这个男人是警务处的老人了,行事非常仔细,里里外外,上上下下,连之前她打碎杯子时,杯子里的水在地板上溢出的小圈水渍都拍了拍。 刘易斯站在她身边,倒是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半晌微笑了一下: “你真是个冷漠的人啊。” “因为我没哭给你看?” “不仅仅因为这个。” 他单手插着口袋,直视前方,口里却轻声说: “英格拉姆,西布莉,沈城,每一次明明都是你身边亲近的朋友离去,可你表现出的都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事不关己。如果不是证据明确,有时我甚至觉得,你早已提前预知了他们的死亡。” “……”还好她证据明确。 “我们认识快两年了吧。” “好像是。” “真快啊。” 年轻的警官垂眸望向她,又微笑起来: “可是文森,有时我在想,如果哪一天是我牺牲在这片战场上,是我躺在冰冷的解剖台上……那么你解剖我的时候,会不会也是这副表情,就像解剖一个陌生人一样?” …… 小o话不多,年纪不大,但对各种毒物和死亡方式了如指掌,还会笔迹鉴定。李文森和他合作过一年多,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沈城的尸体被抬出来后,他只是简单用手电筒照了一下沈城的口腔和肢体,就神情严肃地招手让沈城过去。 没等他开口,李文森立刻识趣地走到卧室外。 快下雨了。 她走到窗边,抬手看了看手表,刚想随便胡诌个什么理由搪塞乔伊,乔伊的短信就像心有灵犀一样发到了她的手机上: “11:35p.m.” 李文森:“……” 她刚才看到的时间是11点24分56秒,他的短信刚好分毫不差地落在11点35分上。 果然不到一秒,他又一条短信接踵而至: “友情提醒,离门禁还有25分钟。” 这……她手指刚按上按键,第三条又来了:“我饿了。” 第四条:“我需要面包。” 第五条:“我需要你。” 第六条:“你在哪?” 第七条:“接你回家?” 李文森:“……” 所以乔伊在打破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那句“不要对我抱有特殊的好感,我对女人没兴趣,除非你是一具尸体”的豪言壮语后,又要打破他“七秒钟一条短信”的铁定律了吗? 她的男朋友打字实在太快了,她根本来不及回复,干脆直接给他打了个电话……结果他接电话的效率也瞬间提升了两百个点,李文森刚戴上耳机,连“嘟”声都没听到,乔伊清冷的声音已经从手机那头传来: “你在哪?” “办公室。” 寂静的夜里,他的声音近的就像是贴着她的耳朵说话。 李文森拥紧刘易斯的大衣,装出一副困倦的样子: “我们可能还要讨论一会儿,今天可能会很迟,你先睡觉吧。” “这句话真有意思。” 就算只是听一个语调,她也能想象出乔伊在电话那头扬起眉的样子: “我的睡觉时间一直是你入睡后五分钟,你什么时候看过我比你早睡?” “……” 她还真没注意过这个细节。 “那你今天早点睡?我们都在办公室里呢,一下子真的走不了……” “不用。” 她还没说完就听乔伊淡淡地说: “我五分钟前刚从你办公室经过。” “……” “我稍微关心了一下你们谈论的主题,并猜测你在讨论过后下一步就是求证……而要证明3月7号的确发生了什么事,最快的办法就是拷贝沈城的日志。” “……” “所以我现在正在往沈城办公室来。” “……” “还有五分钟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