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书迷正在阅读:飞剑问道、三寸人间、天道图书馆、天下第九、圣墟、我本内jian,如何忠良、明朝女人、一听钟情:首席的冷艳美妻、花式甜宠:叶少追妻有点忙
“你是恶魔,文森特。” 乔伊冷静地下了结论: “总有一天,你会被阿穆特吞噬的。” 她这位朋友对民俗、宗教、奥秘学和符号学有极其深刻的研究。 当然他的研究绝不止于此。 阿穆特是死而复生的埃及王奥西里斯,头是鳄鱼,身子是狮子,后半身是河马,一个完全不能定义的全新的物种,一种让分类学家哭瞎的生物,毕生痴迷于腐烂的rou.体,此生从未洁净过,却一直妄想看见一个洁净的灵魂。 它手持节杖和长鞭,坐在王座上,被判定生前有罪的亡灵,都是它的口中餐。 “让它来吧。” 轻柔的海风从她面颊上拂过,李文森平静地回复道: “如果它有护照,还能顺利爬上飞机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新坑,继续延续上一本无大纲无存稿的作风, 因为考完试不久,目前满脑子都是2 2=5, 如果有哪里没有写好,请轻轻轻轻轻轻地拍~ ~又一年了小碧池们,然而我还活生生地在这里~☆*:.?. o(≧▽≦)o .?.:*☆ 第2章 面摊坐落在一条旧街巷,背靠一个以色列人开的意大利面餐厅,她半年前光顾过这里。不过如今,看门锁上的灰尘,这家餐厅已经空置了许久。面摊老板索性把菜单挂在它白色木头窗户上,迎风招展,像一只船帆。 她抬起头,佯装看菜单,目光却不动声色地落在与她前后脚坐下的男人身上。 风衣有点旧,右手袖口磨痕明显,左手手肘细微处发白。 ……左撇子。 正常人刚好反过来,因为伏案工作时,右手比左手靠前。 但这个男人此刻正在用右手抽纸巾。 鞋子崭新,鞋带系得凌乱……匆忙出门的痕迹。 与她走了这么远的路,鞋面上却没沾上多少灰。黑鞋,灰袜,条纹长裤,。衬衫领口别了一根精致的银树枝。白色衬衫。胸前口袋里放了一根黑色细长的钢笔,笔帽镶了一圈钻。 这个男人一身除了外套价值不菲,虽然她只能勉强认出手表的牌子。如果钻是真的,她会考虑把它偷过来。 连袖口也是精细的,蓝色水波纹路的袖扣,恰好与他的长裤相得益彰,只是光芒被掩在旧风衣下,他方才坐下时她才看见。 这样的男人,表面上看上去越内敛,内里就越自恋矜高,对生活细节极度要求,说不定连内裤都要和衬衫是一个色系。 她手下来来往往的病人里,有好几个就是这样的。 注意细节是好事,但偏执到一定程度,就需要看心理医师了。 男人又从桌上的纸巾盒里抽出几张,这次却没用来擦拭桌上的油渍,而是仔细地铺在桌上,确保油污不会弄脏他的书,这才把书放上去,随意翻阅起来。隔着一小段距离,李文森清清楚楚地看见,书的封面上,一行烫金的字: 《性.经验史》 米歇尔·福柯 下册 …… 这种闲情逸致,就算她此刻报警说这个人在跟踪她…… 也不会有警察相信的吧。 李文森垂下眼睛,看着被自己随手扔在桌上的书,同样的烫金大字—— 《性.经验史》 米歇尔·福柯 上册 …… 好吧,她没有说话的资格。 男人翻书时动了手指,李文森眼尖地瞥见他左手食指上,一圈微微泛白的痕迹,只能看到大致轮廓,隔得有点远,但仍能看出印痕颇深,显示戒指刚被摘下不久。 只可惜男人原本肤色太白,否则她就能推测出,这枚戒指被戴了多久。 李文森微不可见地皱起眉。 男人在外出时,摘下中指上的戒指,这无可厚非,毕竟多了一枚戒指,就少了很多猎艳的机会,这个交易太亏,是她,她也不做。 但为什么要把食指上的戒指摘下来? 这不能说是奇怪的事,毕竟男人有可能只是心血来潮,比如突然觉得这枚戒指的颜色配得很像他过世很久的母亲的围裙,顺便勾起了一系列不太好的回忆。 但也不能说是不奇怪的事。 特别是在这么一个奇怪男人身上—— 匆忙系上的鞋带,匆忙披上的风衣,匆忙摘下的戒指。 以及,一次突如其来的、极其隐蔽的跟踪。 从下午一点到现在,近六个小时,只要她回头,都能看到那个人,他跟着她去了书店,在书店里点了同一款咖啡,要了同一份甜点。 他甚至等她看完了一整本米歇尔福柯的《精神疾病与心理学》,等她排队买了同一个作者的书,等她付款找零。没有一点不耐烦。 他等她做完了这一切,才优雅地折起报纸,与她一前一后,一同离开。 哦,他还与她买了同一本书的上下册。 她甚至没有看清他是什么时候付的钱,只是等他从书店出来后,他手里已经拿了那本《性.经验史》。 ……还好,她没买更重口的。 他藏身在她身后的人流中,不远离,也不逼近,举止大方随意,就像…… 就像牧羊人在远远地看着他的羊。 牧羊人和羊的关系很奇怪——狼吃羊rou,牧羊人也吃羊rou,羊群躲避狼,但羊群却亲近牧羊人。 这样的相处方式匪夷所思,又随处可见,于是更加匪夷所思。 这个男人的隐蔽之处在于,他没有一点跟踪者会有的闪躲,他大大方方走在她身后,就像大街上随意一个路人。 他做的唯一一个表露了跟踪者意识的举动,是遮住了他的半张脸,并且随时随地站在逆光的地方,使他整张脸都没入了阴暗。 如果不是她恰好在书店玻璃隔挡的反光里,看见他朝咖啡里连续加了三小盒奶,三大勺粗糖,她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个陌生人与众不同的地方。 一般人喝咖啡只加半盒炼乳,口味重一点的,糖都不用加,尤其在这个已经半西化的城市,她认识的很多国人,已经习惯像法国人那样,直接喝调到浓稠的清咖。 连续加三盒三勺……那是她朋友乔伊的做派,她不过是兴致勃勃地打算体验一下,乔伊异于常人的大脑构造为他带来的非同一般的品位。 毕竟越过大半个地球,她也只找到乔伊这一个奇葩。 如果这是巧合。 那未免也,太巧合。 …… 男人坐在座位上,除了手指翻动书页的动作,静默如一樽雕塑,却没有点餐,仿佛在等着什么。 她故意不点东西,不过是验证自己的猜想。就像她在实验室里做的那样,提出假设,建立模型,设计实验,验证数据,得出结论。 但她的实验到此为止了。 一群码头工人呼喝着走来,眼看小摊上位置就要坐不下,一直专注拌面酱和扔荷包蛋的老板打破了两人之间无声的僵持。他站在锅前,转头看向她: “女仔,你来什么?” 她盯着手机,一边查左手食指上戴戒指有什么含义,一边说: “面。” “什么面?” 李文森闻言抬起头,看着手写的招牌上孤零零的几个菜目——咖啡,长角面包,啤酒,鱼仔面。 只有一种面,他问她要什么面? 不过……她瞥了一眼不远处的男人,平时她或会开几句玩笑,但此刻,她还有一个毛茸茸的小尾巴没有解决。 所以她只是照着菜单干巴巴地念了一遍: “张志明祖传秘制……顺味经典鱼仔面。” “好。” 老板捞一把面下锅: “要不要葱?” “要。” 面摊老板朝放葱的地方伸手一摸,一只空碗,他不以为意地收回手,抓了一把切碎的蒜叶下去。 李文森:“……” 这真是……有点过于不拘一格。 老板又看向男人: “你呢?” 李文森竖起了耳朵,即便不能看到脸,听到声音也是好的。 但她还是失望了,男人显然比她聪明一点,只是伸手指了指招牌,点了和她一样的东西,又再度沉入了他的世界,注意力似乎完全没有放在她身上。 至少在表面上,他微微垂首,沉静的侧脸落在夕阳斜长的光里,指尖捻着一页浅黄书页,丝毫看不出有一点危险性。 但是…… 老板把面端过来,李文森掰开竹制的筷子,戳了戳上面的蒜叶,丝毫没有吃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