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天色已暗,玉竹见她坐到书案前,便拿着油灯过来,放在她手边。 见自家姑娘不写字也不看书,就在那里出神,玉竹朝鹤兰看了一眼。 刚才谢氏说起贺玄与穆南风,两个丫环也是听着的,只是她们此前还见过,贺玄专程过来问杜若生辰的事情,还有早前的,她们隐隐约约都是有些知道的,那两人的关系不像以前。 鹤兰思忖了片刻道:“姑娘的生辰就在两日之后了。” 杜若就想到贺玄说的话。 她还一直没有去王府传话呢,因为还没想好,可自己要是不说的话,不知道他会送什么过来,也不知父亲母亲会怎么想。 过得好一会儿她道:“你让杜仲去一趟罢,就说我要一对会说话的大鹦鹉。” 鹤兰讶然。 杜若道:“以前在金陵,你们还没有来伺候我呢,我见过人家养这种鹦鹉,羽毛像画出来一样的鲜艳,嘴是勾起来的,跟八哥似的会说话,但比八哥好看多了。” 八哥是乌溜溜的,一点不华丽。 鹤兰倒也想看了,笑道好。 玉竹却是问:“那在那儿买呢?” 杜若摇摇头:“我也不知。” 他只是让她说,至于买不买得到,她可管不着,反正随便说一样的话他要说自己敷衍,她就说鹦鹉,他们王府本来也缺个有生气的东西。 到时候她养好了,生出小鹦鹉了再还给他。 星光漫天,映照的天空极其的黑,星星也更亮,贺玄将将练完剑,就见元逢过来了,禀告道:“刚才杜家小厮过来说,二姑娘生辰想讨要对大鹦鹉。” 贺玄怔了怔,他便算把姑娘能戴的首饰都想了个遍,也不曾想到鹦鹉身上。 她居然还喜好这个。 他低头擦拭雪亮的剑身。 元逢犹豫道:“王爷,只怕这儿买不到呢。” 贺玄淡淡道:“你派两个人去滇南,那里有种绯胸鹦鹉,个头挺大。” 元逢还是头一回听说,不过滇南山高水远,便是披星戴月,来回都是要两个月行程的,那么就要错过杜若的生辰了。 “王爷,这事儿可行,但只怕……” 贺玄道:“她提的时候便应知道困难了,只要我送予她便是,时间算什么?” 那么多次的生辰她都过了,他唯一参与的只有一次,然而以后的次数还多得是。 元逢领命,着手去办。 到得杜凌回来,已经错过杜若的生辰,不过他心里还是记得的,竟是带了一对雪白的兔子予她,杜若瞧见,惊讶道:“你哪里弄来的,晋县有人养兔子吗?” “是啊,他们养了拿去卖的,这兔子啊长大了极为的肥胖,四条腿都要看不见了,可小时候却可爱的紧,我心里想着你定然喜欢的。”杜凌挠挠头,“假使大了你嫌弃不好的话,我再给你弄一对小的。” 杜若瞪圆了眼睛:“你这话说的,既然养了就要养一辈子的,怎么能因为它们大了就不要了呢。”她把一只兔子抱起来,又嫣然一笑,“这礼物不错。” 见meimei高兴,杜凌自然满意,又说:“我给表妹也带了一对。” 杜若道:“那二姐,四妹的呢?” “二姐自顾不暇,哪里有精力养兔子,四妹……”杜凌道,“只有两对小的兔子,她要喜欢,自己来你这儿看就是了。” 谢月仪正好过来,听说她也有,有几分欢喜有几分退却:“我怕养不好,要不还是放在若若那里罢。” 她自己都是寄人篱下,还养一对兔子,岂不是给杜家添麻烦吗? 虽然她也挺喜欢这种小动物的,毛绒绒的惹人怜爱,她朝杜凌瞧一眼,真没想到他除了给杜若带礼物,也没有忘掉她。 这让她觉得有些暖心。 杜凌道:“本来就是一人一对,你放她那里做什么?这样的话,还不如说是送给meimei两对呢,还有你什么事儿?快些抱回去罢。” 他把兔子抓起来,往她怀里一塞。 谢月仪的脸就红了,但手摸到那雪白的毛,又是抿嘴一笑。 杜凌这趟已经与刘管家把良田都看好了,就等着与老夫人商量下便买下来,那些田里早已种上庄稼,到得秋日就能收割的。 见到儿子,谢氏早就使人去厨房叮嘱,准备些丰盛的菜,这会儿让下人给他添饭,一边说道:”怎么瞧着瘦了一些了,可是那里吃不好饭?” 才十几天而已,弄得像一整年,杜云壑是有点看不惯妻子太疼儿子的,女儿就算了,儿子是家里的顶梁柱,他道:”那里怎么说也是晋县,要是去打仗,更是没有什么好吃的,他总不能连这点苦都不能吃,不能吃就索性一辈子待在家里好了!” 谢氏恼得斜睨丈夫一眼。 杜凌生怕父亲不给他谋职,忙道:”吃什么苦,这种小差事我动动小手指都能做好,那是大材小用了。” 杜若听着扑哧一笑。 这趟的事情,杜凌是下了功夫,杜云壑打量他一眼,淡淡道:“你明日去趟都督府,见一见马大人。” 父亲终于松口了,杜凌心花怒放,马大人是左都督,也是杜云壑生死相许的挚友,杜凌心想,父亲同他开了口,他定是要在都督府做事的,但依父亲的脾气,他在马大人手下也绝对讨不了好。 这是他所期待的,但也是有很大压力的事情。 他郑重的道:“是,儿子遵命。”